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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启程

    六月底。

    四季小区502公寓内。

    行李打包花费不了多少时间,外出旅游的话,带些换洗衣物与日用品便足够。

    诺凌蹲下身,伸手够向薄荷绿色行李箱的拉链。一下,两下,三下,第四下,将箱子立起来,他撑着地板站起身,擦拭掉额头上渗出的薄汗,大功告成地长吁一口气。

    双手握紧行李箱的拉杆,诺凌提肘掂了掂重量,轻轻地举起,重重地落地。

    哐当一声,他又将行李箱放下。

    想必隔壁房的何墨也在收拾。站在房门前准备洗漱的诺凌,望着对面紧闭的,时而发出声响的房门,愣得恍神。

    原来双双搬离是这种滋味。诺凌暗暗揣度,品味了会儿离别的滋味。

    又苦又甜,像纯度不高的黑巧克力。

    他没想太多,对着紧闭的门勾起嘴角,淡然地笑了一下。

    第二天的旅行才是重点。事关星葵日后的表演。

    洗漱完毕后,诺凌拖着凉鞋,三下两下爬上床。

    额间刘海沾着些许水珠,打在诺凌的眼睫上,他下意识闭上左眼,伸手揉了揉。

    夜晚的生活此刻才正式开始。

    他再次起身,拖沓着走了两步,移到书桌旁,拿上早就摆在桌边上的《等待戈多》,随意地翻阅起来。

    看书的时候,他没去想戈多是谁,没去想角色们是否等来了戈多,他在想别的事,甚至没在想书中的内容。

    读这些,与接下来要进行的旅行,又有和干系呢?

    上个月洛明城把大伙儿叫过来,说要演一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原创巨作。可是星葵,星葵话剧团,不是曾经推出过《谷雨》吗?难道那个还不够原创,不够经典?

    对,那次的剧本是何墨写的。开会时,诺凌的思绪一直在赛道上急转弯。

    所以不能叫完全的原创。

    会议上,洛明城表现出难得的认真严肃神态。他很少正色谈论问题,一旦认真起来,就证明他要搞大的,证明他有新想法。

    不过会议上他还是会叫诺凌的外号,所有人的外号,洛明城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次洛明城打算尝试实验话剧。为了让所有人更好地理解什么是实验话剧,洛明城还煞费苦心地找了诸多资料,将繁复的理论内容浓缩成五分钟的微型课堂。可周围的人都是科班出身的,戏剧领域是在座全体人员的专长,洛明城的话只起到了复习作用。

    想挑战传统,打破传统的戏剧体系。最后众人得出一致结论。

    洛明城坦白地说,这次演出如果能够成功的话,他就接着东风,将星葵剧院的人员阵容发展壮大。在眼皮底下的常驻演员只有三个,少得可怜,搞不好这次排练身为导演的他也要亲自下场。

    他叹了一声,随后又强调了这次的话剧是纯原创。

    纯内部人员原创,不依靠外人。

    实打实地锤炼出一部能拿得出手的好作品。

    首先是一位艺术家,其次才是导演或演员。会议上,洛明城语重心长地阐述着他构建的演艺观。

    “而且我也想带着你们好好玩一场,”他弯起眼眸,欣然笑道,“我相信这次演出绝对会给观众带来深刻的印象。”

    “即使他们可能看不懂我们在演什么...“诺凌暗嘲了一句,坐在位子上没出声。

    “即使我们不知道接下来要演什么...“莫芝心灵感应似的腹诽道。

    “即使现在连剧本也没写出来,我的天哪。”戴眼镜的梁子恒同学跟上了前辈的步伐。

    但他们还是异口同声地为接下来的排练加油打气,毕竟从现在开始,他们是先锋派。

    他们还年轻,还充满朝气。

    这份热情或许将持续到垂暮,永不消散。

    怀着热切的心情合上眼,诺凌将书塞到枕头下面。

    进入从零点开始的沉眠。

    第二天清早,他拖着行李箱,伴着咕噜咕噜的车轮声与其他人汇合。

    他没有等何墨。因为何墨先他一步先行离开了。难道教师群体连旅行也要遵循学校规章,早早地到校集合上晨读课吗?肯定不可能,或许他们有别的活动,不像星葵这边放松,所以选择压紧日程,用最短的时间体验最多的项目吧。诺凌一边猜测,一边步履不停地朝剧院的方向行进。

    今天的太阳很刺眼,天空中闪耀的金色光球,仿若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焰。

    诺凌似乎对今日的状况早有预备,在下楼之前套了件轻薄的黑色外套。据说黑色吸热,但思来想去他只有这一件具有最合适的遮阳作用,最重要的是,它不厚,它是诺凌衣柜里最薄的外套。

    只能穿这件了。

    站在剧院玻璃门外,他抬眼朝内环视一周,发现大多数人都已到齐。坐在沙发上低头玩手机的是编剧温言,站在空调下贪凉的是莫芝,而梁子恒正坐在另一个沙发上,嘴里叼着根绿舌头。

    加上自己,除去还没到洛明城,这次旅行的人就算到齐了。

    其他人要么是有事,要么是不想参加团建,纷纷退出本次旅行。

    而旅行,图的就是一个词,“随缘”。

    所谓相聚相遇就是缘。

    登上前往花朝的高速,四小时后一行人终于抵达城区。

    一路上风尘仆仆,他们决定今日暂时住在市中心。反正时间还长,第二天再确定行程也无妨。

    下午四点半。诺凌低头瞄了眼时间,感叹时间的流逝。

    几个小时前他们还在四季呢,眨眼间的功夫就到了。他们是自驾游,坐的洛明城的车,除去他,另一位有车人士是莫芝。三个大男人总不可能找女士借车。

    再说,坐谁的车都一样,更何况洛明城主动提议,何乐而不为呢?

    一辆车上五人全坐满,多多少少场面有些令人震撼了。

    奔波了半小时,一行人找好了近日的落脚点——一家价格合理,设施还算齐全的商务酒店。上次住酒店也是在花朝,上次住酒店还是在上次。

    废话文学。平静毫无波澜的外表下,诺凌无时无刻不在进行实时吐槽。

    人生不活得犀利点,就会变得毫无乐趣,干瘪得如同一张被反复揉搓的打印纸。

    只要纸上沾染油墨,被蹂躏的概率便会下降三分。

    吐槽就是诺凌为自己身上加的油墨,浓墨重彩的那种。

    大厅的天花板中央,挂着大大的水晶吊灯,明晃晃的黄光自上而降,富丽堂皇好不惹眼。

    四季也有类似的旅馆。奈何众人本就生活在四季镇,想在那儿住酒店就如同画蛇添足,一言以蔽之,根本没有那必要。

    两件双人房,一间单人房。洛明城大方地走到柜台旁,露出明媚迷人的微笑,洋溢出的热情似乎能打动在前台值班的每一个人。他抬起手,比出剪刀手,边比边说边笑,举止得体却不失大方。身份认证通过后,经过简单的登记,五个人拿着各自的房卡上了三楼。

    三零五,三一二,三一三...

    只有三零五是单人房,洛明城当机立断停在原地,指了指房门,好像在说,“这间房是我的,双人房你们四个看着分。”

    其实结果早已尘埃落地。

    诺凌与莫芝对了一眼,彼此认真地点点头。三一二还是三一三,差别已经不大了。

    他拿着手中的“三一二”,刷开房锁。

    电源准备就绪后,他招呼着莫芝进了房间。

    “这下咱俩住一起了啊,”为欢迎新室友,梁子恒特地寒暄了句,他与温言的关系,普通到不能再普通,只不过是在同事的基础上感情更加深罢了,”这感觉还蛮奇妙...“

    “奇妙?其实我和谁住一起都一样,“温言推了下没有镜片的圆形眼镜框,轻咳着说,“以前经常住旅店,习惯了。”

    “我也是,”梁子恒也抬起手,推了推圆框眼镜,他的那副是有镜片的,近视六百度,“某种意义上我们或许是同道中人。”

    “或许呢?先进屋吧。”

    “现在才五点多,待会儿不出我所料的话,导演会带着我们去外面吃饭,所以我们先进房间把东西收拾好。”

    “有道理,不过你为什么会产生这种预感?”梁子恒很是好奇。

    “他就是那样的人。”

    “也对。”得知答案后的梁子恒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温言从何摸通洛明城做事风格的,梁子恒不得而知。

    他只知道,温言上辈子或许是个算命的。正当两人将行李收拾妥当,正准备休息时,洛明城发出的聚餐邀请如期而至般传到每个人的手机里。

    天机不可泄露啊,梁子恒我还是太嫩了。

    他摇摇头,跟着温言的脚步前往酒店大厅集合。

    其他人都已经先他们一步到达,诺凌站在莫芝身边,抱着胳膊凝视远方的走廊。久经凝视的双眼险些失焦,直到梁子恒他们赶来,红色的眼眸才因人影的刺激恢复光彩。

    诺凌身子一抖,倒吸一口凉气,心里默念道,“可算来了。”

    但他仍没张口,他的眼睛在替主人说话。

    “抱歉啊,收拾东西耽误了一会儿,“梁子恒抬手挠了两下后脑勺,嘻嘻笑着,”我带了几个实体专辑,你也知道的,这种东西需要随身携带。”

    “那你干脆把你偶像的周边全部带来,最好在摆个阵,现在同人圈都流行摆阵,”诺凌有些气恼,更多是觉得好笑,能随身带着嘻哈专辑的也只有这人能干出来了,“行了,其实我们也是刚到,也算凑巧。”

    “那就好,”梁子恒说,心里悬着的石头落了地,“所以洛导,我们怎么办?”

    “我的建议是现找,”洛明城轻咬着大拇指,看起来很享受,轻挑眉眼,道,“虽然我想请你们吃,但咱们难得到了花朝,不去找家好店家不就可惜了?所以把大伙儿叫到这儿来,就是想集体探店的。”

    “我们先出去,走到街上才有动力,“他没等其余人讲话,率先一步走出店门,伸手指向灯火明媚的南路,说,“这边应该是商业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花朝南路,繁华中的繁华。

    黄的红的绿色的灯火此起彼伏,融化在淡紫色的夜,城市向来如此斑斓。

    转转悠悠半小时,他们总算找到一家和酒店一样,价格亲民好吃不贵的店。

    说是要带大家吃好的,结果所有人都知趣地选择了家常菜馆。以往在开庆功宴的时候,洛明城总是会带着工作人员去小巷道里的家常菜馆小聚一顿。结果到了花朝,不用洛明城建议,这些人居然自己选择去吃家常菜。

    洛明城哭笑不得,但还是笑着买了单。

    饭桌上,他们聊的话题都与接下来即将开演的话剧有关。虽然现在方向不明,整个团队甚至还在花朝摸鱼,但他们相信,未来绝对是光明的,在他们面前,绝对铺着一条又宽又大又明亮的康庄大道。先锋艺术的明天,正掌握在他们手中。

    或许这次演出后他们就能成名了呢?或许名利双收,是真的存在的?

    清蒸鲈鱼,青菜豆渣,一顿饭下来所有人顿然惬意不少。

    走出餐馆,跟上其他人的步伐,诺凌在队伍后方慢慢地走着,任由晚风拂过他的脸庞。

    夏日的晚风,带着潮气,吹拂在他的皮肤上。棉短袖给身体带来的柔软触感,滋润得诺凌不禁抖了个寒战,他时不时闭上眼,只是轻微的几秒,去感受晚风的清凉。站在队伍的最后,他有时也会望着人群出神。

    在花朝定居或许也不错,他暗暗想着。

    正当诺凌徜徉在对大城市的无限想象中时,背后猛烈的拍击感将他拉回现实。

    他感觉自己的左肩被谁狠狠地拍了一下,啪的一声。

    诺凌瞳孔紧缩,急忙转过身。

    他立马警惕起来,绷紧心弦朝对面看去。

    结果对面什么也没有,除了人潮还是人潮。

    还有五光十色的霓虹灯。

    他回头朝远方望了眼,发现其余人还没走远。

    没走远,或许是在等我。或者,应该是在找我,试图联系我。

    他皱起眉,低垂着脑袋吸上一口气。

    就在这时,他的面色变得更阴沉了。

    原来地上趴着一个男人,穿着棕色短袖,短发也是深棕色,看样子还算年轻。蹲下身试图唤醒那男子的时候,诺凌闻到了扑面而来的酒气。

    诺凌没学过急救,但他知道打120。

    “这人估计是喝迷糊了,在街上乱逛,彻底断片前拍了我一下...酒不能沾啊,沾了就出事。”闻到酒味儿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了,诺凌掏出手机,思索着前因后果,手里动作却没停下。

    他先给等待他的人们发了消息,说路上遇见了熟人,临时有些事会晚些时候回去。

    “先这样说吧...“诺凌无奈地抽动嘴角,接着面无波澜地打开拨号界面。

    他抬起头,正准备拿着手机拨号。

    不远处却闪现出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

    那人穿着白色西式短袖衬衫,黑色西装长裤。

    黑色的头发,在夜风的吹拂下略显凌乱。

    他气喘吁吁地停在醉倒男人身侧,正想开口感谢蹲在男人身边的好心人,却惊异地发现,蹲在男人身边的人正是诺凌。

    诺凌也没想到能在这种场合遇到何墨。

    他的头发估计是跑乱的,前面的刘海有点黏连。

    他的脸上闪过一丝欣喜,但仍然保持着跑来时的担忧,略显苦恼地皱着眉头。

    抬起手机,诺凌帮着何墨打了急救电话。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打完电话,诺凌腹诽一声,随后站起身。

    “看来今晚注定是一个不眠夜了。”他对着何墨,露出今晚最坦然的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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