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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金窝

    天空浓烟密布,红门内金碧辉煌。

    一阵异香徒然袭来,人已微醺,惊得他踉跄几步,余光却瞥见闭目吸食的田老头,正满脸陶醉不已。

    乌黑的烟柱子宛若丑陋的蟒蛇,从远方火堆中盘旋攀升。黑色的手指掩盖半个天空,宛若魔鬼之手蛰伏在上空。眺望而去,他一眼认出那就是皮革店所在。或许是无数缕魂魄不去,久久便凝结成的幽怨之手。

    一门相隔,两个世界。

    通明的灯火就在眼前,他还是忍不住回头望向皮革店,此时应该不是篝火宴会,那是发生了什么新鲜事呢?任何花钱的事情,牛扒皮总是懒惰的,会是谁?如此喜欢热闹且勤劳的人,恐怕只有一个。

    脑海中立即闪过一张稚气的脸。那天,树子从野狗群里杀出了一条血路来救他,将瘸腿的野狗拖到了硕大石块上,膝盖压着狗肚子,另一腿跪地用石头砸扁了野狗的脑袋。那张稀烂的狗嘴里还叼着从他衣服上撕扯下的一巴掌大小的布料。

    “没长狗眼的东西。”树子啐了一口后,将红色的石头抛入草丛中。

    鲜红的血腥触目心惊,他喊了一声:“树子?”

    “你不要害怕,”树子扭头对他说,“这些狗东西就是欺善怕恶,只要你够狠,它们自然不敢再上前。”说罢,树子又抡起石头,朝另一头奄奄一息的狗疯狂砸去。转瞬,那对狗眼立即朝不同方向飞了出去,整个脑袋犹如破碎成渣的西瓜,汁水染红了一片石头。

    “树子!”他叫道,“死了。”狗脖子的皮毛都已融在血水里,骨头成渣滓,实在不忍目睹。“它已经死透了。”

    “是吗?难怪我的胳膊麻了。”树子终于站了起来,又朝石上那一滩血水跺了几脚,“狗眼不睁,废物一对。树爷我的地盘,敢惹我兄弟,真该让你们全族死无全尸,魂飞魄散,下辈子连狗都做不成。”说罢,从腰间掏出了一把匕首,将失去脑袋的野狗开膛破肚,断了筋骨。“把剩下的,丢到棚屋附近,侏儒马三又可以给那些东西添点油腻了。”

    汹涌而来的滚滚云层迅速将记忆压抑下去,如今树子得偿所愿了吗?他问远方。

    “臭小子!还没见着女人,就痴傻成这模样,”田老头咧嘴晃着黄黑牙,笑了起来。“这要是见着了,你还不非得失魂落魄不可。真是没见过世面的野人王啊,眼珠子里都烧出了火星子,教人一眼就看出蠢样。”

    “我不是你。”他拉回飘远的思绪。“我以后的日子多得是,你就未必能看到。”

    “野人王的嘴和刀子一样锋利。”

    “比不上你的心眼。”

    “好色是男人的天赋,除非臭小子不是男人。”田老头的胳膊勾搭了上来,“不过,老子的儿子老子心里有数,那是顶天立地、铁骨铮铮的伶俜山好男儿。臭小子,刚一脸痴呆琢磨什么呢?啊,定是那树子无疑!”

    他沉默以对。

    “野林里谁都需要担心,唯独树子不用。一个能从棚屋里爬出去作威作福的小屁孩,几下子就把扒皮鬼父子收拾得服服帖帖,岂能是小白兔?那小手段层出不穷,适应力强如野草,心眼更似机括。老子都自愧不如,你就别瞎操心。眼下,老子只诚心祈祷,千万别在里头碰见那贼狼就阿弥陀佛,谢天谢地了。”旋即,田老头又发出了一阵惊讶声,感慨道,“老子也算是见过世面之人,野林何时有这等富贵之地,竟从所未闻。先前虽有所耳闻过,却觉得不过平常的红房子,深不以为然。今日一见,也算是真真开了眼界。荒极最繁华城市的顶级歌姬舞姬也是住不上这等房子。如此高墙深宅里的女人,在野林,说到底是福气的,毕竟博赫努一的女人都没这待遇。瞅瞅这气派,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欺负她们?比起她们,我们俩倒更像是无皮毛遮掩也无骨头支撑的两大块五花肉啊,自动送上门来咯。但愿你的老怪物,面恶心善,不是吃人的托。”

    相比之下,伶俜山的石洞简直是狗窝。“这里的主人金子真多。”他东张西望,无法掩饰内心的震惊,犹如下山那会儿的心情。“难道比七子七族还厉害?”

    “何止金子多,根本就是个金窝。老子当年闲逛过的贵族之家也不过如此。这家主人不是金钱多如沙,就是脑子缺了一大块,才敢在皮革店和铁城中间肆无忌惮描金。就算他不喜金子,也不怕辛辛苦苦建起来的房子被人扒拉成废墟,空忙一场。”田老头摇头道,“七子穷光棍,七族贫富不均,有些还不如野人部落。这红房子的主人来头不小啊,竟能堵住野林群风的碎嘴,博赫努一对此一无所知。”

    还没有等他怼出口,田老头立即补充道:“长屏里的男人哪个不寂寞,若是知道此处繁华,还不直接从山脊上踩出捷径?老子在长屏多年,从未听说。倒是窝在皮革店里听了不少,兴许是我们下山后才建的吧。”

    听过不少荒极古国的故事,对于皇宫也有个大概印象,他不禁疑惑起来,问:“那此处的主人,岂不是富可敌国?”

    “何止富可敌国?寻常小国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哪里有多余的钱做表面功夫。”田老头摇头道,“若是让博赫努一的婆娘知道红房子是什么样,必定恨嫁错了人。就算她不心动,她爹爹也定捶胸顿足,扬脖子直嚎啕,悔青了老肠子。然后痛心疾首,忽地一夜白了头。你想啊,哪个狠心父亲,会将自己的亲生闺女送到阴寒啃骨的地方受罪?若不是为了权就是为了钱。如今在荒极,权和钱,有时候就是泥水,根本分不清。”

    “关她爹爹什么事,又不是要他做博赫努一的婆娘。”

    “他想得美,要是能亲自上阵,别说是野林了,就算是天涯海角的角落旮旯,他也会远走高飞。奈何有心无力,不是女儿身,英雄无用武之地。”

    “她和你一样。”

    “什么!”田老头扬高了声音,惊讶地望着他,不知所以然。

    “你们都是背井离乡之人。”他下山的心情都如此,何况野林之外土生土长的人族,那荒极大陆比起野林来繁华文明,且白日见太阳夜晚望月亮,四季常在。光是听闻,都教他心驰神往,恨不得突生一对翅膀,扑哧几下便到了。

    “女人的命终究不是自己的,特别是衣食无忧的女人,很多时候身不由己,不过是老爹爹或者兄弟的一件珍品,价高者得。老子和她不同,了无挂碍,一身轻松,多自由多自在啊。”

    望着田老头,他抿了抿嘴唇,没有发出声音。

    田老头再度搭上他的肩膀,告诉他:“任凭她劳心劳力,搬来了许多嫁妆,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把富丽堂皇搬进阴城,最后也不过在博赫努一老巢的各个角落画蛇添足一番,聊以**罢了。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大手笔,能在野林这么奢侈一把的,除了博赫努一还有谁?可惜断断不会是他,博赫努一没有这样的品味,更没有这么多金子。纵使穷尽野林现有之富,也是无法造出这样的红房子。若不是,那真是一个坏消息。青铜椅子还没坐稳,就生满利刺,博赫努一的屁股要被扎成马蜂窝咯,来者不善啊。”

    “你的意思是说这红房子的主人是荒极大陆之人?”他的头浸泡在红色中,无法思考任何事情。

    “也许。”

    “那也不是什么坏消息,毕竟你在长屏都来来回回多少趟了。”

    “那是老子心地善良,你以为荒极大陆人人都吃斋念佛啊。”

    “荒极大陆之人又不能把野林一口吞了,再坏也不能坏到哪里去。”他摸着匕首,想起了银斐然将军,那可是一副俊俏模样,同。“如果个个都像银斐然将军,那是好消息;要是个个像你,很可能真是个坏消息。”瞥了一眼丑脸,同是荒极之人,面貌怎竟天差地别?

    “好些人都想一口吞了,奈何嘴小。”

    “又不是蟒蛇吃食。”他笑了起来,蟒蛇从来都是一口吞,而人却是要一口口吃。

    “臭小子,人心比蟒蛇更能吞。”田老头一巴掌盖在他后脑勺上。“记住了,欲壑难填,人心无边。”

    皱起眉头,旋即收起下巴,他摸了自己的胸口,人心不过巴掌大,真能无边?刚想问,田老头已经往前去了。

    门内一览无遗,大红灯笼高高挂,将四周照得清澈无比。偌大的空地上只见十来米的前方,独立一棵金树指路,再无多余装饰。

    一臂长的斜枝犹如一双好客的手,清清楚楚地引领他们的脚步直朝目的地移动。环顾四下,未见只影,野人王转身回望,那红门不知何时,竟已悄然关上。

    田老头也转身,瞧出他心里在琢磨什么,便伸手指着一旁,道:“瞧见了吗?那便是开门的机括。定是有人藏身于暗处,早将门外看得一清二楚,就是不肯出声应答。若不是请君入瓮,其他都好说。臭小子,眼珠子转动起来,别被金光晃了眼睛。”接着老头走在前,一边走一边嘟囔。“哪来的地主,这么浪费地?”

    确实如此。门内空地足有棚屋大小,方块石地平坦如桌面,他是头一回见识到人族竟也有如此舍得之人。换作牛扒皮,绝不可能浪费人力磨石头,更不可能浪费空地。倘若有这闲工夫,还不如多建棚屋,多养着些伙计,多扒几块皮毛,直到装黄金的箱子无处可放。

    灰白色石地上没有一点污泥,也不见潮湿,只有一棵金树独自伫立一角,在灯火下闪耀无比。大红灯笼壮硕如半个人身,挂满了四面,抬头透过厚厚的光晕,便见沉甸甸的天幕亦不敢亲近。再透过光晕看左右来旁,仿若有一群人在干什么。

    光线太亮看不清楚,好奇心驱使,他侧身往右边走了几十步,便可看清石雕全貌,竟然是男男女女,栩栩如生,极尽招式。

    旋即,他为自己的大惊小怪感到好笑,红房子不正是逍遥窝,这些石雕也算是恰如其分,且淋漓尽致。想来红房子主人也是个勤快的生意人,起码懂男人。树子曾告诉他;男人的眼珠子就是鱼,女人就是挂着鱼饵的钩子;大块头也说男人是最容易受感官刺激诱惑的动物。故而告诫他,往后行走江湖,纵使身心皆动,也要守住最后一道底线: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在老怪物的管家房里,也曾指着鸟笼状的蚂蚁窝提醒他;鸟笼大吗?对你而言太小,对鸟而言也不大,但是对蚂蚁而言,那就是穷尽毕生也难以企及的天地。野人王,你的天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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