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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宿神魄,月泪异动祸来临

    高山郁林,烈日直下,一月未散的冬气略显寒冷,却是动物们从冬眠苏醒出来觅食的时候。

    密林深处的高树上,年轻少年蹲在一节树枝上,闭息凝神,目光注视下方。

    大树下是一只独行的野猪,粗壮身躯行走着,鼻子发出‘呼哧呼哧’声,嗅着寻找藏于新草和土地下的美味。

    少年悄悄拔出腰间的匕首,左手手心凝聚一枚浑浊的光球,张嘴含入口中……

    数分钟后,少年迎着阳光走出密林,身后拖着早没生息的野猪,它的喉咙有一处致命伤口,伤口中的血早已流干,明显已经处理过。

    少年尖锥毡帽,细麻圆领缺骻衫子,是典型的猎户装,一头干练的乌黑短发,笑容灿烂。

    这是他的生活环节之一,他叫朝秋恨,在二十年前摆脱地府控制,来到这个古代世界。

    他从那道裂缝中穿过,不知道经历多久的时光,他终于在这个世界降生。

    他有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亲切的镖师父亲,温柔的大夫母亲,他们把朝秋恨带大,衣食住行虽说不富裕但也没少过,他度过了自己期望中的生活。

    令他高兴的是,这个世界不仅存在武功,还有一种名为第八魄的武魄存在,这种武魄在人六岁时会自动觉醒,是以一种特殊魂魄的方式存在,如果附着在类似的器具上就会有特别的效果。

    第八魄通常是各种金器的样子出现,当然,是各种金器。

    有可能是长刀和剑,也有可能是锄头或者火钳,小球甚至是针,他的魄则是半金半银的秤。

    当初他还为此消沉好一段时间,毕竟生在这个武侠世界,谁不想成为一名武林高手。

    不过第二天他娘就带着一堆医书告诉他,秤的能力就是平衡,最适合精确药量,做一名大夫,于是,他就顺利成为了一名大夫。

    至于猎户身份,这是为了自力更生,去找他父亲学过刀法,不过是因为特殊原因今天才带着匕首。

    这头野猪得有三百斤左右,卖到集市可以卖到三十两银子。

    拖着这头野猪,花了两个时辰赶到集镇,朝秋恨擦了擦额头汗珠,虎口老茧磨得发白,他抬起头看向集镇石门上的牌匾:土玉镇。

    一进镇口就是家典当行,朝秋恨把野猪拖到典当行门口,行里的朝奉见到,轻车熟路地招来两名伙计抗走野猪。

    “朝兄弟,又去山里打猎了?快快,进来坐坐,喝口凉茶。”

    “还是老规矩,不过要快点,我今儿还有事。”

    “好嘞,我们办事利索,您放心。”

    朝奉亲自给他沏茶,拿来糕点招待好,这才拿着算盘走到典当行后门。

    喝了口凉茶,往嘴里塞进两个甜点吃着,镇上糕点挺贵,也就典当行这里可以蹭点免费的。

    他从十五束发就开始打猎,刚开始是些兔子野鸡,最近两三年才开始猎杀野猪,野鹿一些大型动物,因为有时会打来一些珍惜的野味,典当行自然欢迎他的到来。

    休息片刻,典当行的朝奉从后门走出来拿出被包住的一提肉,还有两吊钱和一袋子碎银。

    整只野猪自留十斤肉,其他全部换成钱,看这一次大概有十两银子,这些钱够一家生活一个月了。

    “您的肉还有银子,两吊钱和十一两银子,您看看。”

    “嗯,好。”

    他拿起钱和肉,掂量两下才确认没有缺斤少两,对朝奉笑道:“多谢。”

    金银秤觉醒之时,他就对重量有着先天的敏锐感知,掂量两下就能确定物品重量。

    典当行之前也不是没做过缺斤少两的勾当,不过被他拆穿过后,就没再敢少过。

    “分内的事,还要多仰仗您照顾生意。”

    朝奉送他离开典当行,朝秋恨便奔向小镇深处,来到一家酒馆打了壶酒,在酒馆对面有家气派的武馆。

    两座威武石狮镇守,三米高的鲜红铁钉大门敞开着,在门外就能听见里面武者‘哼哈’的练武声。

    跨过门槛,入眼是宽广的演武场,武人寒光对练,木人桩拳掌相碰,闷声不断,皆是大汗淋漓的练武者。

    演武场里的这些人,大多是好几年的练家子,随便一个都能摁倒他。

    不过这些人不是他今天的目标,他是来找人寒暄的。

    穿过武人们,来到大路尽头,一间内院大门前,这里面是武馆真正弟子才能进入的内院。

    他父亲是镖师,和这里的馆主事故交,他这才被特别允许进入。

    推开大门,里面是鹅卵石小路,旁边种满了各种花朵,淡香扑鼻,小路约有十来米,通向一个凉亭,凉亭因有荷花池塘在旁,比外头凉快许多。

    凉亭里,一名魁梧的中年男人坐在凉亭上喝茶赏花,哪怕是坐着都比一旁站着的男人高出一个头,肌肉壮硕,端茶的手满是老茧和伤疤。

    凉亭旁边的男人看见朝秋恨,脸上浮现一抹欣喜。

    朝秋恨走到凉亭里,把手中的一坛酒放在桌子上,抬头仰视那张凶煞的脸道:“霍爷,刘哥,特地给你们带的。”

    “小秋恨来了啊,看你这打扮,又去深山了?”魁梧男人名为霍止,听说以前是军中教头,他父亲说过,霍止的武功相当了得。

    一旁站着的俊男是霍止之徒,刘安生,别看名字很普通,他可是霍止亲传,年纪轻轻,在江湖上就能称得上一声后天高手。

    不过两人都喜欢喝酒,喝茶只是因为他们喜欢装斯文,霍止更喜欢装成气质老成的宗师,刘安生则是被迫跟着霍止一起。

    平常一般只有朝秋恨来带酒,或者他父亲和他一起来时带点他们才会喝。

    “对啊,不然哪来的钱给你们买酒?”

    “秋恨,你这样恐怕朝叔又要打你了,我记得你习武十年有三,可连蕴气都感受不到,你一个人进林子,有个万一你让宁姨和朝叔怎么办?”刘安生在一旁唠叨着关心他。

    “刘叔你就别说我了,这么多年我不也没事嘛,喝酒喝酒。”

    朝秋恨虽然不是武馆成员,但总会看望两人,还会带一些有意思的东西给两人解闷,多年感情积累,早已不是普通早晚辈可以比拟。

    三人一起分好酒杯喝酒,朝秋其实不喜欢喝酒,只是以前发现自己没天赋,也感受不到蕴气时,就尝试过喝酒,那一次喝完酒虽然头疼的要死,但还是想通了。

    酒不好喝,他只求醉,只求心烦意乱时能度过心坎。

    一壶酒被三人瓜分,朝秋恨只是简单喝了两杯就要走了。

    “这就走啦?要不在这吃个饭?”霍止想让他在自己这吃个饭,武馆的饭肯定比他家里的丰富,朝秋恨算不上壮硕,他也有意培养朝秋恨。

    “不了,今早才说要在黄昏前回家。”

    “那行吧,下次来记得带点下酒的腊肉来。”

    “好,一定。”

    拍了拍刘安生的肩膀告别两人,离开酒馆朝小镇另一边走去。

    他的家在城镇另一头的米花乡,有七里路要赶,山路难赶,回去又是一个时辰。

    未时

    天近黄昏时,火烧云在天边相伴昏日形成片片晚霞,给大地和他披上层红披,走着歪歪扭扭,腿高的杂草相伴的小路,旁边都是刚开垦过的农田。

    不远处有几家土房的烟囱升起白烟,这个点家家都起火烧饭了。

    来到岔路口,他没有选择那几个热闹方向的大道,反而选择了人烟稀少的小道,他们家坐落在山腰间,地势比大部分人家都高。

    走着小道在不远处就能看到远处半山腰的一处平地有一座略大的黑砖院墙,里面有一座主房和一座侧房。主房的烟囱也升着白烟,那就是他家。

    看见家的影子,朝秋恨不由加快几分脚步。

    赶到木门前,朝秋恨敲了敲木门,门内很快传来一名妇人的声音。

    “来了。”

    门被打开了,团着发的妇人系着围裙,脸上布着风霜皱痕,却并不能掩盖她风韵的气质,哪怕上了年纪也能看出妇人年轻时的风华。

    妇人见到朝秋恨顿时喜上眉梢,拉着朝秋恨进来。

    她便是将朝秋恨养大的母亲宁冬白,也是方圆百里最好的大夫,一手针灸治病之法可医百病,从未失手。

    “儿子回来啦。”

    宁冬白接过吊肉和钱袋子,两人走进庭院,院落三个角落都种了很多菜,就像是一个菜园子,在主房左侧摆放着石桌石椅,主楼的烟囱上升起阵阵白烟。

    刚进屋内就听到油炸的声音,宁冬白笑道:“菜快好了,快去端饭。”

    “爹呢?他今天没回来吗?”

    “那要等到深夜嘞,快去洗手去。”

    “哦,好吧。”

    他的父亲朝秋恨是个武功了得的镖师,可极少在朝秋恨面前展现武艺,传给朝秋恨的也只有一门刀法。

    但也因为极强的实力,才让他经常早出晚归,常常一年连几顿团圆饭都吃不到。

    朝秋恨这么努力,就是为了能让父亲早日休息,自从出去打猎,他也存了不少钱,家里的生活也越来越好,只要再努力几年,就能真正养活这个家了。

    饭菜很快端上来,有两盘肉和一盘青菜,习武之人吃肉几乎是标配,吃肉才能涨力气。

    虽然他的父亲母亲都不想他习武,但朝秋恨如此坚持,他们还是给予了一定的帮助。

    “味道怎么样?”宁冬白夹起一块肉放到朝秋恨碗里。

    “嗯,娘烧的饭一直都很好吃。”

    “多吃点青菜,别光吃肉。”青菜也被宁冬白夹了一块到他的碗里。

    “嗯嗯,娘你也多吃点。”

    吃饭对他来说可是一件幸福的事,这让他疲惫一天的身体得到了补充,更重要的是,宁冬白的厨艺整个村,整个镇都找不出第二个,据说这跟她的秘密配方有关。

    晚饭结束,朝秋恨就回到自己那个小偏院去了,这也是父母对他的偏爱。

    在这个庭院里有兵器和木人桩,还有负重的铁块,一系列锻炼的工具,以前自己没钱的时候,父母亲就专门给他定制过锻炼所需的铁器。

    这里是属于他的一方小天地,父母平常几乎不会进来,也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卸下全部伪装。

    关上小院的门,朝秋恨转身走进屋内。

    进入正门反手关好大门,右转进入书房,在书房一侧有张模糊的娇小女人的画像,他从抽屉暗格拿出一个木盒,解开锁扣打开,里面盛放着一件银色发簪。

    发簪上有一轮被星星簇拥的弯月,弯月角有水滴状的点缀,星月下是繁花海纹,极为精美。

    这发簪名为月泪簪,是宁冬白在他十六岁成人礼时送给他的,说是家传发簪,只能给未来的妻子,但朝秋恨那时看到这发簪时,差点晕过去。

    原因无他,这发簪正是他二十年前从地府脱离掌控时,发生纠缠的孟婆的发簪。

    那时他还以为母亲孟婆上身来索命的,之后整整一个月月他都没睡好觉。

    直到后来发现没动静才放下心来,不过还是在书房挂上记忆中孟婆的模样的画像,月泪簪就放在画像书桌下的暗格,每天拜一拜拿点心理安慰。

    画像对父母的解释是,梦中看见的喜欢的绝美女子。

    向画像躬身三拜,朝秋恨走出书房来到卧房旁的蒲团盘膝而坐,双手摊开放于膝关节上,口中念念有词。

    随着敕令念动,无数小蓝光球从他的体内浮现,在面前汇聚,形成一颗更大的光球。

    在光球之中能隐隐看到一道手持匕首的人影,这个凝聚过程持续了很久,直到天空升起轮月,面前的蓝色光球逐渐成型,这一过程才堪堪结束。

    “呼。”

    朝秋恨吐出一口浊气,伸手抓住面前的蓝色光球。

    “幸好刘哥这几年没突破先天境,不然我这凝聚又要好几个日夜。”

    张开手心,里面的光球正隐隐闪烁着刘安生的模样,这并非邪术,而是来自发簪上的秘法,这就是他能杀死体型远超自己的野猪的秘密。

    来自月泪簪的秘法,宿神魄。

    可以选定目标为寄宿凝聚的对象,用自己的气凝聚韵养逐渐形成拥有类似目标战力的神魄,咬碎或吸收可以短暂获得目标的力量。

    目标越强,需要的气,凝聚的时间也就越强。

    他这几年之所以能独自进入深山猎杀,多为仰仗所凝聚魄,今天所用的魄就是刘安生的魄,后天境高手,杀只野猪还不是轻轻松松。

    朝秋恨天生四魄封闭,这辈子注定没啥武功成就,所以当初在得到这件秘法的时候就知道,这是自己翻身的唯一机会。

    后天高手,也就是刘安生的魄,他凝聚了很多枚,就存在灵魂中的就有七颗。

    先天高手的倒是没有,镇上平常也不会有先天高手出现,选定目标又需要接触对方的身体,他自然也碰不到。

    但他凝聚了一颗他父亲的魂魄,不过花费了他整整五年,每天至少凝练两个时辰,才有了一颗他父亲的宿神魄,一直都没敢用,当作杀手锏藏着。

    至于霍止,他的魂魄还在凝练,朝秋恨也不知道他是什么境界,但肯定不低,甚至比他父亲还厉害。

    修为境界分为入流的一二三流,后天和先天,先天之上就是武学宗师和大宗师。

    江湖上的高手一流就算好手,二三流次之,朝秋恨则是连三流都算不上。

    后天和先天,那是两个分水岭,他父亲说,后天和先天是大部分人努力的极限,差距也在少年到成年,先天高手才算上江湖一流。

    宗师只有真正的奇才能达到,开山立派宗师就行了。

    至于大宗师不必说,大宗师只要不想死,除非对方也是大宗师,否则根本没人能杀死,就天下明面上的大宗师,绝对不超半百。

    然而那些神奇的修炼之法,朝秋恨没得到父亲亲传,原因是自己连基本的蕴气都做不到,也就是这个世界的特殊能量。

    也幸好凝聚宿神魄的是灵魂力,而非蕴气,否则他就真和武功无缘了。

    不过在这个小村子,后天就算得是顶尖,也足够他养活家人,保护家人。

    朝秋恨起身打开窗户通风,目光扫到那些锻炼器材,心里难免唏嘘,来到这个世界却不能步入修行之列,只能通过旁门左道,这是何其可悲。

    “哐啷”

    突然,他的身后响起盒子掉落的声音,朝秋恨顿时警惕,匕首瞬间抽出,宿神魄钻入口中吸收。

    他的目光很快锁定倒下来的装着月泪簪的木盒。

    四周没有一点人,他很确定,也就是说,问题出现在了月泪簪上。

    他快步拿起月泪簪,这一看才发现月泪簪散发着月华光芒,微微颤动,发簪尖不可控制地指着某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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