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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一粒种子

    不管我妈有没有接受,残忍的现实就摆在那,吞噬着外婆的记忆,把我妈生生变成自己妈妈的大人。

    我妈唯一能做的只有悉心照顾着外婆,收拾着她在痴呆的压迫下制造出的混乱。

    我们回家的前一天,睡觉之前,我经过客厅时看到爹在沙发上坐着,妈靠在他的肩头上,静默地好像时间停止了一样。

    为了不打扰他们,我蹑手蹑脚地进了房间。

    “明天陪我去趟江明喜家。”我轻巧地关上房门,听到林雀说。

    “退亲?”她不说,我都快忘了她定娃娃亲的事。

    “嗯。”林雀点头。

    “让我爹帮你把钱还了不就是了,何必特意去一趟。”虽然明天我们回家收拾东西,去江家也就顺便的事,但我还是觉得没那个必要。

    “去看看吧,我奶奶临死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是江叔叔。”林雀无意识地翻着桌子上的书,眸子里暗沉沉的。

    “行!”我不知道林雀是否由我外婆想到了林奶奶,但去世前没能见到林奶奶最后一面,始终是个遗憾。

    分别的时候,妈到门口送我们,我爹很平静地跟她说:“进去吧。”

    然后上车、关门,看着前面的路,好像在家吃早饭那样平常。

    我透过车子的后玻璃看到外婆的房子慢慢远去,我妈和外婆的身影被越来越远的距离拉的很小。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外婆,半年后外婆和张爷爷一样,长眠于泥土之中。

    “舅舅,我们在前面下车。”到江明喜家附近时,我提前跟舅舅说。

    “前面不是江家吗?”二哥问我。

    “嗯,陪林雀去退亲。”总觉得退亲这个词不是很贴切,明明只是他们大人自相情愿的说辞,搞的好像真的定亲了一样,但又找不到什么更好的词去形容。

    我跟林雀在江家门口下车,两双眼睛齐刷刷地盯在跟着下车的二哥身上。

    “你来干嘛?”没记错的话,二哥跟江家的孩子都不怎么熟吧。

    “车里太闷了。”二哥指了指扬长而去的车,又说:“快去快回,我在外面等你们。”

    林雀拿出学费两倍的钱给江叔叔,跟他说明了来意。

    “你奶奶最后可是应了这门亲事,这钱我不收。”江叔叔说完招呼我们坐下。

    “我奶奶那时候是怕我太小,被人欺负,但现在我可以照顾好自己了。”林雀把钱放在桌子上,说。

    “你一个小丫头,独自漂泊在外面,就算是能照顾好自己了?你生是这的人,是扎根在这的,就算到再远的地方打工,也还是会回来,不要以为出去了两年就能什么都不认了。”江叔叔毫不退步,拿出大人的那套说辞。

    “回不回来是我们自己的事,钱收不收是您的事,反正我们还了,这娃娃亲就不作数了。”我听他这话就有股莫名的火气,说完就拉着林雀想走。

    “作不作数可不是你们说的算,林雀出去之前写的保证书可在我这呢。”江叔叔说着进了屋里,拿出一张纸来。

    “这又能说明什么?就是写个一千份一万份也代表不了什么。”原来黄小凤她们让林雀写保证书,是帮江家要的。

    “反正婚姻这事肯定是按长辈说了的算,这保证书就当作一个凭证。你想去外面玩两年见见世面,我也不拦你,到时候了别忘了回来结婚就行。”江叔叔理直气壮道。

    “钱我放在这了,无论我奶奶跟您说过什么,她已经不在了。我以后怎么样,也用不着您操心了。”林雀压制着胸口的起伏,一口气说完就拉着我走了。

    “钱我就先帮你存着,你肯定还会来的。”江叔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一股子封建大家长的味道。

    “真以为他自己是谁啊,我就应该先把他骂一顿再跟你出来。”我跟在林雀后面出了江家院门,气得想再回去跟他理论一番。

    “这种人,跟他说再多也没有用的。”林雀反而安慰我道。

    “怎么了?”二哥看着我脸色不好看,从路边走向我们。

    一边往家走,我一边跟二哥复述着江叔叔的话,越想越气,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被定了娃娃亲的那个。

    “钱还了,话说完了就行,咱不跟他计较,气坏了身子可就亏了。”二哥的想法跟林雀的出奇一致,说得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生气了。

    不过话说回来倒也是,不管对方怎么反应,反正钱是还了,这桩事也算是了了,他还能把我们怎么着?

    回家收拾好东西,就又到了告别的时候。爹说,既然我们三个有伴,他就不送我们来了,刚好他晚上还有个病人要去看。

    大哥跟我们一起到了火车站,上了不同的火车,驶向了不同的地方。

    二哥退伍之后,跟章寒舟合伙做起来他大学专业所学的东西。他们两个还一起租了房子,日子过得宛如一对小夫妻。

    我跟林雀一休假,就去他们的出租屋。他们租了个小户型的两室一厅,我跟林雀过去的时候,就睡二哥的房间,让二哥跟章寒舟挤一张床。

    在这周而复始的每一天里,四个人聚在一起竟成了最快活特别的日子。

    有天晚上,我睡在二哥床上,总觉得被什么东西硌到了脖子,掀开枕头一看,是泰戈尔诗集。

    忽然觉得有些惊喜,没想到二哥还保持着这个习惯呢。

    二哥大学选了个好就业的专业,跟他喜欢的文学完全不沾边,我还以为他早就忘了读读写写这码子事。

    我回宿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从我箱子底下翻出我的那本,书还是那本书,只是对于我而言有些陌生了。

    重新看起它的时候,感觉很不一样。小时候把它当故事一样去念,脑海里是字里行间浮现出的美好画面。

    现在,好像触碰到了那时候觉得少了点的东西,这些看似简单的字句,仿佛发现了通往我内心深处的一条路,悄无声息地走了进去。

    看着看着,觉得心里痒痒的,好想做点什么,做点让这枯燥无味的生活变得不一样的事情,但又找不到头脑,不知道该从何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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