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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张姐说要先试用,如果合适了再说。

    第二天,杨树琴就带着一个白白瘦瘦的人上月子中心了。

    张姐一看,这就是大热天还穿着长袖在杨树琴家厨房做饭的那个人。

    杨树琴介绍说这是她的亲妹子,叫余巧。聪明伶俐。如果她都干不了这个活,那绝对没有人能干。

    张姐打量了一下余巧:不施粉黛,清汤挂面,应该是二十出头,像刚毕业的大学生。皮肤白皙,齐刘海,后脑勺扎了一个小马尾。还是上次那件白色长袖配牛仔裤,脚底穿着一双白色布鞋。布鞋很旧了,但是洗得很干净。看着确实不是个笨人。眼睛很大,但是眼神不敢直视人,有点怯生生的。

    当即张姐向余巧说明了下自己的要求,说要先试用几天。

    余巧一一点头,说杨姐都跟她说了。

    杨姐离开前,把余巧拉倒一边低声嘱咐了很久。张姐注意到她还给余巧塞了几百块钱。

    不应该是余巧给她钱吗?

    看来真是亲妹子,不是普通的中介与客户的关系。

    余巧干活还真是利索。不多话,特别勤快。

    她当时来的时候就背了一个黑色的小背包,这个背包外面的拉链都坏了,余巧自己缝了个扣子扣上。里面放了她所有的个人物品。牙膏牙刷、破旧的毛巾,内衣内裤,还有一套换洗的衣物。

    每次洗漱完了就把所有的东西放进那个小黑包里,然后把小黑包放在她睡觉的那个单人床的床边。

    跟她整个人一样,瘦瘦小小的。没有存在感,在一个小小的角落,一点不碍事,不占地方。

    她的衣服自己单独晾在月子中心的楼顶。

    有次张姐无意间发现,她的内衣都是破旧不堪。内衣带子早就失去了弹性,卷做一团,线头全都开了。内裤也大得跟个风筝一样,裤头皮筋早就没了。

    白天也不多说话。宋芳仪睡着了她才会抓紧睡一觉。

    宋芳仪或者白友恩一醒来,她就立刻过去伺候,尽心尽力。

    就是这样,宋芳仪依旧觉得她不合格。嫌弃她一看就是乡下来的,做事没有规矩。每天逼着余巧洗手消毒无数遍。

    有一次白友恩喝完奶有点吐奶,吐完奶还哭。

    宋芳仪着急,当时随手把身边的一杯开水冲余巧泼过去,泼得她后背一大立刻红了。余巧没忍住叫唤了一声,吓到白友恩了。宋芳仪旋即下床,对着她头就是一掌拍下。

    还好当时白克贤来看她们,及时阻止了。要不然余巧可能还要挨打。

    当天晚上白克贤喊来月子中心的负责人员,质问她们为何收取如此高昂的费用,却让别人替她们承担照顾产妇和婴儿的任务。

    确实月子中心做法很不厚道。当时余巧只是在试用期,是给月子中心的月嫂打下手的。谁知余巧来了以后,她们的工作人员消失得无影无踪。每天只负责送月子餐和做卫生。

    张姐找过月子中心负责人,当时她们的态度虽不能说强硬,但也不友善,跟张姐玩打太极这一套。

    张姐也自认为宋芳仪的确难伺候,一切也情有可原,余巧干得也不错,没有喊苦喊累,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坚持。

    谁知白克贤态度强硬,警告月子中心,如果再这样下去,就找律师告他们,正好身边跟着杨律师。杨律师一顿吓唬,月子中心立刻服软,当晚就派了月嫂照顾,换了余巧休息一晚上。

    不过第二天一大早,余巧就接着伺候宋芳仪和白友恩了。

    可是从此,宋芳仪对余巧动手上了瘾,她一个不如意,手上有什么便扔什么过去。余巧经常被砸到。最严重的一次,被玻璃奶瓶砸到额头,青了肿了好几天。

    即便这样,余巧也不抱怨,依旧任劳任怨伺候宋芳仪母子。

    张姐开始怀疑余巧的身份。

    为什么这么能隐忍?一般人早就走了。

    是不是余巧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她拐弯抹角问余巧家里人的情况。

    余巧告诉她,家里父母早就过世了。有个哥哥,几年前结婚了。嫂子嫌弃她光吃饭不干活,天天讽刺挖苦她,她受不了,就自己出来打工了。

    她还轻轻地在张姐耳边说,宋芳仪这样打她根本不算疼,和以前她挨得打相比,就跟挠痒痒一样。

    她再接着问,余巧就不怎么说了。

    上次给余巧背部上药的时候,她就注意到她背部很多旧伤口,当时问她怎么回事,她支支吾吾不正面回答。后来就再也不让张姐给她上药了。

    张姐不放心她的来历,怕她身上背着案子,余巧又支支吾吾不肯说清楚,她只得找到杨树琴,问清楚余巧的历史。

    杨树琴一开始也不愿意说,她就保证余巧身上没有案子,只管放心用,她绝对不会给白家添麻烦。

    张姐哪里答应,杨树琴越是扭扭捏捏,她越是怀疑。最后她撂下狠话:不说清楚余巧过去所有的来历,她绝对不会用她。

    杨树琴这才如实说出来。

    余巧14岁就从家里跑出来了。她哥哥比她大了小20岁。父母在她10岁就相继去世了。一直是哥哥养着她。

    自从哥哥结婚后,情况就变了。嫂子很嫌弃她,一天到晚非打即骂。她受不了就自己跑出来打工了。

    最开始她在汉北城郊边界的服装厂做厂妹,一个月工作28天,一天工作近18个小时。后来认识了一个同一个工厂的男同事,便随着他一起辞职了,跟着那个男同事回到他家里,一家人一起开个小饭店。

    她每天起早贪黑和他们一家人经营这个小饭店。一分钱工资不拿,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几年后饭店有起色了。男方一家人却迟迟不提结婚的事情。

    男方妈妈开始指桑骂槐,动不动给脸色看。男方喝醉酒了也对她动手动脚。经常把她打得一身伤。

    有次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以为这次怀孕了就能结婚。结果男方借着酒劲直接把她打到流产,还说她装。

    她悲愤交加,跑到厨房纵火,想一把火烧了这一家人。

    点燃厨房后,拿着自己攒的那一点点私房钱和自己那一点点的家当,余巧跑了。当时下面流血流得厉害,她就随便找了个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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