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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八十二章、你重多少,我陪着你一起

    半途玫瑰醒过一次。

    率先引入眼帘的是清湛漂亮的蓝天和卷卷漂亮的白云。往下看是水天相接的云湖,折射的光线透出一种人间仙境的美。除了司机莫愁,其他人都睡得很熟。

    玫瑰把手机拿出来拍了好几张照片,可都是因为移动而无法拍到认准的角度。莫愁靠边停车,让玫瑰一次性拍个够。

    玫瑰说:“哥,我觉得你也应该给嫂子多拍几张照片。”

    莫愁重新启动车子:“你还不了解她吗?她欣赏不来这种艺术。”

    “哇哦,你这话我录下来了。我要跟嫂子告状。”

    “没用的,你就算把天王老子请来,我也不会告诉你究竟会有什么样的生日礼物。”

    “……”

    作战计划再次失败。

    感觉自己怀孕之后,情商和智商纷纷下滑。

    玫瑰胸口闷闷的,手指用力掐某个睡意正浓的家伙的脸。不就是个惊喜吗?要么起初瞒得严严实实,要么就大大方方的说出来,还东遮西掩,一群人藏着掖着帮忙隐瞒,也真的是醉了。

    越看越觉得他的睡容沉稳祥和,轮廓线条立体鲜活,髣髴一切的焦灼和心慌在他的面前都可以衍化成云淡风轻的样子。

    玫瑰没忍住,给他拍了好几十张照片,有搞怪的,有做鬼脸的,更多的是帅气硬朗的。

    本来打算关掉屏幕,一不小心切换到了短信的界面,好巧不巧,置顶的一条消息让她觉得很熟悉。又看日期,这么细算,还是当年他们在刚果的时候吧。

    她那晚以最后的勇气去博取他的心:我喜欢你,宋京,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不屑于伪装,喜欢到你只要稍微对我好点就看到了全世界的明媚。

    这条短信石沉大海,再也没任何回答。可今天,她在他的手机上看到了他保存到草稿箱的回答:我与春风皆过客,你携秋水揽星河!

    所以,他当时对她也不是完全没有感觉,只是云雾遮眼,让他看不清自己的方向。

    玫瑰又开心又酸楚,心道:你还真不怕我回了国之后立马找一个比你更好的男人?开玩笑啦,怎么可能呢?这世上还有谁能比得过他?

    Never!

    所以她才会这么死心塌地的爱他。

    手指格外喜欢他的喉结,性感又充满男人的血性。还是在刚果的时候,有次她也不知道哪里惹到他了,一整天都没理人。她就一直热脸贴冷屁股,跟着他还把他跟丢了。到最后连金子都看不下去,跟她说:“你去那个圣保利教堂找他。”

    她顶了一个爆炸头,口里吹着泡泡,大老远就冲刚出教堂门口的他招手:“哈哈哈,这场躲猫猫的游戏,我赢了。”

    他用一种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眼神冷冷凝视着她,他越是这样,玫瑰越是要把他这块硬骨头啃下来。旁边的女同伴也是一张东方脸,跟宋京相识于这个教堂,明显对他有爱慕的心思,还一直盯着玫瑰看:“这位小姐是?”

    “他女朋友!”

    玫瑰霸道宣誓主权,还用手指感受了下他的喉结。这动作看似轻佻,实则充满着款款的深情。男人对于自己身体的部位,是绝对不会让除了自己信任的人以外触碰的。

    后来,每次他们在嘿嘿嘿的时候,她总会咬他的喉结,咬多了又心疼他,可下次还是忍不住重复一遍。宋京听着她的保证,也是左耳进右耳不,随她怎么开心。

    到了禹城风景最有名的古镇上休息。他们租的地方算是一个轰趴别墅,装修别致,颇有种穿越的感觉。

    一路过去,莫愁、金子轮流开车。到古镇已经是晌午,大家饥肠辘辘,幸好点的菜已经在别墅的餐桌上,在锅碗瓢盆的碰撞声中,大家相继吃完了午饭。

    果果今天也很安静,躺在冬荷的怀里静静吮手指。果果是孩子的小名,大名叫陈冬辛夷。

    玫瑰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有些愣神,好半天才缓过神来。她问过莫愁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他说:“在陈家的家谱中,女孩的名字都跟花有关。”

    说到这个的时候,莫愁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之前的花名字都被取光了,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辛夷这个名字……”

    好吧,那就只能认为这是巧合。

    果果可聪明啦,虽然才只有一个多月,认人的功夫在飞速上涨,金子一抱她就会被挠,玫瑰一抱她就会笑。

    金子吃味说:“亏我来得这么勤快,你不记得我就算了,还故意对其他人笑得这么开心!”

    冬荷反过来安慰他说:“她连我这个十月怀胎把她生下来的亲妈都没笑过几次,更何况是你!”

    金子:“……”

    他伤心了,躲到沉舟怀里求安慰。

    沉舟想了想,问他:“你很喜欢小孩?”

    “当然——”

    察觉到沉舟变了的脸色,立马把话说完整,“当然不喜欢啦。小孩子整天吵吵闹闹,烦死人了。哪像你呀,我要什么就会给我什么,穷了给我钱花,没戏拍了就主动投资,这世上哪有你这么好的朋友对不对?”

    “朋友?只是朋友?”

    “不是不是,沉舟你听我解释啊——”

    金子被沉舟扛回了房间。

    “哈哈哈哈……”

    这么多个人中,只有胡夏是单身,她今天心情格外的好,还酌了几口米酒,脸上红扑扑的,像是打了腮红。

    胡夏说:“我第一次跟他见面,是在机场。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现在这么出名,到处赶通告,日夜颠倒是常态……”

    胡夏虽然有时候挺口无遮拦的,可关于心中人的那件事一直都没有说出来,这次,是她第一次主动把心里的他说出来。

    那天,她在等传送带旁等行李箱,拎起来的重量感觉很不一样。她又看了眼箱子的形状,是自己的那个呀,难不成托运还可以增加水分?

    打开一看,里头算是清一色整理得很规整的衣服和鞋子。不像她的,胡乱又随便塞进去,而且有时候来不及吃饭,她就会在行李箱里加一些泡面啊薯片或者自动火锅什么的。方便且易携带。

    她去找了安保人员,跟他们解释拿错行李箱的事情:“他不仅挑选的风格跟我一样,什么密码啊都不变。”

    你说这是巧合吗?可为什么又感觉是冥冥之中的注定!

    后来,那个拿错了行李箱的男孩子急匆匆跑来,一个才十六岁大的毛头小子。脸色一红一白,看到胡夏抱着胳膊在晃身体,她的手边才是他的行李箱!

    脸上的青涩尚未褪去,眼睛带着带着懵懂的稚嫩。就这个眼神,谁也架不住,都柔着声音跟他讲话,除了胡夏。

    胡夏穿着那个时候最流行的喇叭牛仔裤和亮片吊带衫,一头长发拉得又直又柔顺,看起来温柔,说出口的话却让人难以下台。

    胡夏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被两个人架回了房间,还在叽里咕噜的说着醉话:“我就、就没想过要跟一个、个比我小六岁的男孩子在、在一起,可是、可是玫瑰你懂我那种感受吗?你懂吗?”

    玫瑰给她盖好被子:“我明白。”

    这就是为什么当她知道自己跟宋京在一起的时候,不仅没有惊讶,还不遗余力的支持。因为她曾爱过一个比自己小的男孩,还做好了退出娱乐圈的准备。

    过程的辛酸,并不是旁人一两句话就能说得清的。

    爱上一个成熟或者不成熟的人,你首先就得引起对方的注意,用你自身的优点成为对方看中的爱点,如此深化彼此的情感,让他主动来了解你、感知你、从而爱上你。

    宋京推门进来的时候,就看到玫瑰趴在床边睡着了,整个房间还弥漫着浓重的酒气。双手横抱小姑娘,感受怀里人的嘤咛,宋京吻了吻她的鼻尖:“乖,带你回房间休息。”

    玫瑰在他胸口蹭了蹭:“我是不是重了好多?”

    “还好,我抱得动。”

    玫瑰找茬:“意思就是说,如果你抱不动我了,就证明我很重了?”

    掀开被子的一角,把人送到暖和好的被褥里,宋京说:“你重多少,我陪着你一起。”

    玫瑰翻身看他,又戳他的喉结:“这话可是你说的,不许反悔。”

    “不反悔。”

    指腹摩挲她的后背,让她逐渐放松神经。

    “那你现在能告诉我惊喜是什么了吗?”

    还在记挂这件事。

    宋京把房间里的安神熏香打开:“睡醒了,我就告诉你。”

    “拉钩~~~”

    带着半梦半醒的空灵尾音,够让人心神荡漾好久。

    宋京捏疼她的手,克制着给她一个午安吻,让她不要太过分:“睡吧。”

    玫瑰吐了吐舌头,闭上眼,很快进入梦乡。

    桌上的玻璃瓶摆着几朵漂亮的玫瑰,含苞待放,娇艳欲滴。浅色的紫荆花窗帘随风摆动,波浪般的弧度有深有浅。地板的光线忽明忽暗,落地窗外是盛绽的枫叶,红色的枫叶喜洋洋的,比凤凰花还要美上那么三分。

    蓝蓝的天,青青的石板路。流水过隙,脏辫披头,各种照片的笑脸把古镇的建筑都包揽其中。

    玫瑰睡了个饱饱的觉,起来的时候大家都不见了。餐桌上有一封信,某人兑现对她的承诺,开始揭晓惊喜---信上画了一个图案,是一座流水的石桥,后头紧跟着一首诗:时有落花至,远随流水香。

    这是在跟她玩捉迷藏吗?

    玫瑰带着口罩,又把套头衫的帽子盖住脸,慢悠悠的在古镇踱步。画上有路线,该往左走还是右走,是前进多少步后退多少米,写得一清二楚。就算是三岁小孩也看得懂。

    玫瑰过了流水石桥,对面有个人对她露出笑意盈盈的目光:“请问是陈小姐吗?”

    玫瑰配合她:“是我。”

    丫丫在她面前变魔术,13朵玫瑰花就这么送进了她的怀里:“生日快乐。”

    “谢谢。”

    丫丫把第二封信交给她,玫瑰一手抱着玫瑰花,另一只手还要拆信,丫丫就帮她把玫瑰花接过来,好让她方便看信。

    信上还是一幅画,这次是一个影壁,上头画着最精致的龙头,没有路线,依旧附带一首诗: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玫瑰把信塞进兜里,对身后的丫丫说:“走吧。”

    丫丫对玫瑰的聪明堪称佩服至极:“妹妹怎么知道是我带着你过去?”

    “不是我知道,而是我了解他。”

    娜米古镇是水乡小城,水路和陆路阡陌交通,房梁和屋檐都带着旧时的建筑气息,房木中带了股沉稳。一如他这个人,虽然知道她不是路痴,可舍不得她到处乱跑,尤其是肚子里还带着一个。

    丫丫说:“我也是第一次听说这里有个皮影楼。”

    楼道很旧,风吹进来的时候有些阴沉沉的,踩着台阶上去的时候,门咿呀咿呀的响,真怀疑它会在下一秒就轰地一声断了。

    “请坐。”

    一盏灯投射在白色的幕帘上,两人坐在专门为他们准备的椅子上,锣鼓声紧随而来,一个穿着黄色貂皮的皮影贴在幕帘上,另一只手送来第二个露着肚皮的皮影。另一个是头戴和尚帽和脖子戴长珠子的皮影。还没等唱开,玫瑰就拆台说:“怎么没有白龙马?”

    金子捏着细嗓子说:“没有加它,就安心听这个吧。”

    玫瑰托着腮笑:“今天我生日,一般不都是寿星最大吗?”

    金子:“......”

    把求救的眼神丢给沉舟。

    沉舟沉默片刻,说:“可以换,但是配乐跟不上,你是想要耳朵还是想要白龙马?”

    本就是逗逗他们,也不是刻意为难,玫瑰换了个坐姿,让自己躺得舒服一些:“开始吧。”

    这场皮影戏,讲的是师徒四人在降妖除魔过程中遇到的九九八十一难中的其中一难。她小时候特别爱看西游记,把每一个回合的场景都记得清清楚楚。不过这次他们发散思维弄出来的这一难很新颖---当取经四人穿越到了现代,会发生什么事呢?

    很贴合最近流行的穿越风,不论是上映的电视剧还是电影亦或是小说,都跟穿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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