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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花朝师范

    早上九点半,暑假的某一天。

    除去周末,秋泠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睡到九点半那么晚了。

    高中的时候不知道听信了哪位班主任的鬼话,说是考上大学后就不用整天朝五晚十,起床将变得不再痛苦,而是十分轻松的且抱有愉悦感。简而言之,无痛苏醒。现在看来,她班主任只说对了一半,又或者说,只有她班主任,能做到面对早八临危不乱毫无恐惧感。

    高考志愿填报当天,关掉系统网页的秋泠立马拿起手机给何墨,那位陪她度过高中整整三年的班主任,给他发消息,说她准备报考花朝师范,还是中文系,分数方面不是问题,她坚信自己能考上。

    结果就真的考上了。

    屏幕那头对方反应如何秋泠已经记不清了,过往的记忆就像冲洗质量欠佳的胶片般模糊。但她依稀记得,距老师看到消息,再到回复她,前后隔了整整两分钟。但秋泠问何墨是否在线时,对方的反应明显是秒回。

    显然老师不想让秋泠步他的后尘,这点秋泠也是后知后觉。

    意识到的时候,早就为时已晚。

    等待秋泠的是,七天内次数为五的早八课,同等数量的午二和繁冗琐碎的课后作业与校园活动。

    专业课方面,对此秋泠基本上没有怨言。即使不学师范,不当老师,汉语专业也是她长久以来所向往的带有罗曼蒂克美好的最佳专业。她有近六年的小说写作功底,学习与文字有关的专业课,只会让她在文学方面的造诣更上一层楼。真正让秋泠逐渐对大学生活产生厌烦与反感的,正是她本应习以为常的“大学生活”。

    我们所度过的每一个日常,都将变成连续发生的奇迹。

    但老话也说,积土成山,积水成渊。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样物品,或许仅仅是轻飘飘的一根稻草。

    堆叠起来的早八与各种无意义活动,是雪崩来临前,一片片勇闯天涯的无辜雪花。

    秋泠很少喝酒,这并不代表她酒品低下。考完最后一门课,她立马赶到宿舍提起放在书桌旁的行李箱,门留给还在宿舍的舍友锁,招手道别后匆匆赶一班公车,到了地铁站。

    提前订好回四季镇高铁的她,进了车厢后赶忙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到这儿她才敢稍微松懈下来,伸手探入挂在右臂上的帆布包,摸出瓶冰凉的矿泉水,咕嘟咕嘟吞下两口。

    回到四季镇时已至深夜,秋泠不做耽搁,拉着行李箱走到订好的旅馆。今天直接回家,时间太晚,第二天白天再让家人接应就好。收拾妥当后,秋泠又去了趟便利店,准备买些吃食垫肚子。网上说吃宵夜容易长胖,可秋泠本身就不是肥胖体型,劳累了一天,从花朝赶到四季,再不吃饭连命都要丢半条还有心情去管体重?为了让今晚睡得更好更安稳,达到红楼里说的“黑甜”状态,秋泠特地买了罐低度酒,和面包与奶茶粉装在同一个袋子里。

    在街头,便利店门口,她不经意地朝对面一瞄,瞥见一抹熟悉的身影。

    浓郁的夜色下,留着好看白发的人,就这么匆忙地,在秋泠眼前走过去了。

    她一边讶异诺凌为何会在这么晚的时间出没于街头,一面将记忆调回到三年前。貌似很久以前,对方也是伴着月色回家,只不过那时秋泠被关在高中,两耳不闻窗外事,过往的记忆,果真逐渐变得模糊。

    他也是这般疲惫,混迹于人群中,行色匆匆,正如我一样。何老师,我记得他与何老师同居,估计现在老师这边会比诺先生轻松许多吧,毕竟高考才刚结束没多久。秋泠站在便利店门口,眨眼望着远方孤零零的路灯。她的眼神木然愣怔,大脑却在飞速运转,思索着有关过去现在未来的种种事。

    她无声哼出鼻息,摇摇头。今晚已经足够劳累,还是尽快回酒店歇息吧。

    拎着袋子,几分钟的步行后,秋泠再次回到酒店。

    晚安酒的确有用。那一晚,秋泠睡得很香,一觉睡到隔天八点半。

    临睡前秋泠依稀记得,第二天她还要去见见在花美学设计的朋友。但是时榴这边暂时没有消息,重聚叙旧的事就这么不了了之。

    第二天她找时榴网聊,结果才知道对方人还在花朝,在陪她的舍友在商业街玩。

    行吧,有了新欢忘了旧爱,时榴啊时榴,我记住你了。秋泠暗叹一声,放下手机。

    她准备在这儿再待两小时,休息够了,再往家赶。

    将随身行李搬回卧室的若干日,一天一天地,秋泠逐渐从大学生活恼人的生物钟里解脱出来,她拆下旧的发条,往新螺丝上涂了点润滑油,组装了个新的。自此以后,她每天睡到九点半,至少有两个月的时间不用为早八烦忧。今年暑假她没有选择打工,原因是去年被补课班的小孩折磨疯了。秋泠没有火爆的脾气,她教资准备考高中的,可她对自己的水准不自信,怕祸害了同龄人,便将目光投向还在念小学的孩子们。当老师啊,有梦想,有目标,想在暑假打个零工当家教,顺便提升一下自己的讲课能力,现实很骨感,开课第一天,她便出了糗。

    靠在白板上,秋泠眯起眼,心中竟萌生出一股蔑视生灵的傲气,再包含几分绝望。不能和孩子置气,显得自己没耐心没涵养。这是否可以算作一次实习?秋泠兀自想,思绪飘到三年前,她刚见到何老师的时候。

    以前还十分大胆地叫着何老师的全名,上了大学后愈发理解他作为老师的不易,不知不觉地,秋泠对何墨的称呼慢慢改变了,以后都用老师来尊称他。人民教师,世界上最伟大。包括他,包括我。

    吸取去年的教训,秋泠今年没有给自己揽活,她还有好多事要做。

    比如,她要窝在房间,关自己一下午,写小说。之前都是她催砚欢老师的更,没想到到了大学,她也抽不出时间写作了。网友开玩笑般地威胁他们俩,说一周内再不更新刀片就寄到家门口。看到消息后秋泠无奈地笑了,她寻思着,我这边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看到了消息还知道害怕一下,屏幕那边的砚欢老师就不一定了。

    砚欢老师,可能连消息都没看到。

    再比如,她要等时榴回来后一起去商场四楼吃海底捞。读高中那会儿吃一次火锅是天大的奢侈,这份梦幻到要流泪的经历,高中毕业后,她俩重温了不止一回,以至于读到大二,放假就去商场吃火锅这件事已经成了约定俗成的事。她想念封校期间吃不到的番茄锅和虎牙脆,想念海底捞里可以无限量续杯的红枣银耳羹,可是时榴貌似更想念肯德基的疯狂星期四,每逢周四都怨怨地趴在秋泠小窗,一句一句地发“V我五十”,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起先秋泠不明白为什么她要往时榴的微信里发五十块钱,就半信半疑地转账给了她。结果对方没收款,还对她说,“你想多了,咱封校出不去的。反正学校不让点外卖,我就跑你这儿发疯一下,适应就好。”

    这就是当下正流行的肯德基发病文学?秋泠对着屏幕赞同地点了点头,把时榴说的话粘贴到素材本里,以后写作能用的梗加一。

    最后,如果有机会的话,找认识的人聊天叙旧,或者将剩下的时间完完全全留给自己,独自享受两个月的暑假。看书练字,什么都想做一点,趁实习还没开始,趁自己还没毕业。

    实习的时候,或许能和何老师在一中再次见面?也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

    秋泠抬手揉了揉酸涩的眼,伸直胳膊呵欠一声。

    今天她就要完成暑假里份量较重的任务一项,陪着时榴去商场,上午海底捞下午肯德基。

    即使今天不是疯狂星期四。

    七月十日,早上七点半。

    为了帮卞琳老师的忙,今天何墨特意早起了半小时。暑假期间,他本想借此机会好好休息一段时间,补个觉,填充一下一个多月前被课务掏空的身体。之前还去了趟花朝,陪同事在外玩了近半个月的时间,可惜得到放松的是他们,何墨本人则不尽然。别人玩了多久,绑在他心上的弦就紧绷了多久,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放松,所以紧绷着的心弦一刻也未曾得到放松。他不是在收拾烂摊子替人善后,就是在预备善后的路上。

    不过那短暂的十几天,确实比在学校的日子轻松许多。

    至少不用花费数小时的时间趴在办公桌上,做题,改卷,制作课件;也不用隔三差五去三楼的备课室,全组语文老师围坐在一张大方桌旁,对接下来的课程进度犯愁。

    有人说文科老师相比教理科的,掉头发的概率会小很多。那文科老师,尤其是教语文的,日后忧愁度日的几率,大抵要比理科教师高吧。不止高三年级,高一高二,甚至是整个学生群体,对语文似乎都抱有某种异样的情感,说喜欢也不是特别喜欢,讨厌吧,也谈不上,对语文的态度就像黏在吸管里的珍珠奶茶,上不去也下不来。

    当谈及周树人,文言文和写作文的时候,他们又会齐齐改口说“啊啊这些!真搞不明白语文有什么好学的,这些玩意儿最头痛了。”

    凭一己之力当然扭转不回学生们对语文的态度,平时教书,何墨只管认真教认真上课,他不敢称自己是引学徒进门的师傅,高三语文学习,更像是在学一套程序,如果硬要将他比作什么的话,工厂里面制造螺丝钉的师匠就是他。嗯,现状呢,就是这般残酷,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压力大的时候何墨就小叹一声,自诩本人就是个工匠,哪儿称得上教书育人的老师?可他干的,不还是教书育人的活。

    今天要去风光路的格林小区帮卞琳老师的朋友,前天一中考情质量分析会后卞老师明确表示电话联系。为此何墨特地去书店买了份初一上学期的语文课本。孩子小六毕业,考的学校还不错,是镇子里中等偏上的初中,房子起了多少作用何墨不清楚,但看到地址上的“格林”二字后,他的眉眼还是微微上调了一下,瞳孔也随之放大。至于成绩,据卞琳口述与何墨本人的猜测,那孩子偏科应该很严重,他的数学绝对比语文好,他的数字写得绝对比语文里的方块字好看。

    补习第一天,何墨不打算教实质性的内容。他准备像其他家教那样,先让孩子做套试卷,或者做点测验,先探探孩子的底。为此他又连夜找了一套小六的语文试卷和初一的语文试卷,艰涩难懂的内容被他删掉了,留下来的都是何墨认为的,具有一定衔接性的题。深夜时分,一位刚从高三下放到高一的老师,竟然在对着电脑搜索小学六年级的语文题,还认真地做了删减,连何墨自己都觉得,这场景着实匪夷所思。此刻的他仿佛回到以前暑期打零工做家教的时候,不过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何墨已经是经历颇丰的青年教师了。

    步行五分钟,何墨走到通向其他小区的十字路口,他招手打辆车,坐车到格林小区,花了他一刻钟。

    他比约定的时间提早十分钟到达,下车后却看见卞老师正站在公交车站台上朝他招手。

    何墨没敢耽搁,红灯过去后却走的不疾不徐,到站台后快走两步,招手对卞琳道声早上好。

    “早啊,你吃过早饭了没?”

    “我吃过了,多谢关心。”说话之时何墨应声点头,嘴角也一齐上扬,幅度不大,弧度也是。

    “那你吃的啥啊,我记得这儿附近有家早餐店,他家的包子还不错,你要是没吃饱咱们就再进去吃点?“

    卞琳说的店,正巧又在街对面。

    不过这次,店家的招牌是绿色的,淹没在浓郁的树叶中并不显眼。

    何墨只能尴尬笑笑,用中国人常用的话术,拒绝来自中国人的好意。

    不过两人都清楚,这不过是中国人互相客套的寒暄话。

    “不用了,真的不用...“何墨边摆手拒绝,抬手轻捏鼻梁,转头瞥了眼身后建筑风格异常统一的建筑群,”就是这里?“

    “就是这里,”卞琳了然回应,“那我们事不宜迟?”

    两人成行,卞琳在前,何墨在后,穿过一条笔直的小道,左右折返拐了几个弯,定在其中一栋楼房下方。

    楼房外部被刷成乳白色,混进去少许卡其。高入云霄的顶端,则用砖红色点缀。

    层叠的绿叶浓密又丰厚,站在楼下的空地里晒不到太阳,甚至还能感受到些许阴凉。

    假如以后资金足够,假如不久后诺凌能结婚从现在住的小区搬走的话,多花点钱在这儿定居或许不失为明智之选。这里绿化做得很好,虽说离学校远了点,但交通足够通达,可以弥补距离带来的缺陷。抬起头,何墨能直接望到铺满墨绿的蓝天,不带一丝障碍。他没说话,闭口不言保持沉默,抬手揩掉额头上渗出的少许汗珠,跟着卞琳进了楼道坐直达十三楼的电梯。

    十三楼,不知道房间的透光度如何...经过短暂且不切实际的遐想后,何墨决定放弃思考,顺便再次暗叹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别人而立之年后事业有成,甚至还有心给孩子请家教,而自己就是被请的那位。出于各种原因,何墨没有收钱,换做大学时期,他说不定还会坐地起价,好好捞有钱人一笔。

    卞琳站在她朋友家房门口,毫不客气地屈指扣两下房门,笃笃笃,急促,但富有节奏。

    房门内传来鞋子碰地啪嗒啪嗒的响声,来开门的人,想必先是一阵慌乱,急急忙忙套好拖鞋,最后拖沓者鞋跟垫着碎步小跑至门前。

    房间内外顿然又陷入诡异的寂静,片刻后房主人打开门,满面春光朝卞琳问好。来着是位女性,估计是孩子的母亲,她身旁没站着孩子,客厅内部整洁干净,单从客厅看起,何墨还以为这间房是被闲置了上百年的空房。

    为什么不能理解成这一家人实际上都很知书达理喜爱干净整洁呢?小说看多了,思维也在往诡异的方向跑?看似冷静沉稳的人,心里居然在想西想东,平时自己可不是这样的。站在房门外,何墨的大脑飞速激起片刻风暴,但他很快沉静下来,缓慢地眨了一下眼,告诫自己,这时候他更需要的是稳重,这不是在跟熟人说话。

    女主人当然没忘了此次迎客的主要目的,她堆着同样明媚的笑容招呼何墨进屋歇息。她在保持营业笑容,卞琳也是,何墨更是自然。更何况他才是三人间唯一一个陌生人。

    三人依次落座,女主人单独坐了一个沙发,两个沙发围住了半个矮脚玻璃茶几,长宽各一,女主人独自占了短了那座。

    为了便于交流,何墨只得坐离女主人近的座位。平时都是与熟人交流,说话可以随便。可现在何墨面对的是陌生人,所以该有的社交架势他要端起来。

    女主人肯定比自己大,又所以,自己交谈的时候,不能显得老气。

    他们简单交流了孩子情况,收获到的信息与先前了解的没什么大差别。

    看来偏科真的很严重,就像和语文有仇一样怎么学都上不去。何墨心中自语,随后又补充一句:英语比语文好?从小学就这样?

    同时泛起一阵诧异,但他依旧面无表情,严肃认真地听着女主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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