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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勇士之争(一)

    前天,白衣飘飘站在皮革店的顶楼之上,管家突然大声宣布勇士之争即将在今晨举行。

    管家总是喜欢把自己打扮成活鬼一般的,白脸配白衣白靴,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阴险毒辣。破左耳祈祷黑夜里,绝对不要碰见他。狐狸就是狐狸,狼就是狼,老虎就是老虎,蛇就是蛇,可是他不知道老怪物是什么人,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混乱。他不禁怀疑野人王的直觉正在逐渐减弱。

    消息爆炸,瞬间传开。

    除了大小扒皮,无人不跃跃一试。

    一夜之间,擂台高筑,一场生死搏斗已然准备就绪。其实也没有实际需要准备的,人们只要放下手中的工作,把性命豁出去,赌个好运气。

    所谓勇士之争:皮革店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举行一个比武大会,至于名目全看大扒皮的心情而定。任何想要赢得10枚金币的人可以主动参与,包括家奴和东西。只要你认为自己可以打倒擂台之上的勇士,跳上擂台即可,没有任何规定。

    这个诱惑,无疑是值得付出性命为之赤身肉搏。

    比武规则,只有一条:打倒对手。

    不过不是打倒一个对手,是应战轮番上来挑战的人。直至最后,守住擂台的人方才有资格得到十枚金币,并被称为勇士。

    后来的故事无人知晓,携带巨款离开皮革店的勇士们,从来无人回头。自然,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去向及发展。或许往事不堪回首,在皮革店做“东西”毕竟不是太光彩的过去。

    老天爷似乎也来凑热闹,连下了几个月的阴雨终于歇息,天穹露出了烛光般颤悠悠的晕彩。

    石墙之上皆插满了红色三角旗子,绷直身体迎风招展。

    院落之门的两旁被红色覆盖,刚刷上的油漆就像是随意泼洒的血液,散发着刺鼻味道。

    门卫的盔甲和长矛上缠绕着红色布条,散发着霜气的他们可没好脸色。依旧老规矩:当值的他们只能看不能动手。

    抬头往上而去,就连平日站岗的护院也没了踪影,十枚金币的力量实在令人无法抗拒。

    穿着灰色铠甲的士兵接管了大院的外围,从颜色的程度可以判断出,他们身上所穿戴的正是前些天铁匠铺所送。黑色披风在后背张狂,他们面无表情,简直就是屹立在碎石子堆上的石雕人像。佩剑在腰,令人胆颤,宛若随时准备见血封喉。

    忽地,他想起了暗夜钢军的钢剑,倒映着竹鬼的凛冽之光。

    “哪来那么多兵?”他心生疑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但愿不会发生。

    从来不露面、生活在后方的士兵,永远都是一个谜。他们犹如鬼魅藏在高墙之内,没有人窥见里面进行着的秘密大事。

    “都是老爷养的狗。”树子仰鼻冷哼、满脸怒气,骂道,“别指望他们告诉你狗洞在哪?一群长了眼睛,却从来不用来看人的玩意。等着,哪天非收拾他们不可!好让他们知道什么叫狗眼看人低......”

    从树子一路的谩骂中得知,每逢勇士之争,这群士兵就会围守在院外,以防万一。至于为何如此憎恨他们?树子却只字不提。但从那恨不得将他们开膛破肚的表情大致可知,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尽管甚是好奇什么样的情况下,树子会与鬼魂一般存在的士兵起了冲突。然而,他却忍住没问出口。

    擂台之上站着一个肩膀宽厚的伙计,两米高的铁炉里烈火熊熊燃烧,烤着他抖动的胸肌。伙计不停来回踱步,时而拍打胸膛,时而高举双手挑衅四下,目光却回缩。

    想必,此人就是今天守擂第一人,但愿他幸运。

    人群涌动,喧闹鼎沸,比起篝火宴会的盛况有过之而无不及。

    除了伺候大小扒皮的贴身家奴,门店的伙计也已拉上大门,挂着歇业一天的牌子。眼下都围在最靠近擂台的位置,和一群人争先恐后下赌注,红着眼不停叫嚣。

    随同树子一起走向观赏台,立即引起一阵骚动,倒喝、口哨声此起彼伏,肯定不是出自尊重。他们的眼神充满了不屑一顾,甚至唾弃,恨不得朝华丽衣裳吐上几口痰。他们极力抑制着冲动,就像接受东西的命运一样无奈。

    小扒皮身体不舒服,不愿逗留,旋即命令他们俩可以自由活动。

    第一次观看众人族打架,以往野人才是主角,他难免激动难抑。

    然而好战的田老头,似乎并不为十枚金币诱惑。特意挑了一个极其隐蔽的角落旮旯,经验老者俨然是台下看客,远远遥望台上已摩拳擦掌的伙计。

    就身手而言,他相信能从竹鬼手里活下来的,必定不是懦弱之人。可惜,田老头没有动手的兴趣。

    穿过人群,瞥见牛扒皮也缺席,观赏台上的空座似乎比他想象的要多,比起篝火宴会时的座无虚席,显得寂寥。

    一阵浓郁的香味射入空气中,未见其人先闻其香,他的脑仁隐隐作疼。

    “我知道我很美,但你目不转睛的注视实在有点欠礼貌。”管家果然从前方人群中冒出。

    一反常态,老怪物竟卸下白衣,改一身黑衣劲装、黑色皮靴、黑色披风。打完招呼后,管家神色异常凝重,仿佛这就是个嚎丧的日子。假银发盘整齐束缚在脑顶上,以一白玉固定,横贯一只似蛇的簪子。

    如果不是对老怪物有些片面的了解,破左耳险些认为老怪物定然是要夺取十枚金币的参与者之一。

    在银发上腾飞的玉蛇十分引人注目,他不由自主多看了两眼。雕工精致、栩栩如生,仿佛刚破水而出的白色小蛇,全然不似皮革店的粗糙工艺。或许又是从哪交易而得吧。这家伙就没有一天不修饰那张皮囊,哪天穿了一身女衣他也意外。

    蛇,活绳子,思来都令他心生厌恶,记忆才是最固执的东西,只好移开目光,不去想这一切。

    “管家还是喜欢和女人抢东西。”树子跨步上前,毫不掩饰他的嘲讽,旋即猛吸鼻子道,“真香啊!我还以为是老爷和总管家改了规矩,敞开皮革店的大门,而红房子的女人对勇士之争产生观赏的兴趣,纷涌而至,以至于整个空气里都是胭脂粉香。”

    “你的提议,值得可以考虑。”管家轻松应对。

    树子猛然深吸,闭目而叹:“熟悉的味道,让树爷爷我直想女人啊。”满脸陶醉,右手在半空中抓了几下。

    “走到哪都有脏东西。”管家直线走向破左耳,对树子视而不见。

    确有一只小虫飞过他们的头顶。

    “老不死的,就剩下嘴硬。”树子咬牙切齿。

    拢紧了衣领,管家又捏起兰花指,说:“野人不喜欢打架吗?这华丽繁服不适合近身肉搏,不等你出手,别人就摔裂你的五脏六腑。擂台上都是饿兽,可没人懂什么是惜香怜玉哦。”

    空气骤变,身旁并肩而立的他都能感受到热辣辣的火气,正想扒开老怪物的皮囊瞧瞧里面是不是还住着一个女人?

    树子语塞,只好咬着牙,近乎嚼碎。

    “通行凭证呢?”他脱口而出,每次看见老怪物妖里妖气的模样,配上一张白漆漆的脸,不自觉作呕。田老头作丑是为了逃避追捕,老怪物是为何?

    无论如何,反正有无数的铃铛,每天可以换不同颜色。今天无辫子可缠绕,管家便将铃铛绕在手腕处。

    一个老男人带着铃铛,举手投足之间刻意扭捏,叮铃铃响个没完没了,真是妖孽,比狐狸都骚上几分。

    出门前,小扒皮特别交代不准他和树子垂涎金币,耽搁了些许时间。急切观看,生怕错过精彩,他们俩夺门而出谁都没有换衣服,且无须多此一举。

    “勇士的额外奖励,有人想要吗?”管家从兜里掏出了两块铁片,从他眼前晃过。

    “小公子的话,你竟然全当耳边风,阴阳人。”树子破口大骂,出拳同时冲出,被野人硬拽了回来。

    “好过烂屁股。”管家伸出食指勾引。“仇人近在眼前,可惜就差一剑的距离。”

    “你找事!”破左耳极力克制,别说树子,他都想打人。

    “哎呦呦,我好怕呀。瞧瞧,这瞪大的眼睛就和牛眼一样吓人。”管家指着楼下空地,对野人说。“只要你敢上台挑战,无论输赢都可以得到两块铁皮。胆小的野人,敢尝试吗?哦,莫非木屋暖床,已经将野人的胆量熔化了。”

    “阴阳人,你有什么冲老子来啊!”树子嚷叫,“柿子尽挑软地捏,算什么本事。”

    “小马驹,是昨晚没被压爽,今天到处乱吠?”管家落座,气定神闲啜饮着热米酒,完全不理会暴跳如雷的树子。“树爷的风骨,我是望尘莫及啊。”一抹讥笑从嘴角爬上耳廓。

    啊,一声怒吼。“老子要杀了你。”树子扑了上去,被他及时拦腰抱住。

    他使劲拉走树子,可不希望比武还未开始,树子已残。

    尽管他不知道,外表孱弱的老怪物有何本事?但那双完全与年纪不相符合的炯炯双眼,简直是一双狐狸之眼。不似老怪物刻意表露的阴阳怪气,倒像极了藏匿在暗处的窥视眼,闲情淡淡。

    曾听田老头说起过各族图腾,能把图腾佩戴在身上的都非寻常人家。为了验证这个想法,他曾细心留意过每个人,鲜少有谁佩戴图腾饰物。而老怪物的图腾,像蛇非蛇,或许是他从未见过的一种动物。

    树子咬着牙紧闭双唇,甩开他的桎梏,瞪目道:“你为什么要拉着我,老子早看他不顺眼。他娘的,整日男不男女不女的,迟早老子要撕烂他的破嘴。”怒气未消,树子继而责怪,“对付这种人,你就不能给他好脸色,不就是个一脚迈进鬼门关的老头子,有什么好怕?就算僵持,面对面坐着,他都得先跷辫子,我们耗死他,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他是管家。”破左耳提醒,“能在皮革店当管家,总有他自己的手段。”田老头的耳提面命始终是关住野人冲动的笼子。

    “管家又怎么样,给他豹子胆也不敢动小公子的人。不要让老子逮住机会,否则没他好果子吃。”树子咬牙切齿子,挽起袖口,朝地上啐了一口,扭头劈头盖脸骂他。“你现在简直就是田老头附体,本事没有长进,啰嗦劲倒是十足。”

    骂骂咧咧钻过密不透风的人群,从来不知道皮革店有这么多的人,将整个擂台围得水泄不通。

    许久之后,他放弃了,根本无法挤到角落旮旯与田老头碰头,本想给树子一个意外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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