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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四章、认识你这么久,总算见你说了句人话

    “一个我怕什么?可你看周围这些白骨,死了没有人埋,又入不了土,肯定会变成孤魂野鬼。他们要是看中我们其中一个,说不定还会在我们看不到的一下子就上了身,时间久了,想拿回来也拿不回来了……”

    长生突然就不走了,歪头静静看着一直吵个没完两人。落荆棘也找了个地方,用骨头拼接出一个可以坐的小凳子。

    其余人:“……”

    愣了一会儿,司机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拿了根骨头喂长生,边喂边解释说:“饿了就多吃点儿。”

    冬荷看不下去:“喂,你怎么可以给我的长生吃这种东西?”

    且不论它们是否有营养,光看见就没有食欲了。唯独长生,不仅没有嫌弃,还吃得津津有味,“还有你,不去找妹妹反而这里这里偷懒睡觉,你真当我们娘家没人了是不是?”

    落荆棘被冬荷指着鼻子骂,前者不为所动。金萧晨把她拉走,以防她再继续骂骂咧咧。战斗了那么久,大家也是疲倦至极。

    冬荷吵了几句,没人配合也就没了骂人的兴致,司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干粮分给大家。

    休息了一会儿,冬荷又耐不住性子,抻手:“长生,到我这儿来。”

    长生趴在司机的膝盖上,眼睛转了一圈表示拒绝,又继续把眼睛耷拉下来休息。

    冬荷:“……”

    嘴巴嘟囔着说:“典型的见色忘义。这才送你回来多久?宁愿跟一个男人亲亲我我,也不愿意跟我这个姐妹絮絮叨叨!他长得有我好看吗?”

    冬荷蹲下来,眼泪开始哗啦啦的掉。表面上在说他们,心里其实还在惦记着莫愁,担忧的心悬在半空中,也不知道是不是遇到了麻烦,连个消息都没有。被困在这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冬荷的心更加绝望了。

    时间悄然流逝,手电筒的微光若隐若现,这时,有一道黑影从墙壁上如风似的飘过来,无声无息地,靠在墙角休息的落荆棘睁开了眼睛。

    ——

    玫瑰被‘陈吉’带到了距离崦嵫山不远的一座荒山,人烟稀少、偏僻安静,山石陡峭又崎岖,走几步路也能累个半死,气喘吁吁。

    玫瑰踮脚一块巨大的石头上,随手摘下几株野生的芭蕉叶。这里芭蕉叶又大又漂亮,能够遮阴挡阳。春天还没来,这里的气温却热得像火炉。扔了块大的‘陈吉’,小的留给自己。

    ‘陈吉’押着她走了好几个小时,一路都没有歇过,汗流浃背也不肯停下来:“你的体力还真不错,想找个理由教训你都不行。”

    玫瑰的双腿其实已经在打摆子,又麻又胀又酸:“那你能不能看在我没有拖你后腿的份儿上,告诉我你的真实身份?起码我得让我死个明白!”

    ‘陈吉’看到一颗苹果树,舔了舔干涩的唇角:“她就是我,我就是她。”

    “双重人格?”

    可之前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发现?

    “不许跑!”‘陈吉’几脚上树,动作敏捷得压根不像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可以做出来的动作,一口咬了好几个苹果,“什么双重人格?我是我她是她!”

    “……”

    这打脸打得还真是出其不意。

    苹果砸在玫瑰的脑袋上,伴着‘陈吉’嘲笑的声音在耳边回荡:“活该!谁让你坐在树下!”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而已。”

    玫瑰捡了几个颠了颠,又放在鼻子里闻,“少吃点吧,陈吉。”

    ‘陈吉’坐在树枝上,晃荡着双腿,像个无忧无虑的少年:“不要你管,罗里吧嗦的老太婆!”

    玫瑰:“……”

    怎么有种带孩子出来的即视感。

    玫瑰摇摇头,才起身就又被‘陈吉’拽了回去:“想逃?落在我手上的人没一个跑得了的!”

    玫瑰对上她的眼神,又与之前的不太一样,难道还有三重人格的精分?细想也不无可能,这么多年来她既是作家又是编剧,很多时候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谁?的人物之所以能如此感人至深,最重要的是全情代入,以真情实感烘托,才能成就一部好的小说或者电视剧。

    为了验证设想的真实性,玫瑰说:“我非常不喜欢你的某个人物。”

    “关你屁事!又不是为了迎合你的喜好。”

    果然,作家对于自己的作品都有着天生的偏爱。在听到他人不太好的评价后都会习惯性竖起自己的刺,谁敢多说一句就把那个人写进自己的小说里,塑造出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让读者尽情地唾弃他!

    不过……骂着骂着,她又忍不住追问:“不喜欢哪一个?你可别多心,我问不是因为我会去改动它,只是想知道究竟是我哪个人物那么厉害,能把这位活了这么多年的老妖怪气成这样!”

    老、老妖怪!

    玫瑰不让自己的愤怒溢出脸上:“suoyou!”

    ‘陈吉’:“......你的眼光有问题!黑粉!那么多人对我的作品赞不绝口,就你否定他们,不是黑粉是什么?”

    玫瑰说:“他们?我说的是你最早期的一本书,里面的男主叫索游。”

    ‘陈吉’听完之后立马说:“我也很讨厌他!凭什么他是男主,而我只能死于意外?明明我才是主角,这个脑残作者因为笔误,非要把我写死!”

    ‘陈吉’提过,《悠悠天不老》这一本书的构思来自于当初看到的一本书,那本书的作者以自私自利的口吻严重贬低女性的地位,更耐人寻味的是这本书还得到了不少上流作家的支持,上市短短一个月就销售破亿万册。

    她气之不过,便写了《悠悠天不老》,以自己为原型,逐次添加锋锐的内容。女主定了,可男主迟迟不来。故事的结构屡次删删改改,始终找不到合适的灵感。一怒之下她胡乱加了个人物进去,暂时定为男主。

    突然有一天,她偶遇了一个放牛的小男孩。小男孩木楞呆滞的眼神给了陈吉很大的触动--他需要拯救!

    而她需要拯救!

    人可以被引导、也可以被影响!

    回去之后,她果断把戾气深重的临时男主替换,改成了索游!

    至于玫瑰自己为什么会记得那么清楚?因为有段时间陈吉以怀旧为理由,把这部剧看了一遍又一遍。边看边讲解当初的心理活动,说到有趣的地方还会笑出声。

    原来陈吉是被自己的人物上了身!

    玫瑰说:“你叫什么名字?”

    提起这个他更来气:“有哪个男主取名这么随随便便的?知了?知了?还真当我是夏蝉吗?”

    也不知是不是巧合,周围一下子就响起了蝉鸣。

    知了一听这声就受不了,屋漏偏逢连夜雨,整个人像是被抽了筋扒了皮似的,捂着肚子嗷嗷大叫:“车、车撞过来了,我不想死,不要写死我......”

    玫瑰给他探脉,却察觉不到脉息的存在。咬破手指,抽魂嵌入这一躯壳内,猛又被弹出来。

    ‘陈吉’露出色眯眯的眼神:“小美人长得真好看,跟着我熊爷吧,保证让你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

    又来一个!

    玫瑰抽回被他非礼的手:“你又是因为什么原因怨恨陈吉?”

    熊爷继续盯着玫瑰流口水:“我跟她没什么仇,就是想每天都有美人儿陪,再跟我的美人儿逍遥快活一辈子,哈哈哈哈。”

    对于这个虎背熊腰的男人,玫瑰也大概猜到这个熊爷是陈吉哪本书的人物了。他的出场次数虽然不多,可到底还是有些戏份的。装疯卖傻少不了他,逗乐犯错也少不了他。纯种憨憨,典型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玫瑰又一次确定:“你真不说?”

    “我对陈吉真没什么意见,别提她了,美人儿咱们还是来玩游戏吧~反正咱们有的是时间!你喜欢仙人跳还是脱衣舞?我都迫不及待了~~~”

    边说边搓手掌,跃跃欲试。

    玫瑰让他看自己的伤口:“你要是不想被送走,尽管过来。”

    第一个占用陈吉身体的人真是失策,刚把她带到这里,目的还没达到就被其他人给挤走了。

    花花公子熊爷捡了个苹果乱扔,像是个耍脾气的小孩:“你是不是在想那个带你来的人为什么无缘无故就不见了?告诉你吧,其实她是想保护你的。”

    保护她?保护她就把她绑到这荒郊野岭来吗?

    熊爷说:“她是陈吉写了这么多小说中唯一获得幸福的女主,你说陈吉得有多喜欢她?为了她,弃掉了多年来被冠以的悲情天后的头衔。”

    玫瑰仔细回想陈吉的人物,所知道的每本书都是以悲剧收尾。印象最深的一次,有天,她刚成为陈玫瑰没多久,就有一个家长气势汹汹来找她:“你陈吉的孙女陈玫瑰吗?”

    她点点头,手上一重,女人给她拎了好多东西,还抱着她的大腿哭唧唧地说:“作为她的死忠粉,请把这些交给她,并转告你的奶奶,让她不要再写悲情结尾的小说了,我都快得抑郁症了。”

    她:“......”

    看着钙奶和燕窝,玫瑰陷入了深深地位沉思。这不是她能决定的呀!

    知道她人微言轻,女人恢复女强人的姿态,说出来的话却让人大跌眼镜:“再告诉她,她的下本书再是这种结局,我就要去找她聊聊人生!说服不了她,我就买块豆腐撞死在她的面前!”

    玫瑰说:“你就算把刀架在她的脖子上也没用。”

    “那我就呼吁所有出版商和媒体,不写个好结局的故事就不许出书!”

    呵呵呵呵,那你加油!

    玫瑰抻了抻腿,脚底板有些麻:“你个假粉,她根本没写过以甜结尾的爱情小说。你是在书里待久了,想继续把这种憨憨的个性发扬光大是吗?”

    “她真的有写,我们所有人都知道。”

    “那我问你,你口中的书名叫什么?”

    “她没想好。”

    “女主的名字呢?”

    “这个我知道,叫小R。”

    “......”

    她按捺住体内的洪荒之力,“结局是什么?”

    “公主和王子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玫瑰一石头砸过去,熊爷嗷嗷大叫:“我真没有胡说,不信你可以问她!”

    “那你们把她还给我啊!”

    熊爷被玫瑰怒声大吼,整个人像是被钉子定在原地,动弹不得。目光爷渐渐呆滞。良久,玫瑰听到陈吉久违的问候:“宋玫瑰......”

    再说被困在四面是墙的几个人,墙壁一直在往里阖,冬荷被挤得哇哇叫:“这鬼东西怎么还有机关啊!”

    半个小时前,她做了个梦,梦里莫愁被烈火烧得浑身焦黑,吓得她猛然惊醒,手摸到身边的骷髅头,吓得三魂不见气魄,破坏了好几堆尸骸。机关被启动,把几个人卡得死死地。更令人绝望的是,这件事发生的时候,落荆棘不知去了何处。

    金萧晨喊救命喊累了,肚子一直在咕噜咕噜叫。

    如果可以,冬荷真想给他一脚,隔着他看问司机:“大叔,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司机说:“等。”

    “等什么?”

    “等少爷回来。”

    冬荷:“......”

    问了跟没问一样。

    金萧晨有气无力,却还是很好奇:“为什么你会喊荆哥少爷?”

    司机说:“因为所以,科学道理。”

    冬荷:“......”

    金萧晨:“......”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没听到狗叫声,周围又黑不溜秋,冬荷这才焦急起来:“长生呢?长生去哪里了?”

    司机说:“跟着少爷走了。”

    金萧晨哭笑不得:“大叔啊,你们做什么事情前就不能跟我们商量一下吗?每次都搞得这么惊悚,我倒是没什么,身边还有个女孩子呢,能不能考虑一下她的感受?”

    冬荷说:“认识你这么久,总算见你说了句人话。”

    司机的脸上依然没什么表情,就算有波动,乌漆墨黑的他们也看不到:“我这里还有火腿肠。”

    冬荷and金萧晨:“给我给我!”

    火光在狭窄的甬道中时明时暗,脚步声逐渐靠近。先出现的是长生,灵敏的鼻子一路嗅着,突然停住,疯狂朝前吠。落荆棘抬起视线,寒气从脚底板网上蹿,跟被人灌了座冰山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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