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义警

    义警,这是相当古老的词汇了,起初他们自称为超级英雄。

    那是灾变刚结束不久,困顿的生活,以及强化人和能力者的出现,使得城市犯罪率居高不下,暴力犯罪层出不穷。

    彼时,墨守成规的警察难以抵抗刚刚兴起的强化人和能力者,因此一群真正心怀正义的强化人和能力者出现,在街头和罪犯们做着抗争。

    媒体上人们称呼他们为超级英雄,不喜欢这个称呼的政府官员们管他们叫义警。

    但当第一批超级英雄死伤殆尽时,这个群体便已经变了味道。

    要知道当一个人拥有轻松消灭一群人的能力时,哪怕他心向正义,也很难再保持谦逊。而且站在社会公众的角度上,个人的正义不可能获得所有人的理解。

    因此在各方压力下,大部分实力强劲的超级英雄转投刚刚成立SF,实力微弱的则加入了警察的强化人部门特三课,义警这个词早已成为历史,被遗忘在时间的角落里。

    但每个城市总有那么几个人,他们保有着第一代超级英雄们所拥有的正义良善,以义警这个不被承认的身份出现在街头。

    至于自称为超级英雄,他们自己都说不出口,因为和第一代超级英雄相比,他们的实力确实不怎么样。不过,硬是要找出他们两者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就是他们都活不长久。

    眼前这个自称义警的年轻人,实在是让林悦提不起兴致来,却没有想过其实自己和对方的年纪其实差不多。

    他抬起枪口,想把眼前这个义警顺手一起杀了,却见张乐乐挡在了自己的面前。

    “我要那只小狗。”

    顺着女孩手指的方向,林悦才发现在任森的尸体旁趴着一只狗。

    看样子这是一只流浪狗,黑灰色的皮毛杂乱,也许是很久没有清洗过,很难看出它本来颜色。

    它的一只前肢佝偻着,大概是断了,只能匍匐在任森的尸体前,轻声的呜咽呼唤着。

    流浪狗应该是感觉到了有人在看它,转身望向了林悦所在的方向。张乐乐依然没心没肺的嘻嘻笑着,跑到了流浪狗的面前蹲了下去。

    狗似有感应般低头嗅了嗅鼻子,然后绕着张乐乐转了两圈。

    “它能看到我耶,我们把它领回去好不好。”

    林悦面无表情的看着这只小狗,在他的认知里这只狗有很大概率是任森饲养的宠物,对于潜在的危险,无论它是否能威胁到自己,都应该是顺手消灭干净才对。

    大概是感觉到眼前男人散发出的危险气息,小狗低吠着作势要扑上去一般,而一旁的张乐乐也把它护在身前。

    “我要把它领回家,这样我就不天天烦你了。”

    林悦依然不为所动的步步紧逼上前。

    “把它领回去的话,你每天和我说四句话就行。”女孩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继续加码说道。

    林悦闻言心满意足的停下脚步,在他看来这是几天来最好的收获。但是作为没有养过任何宠物的冷血杀手来说,林悦却不知道他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此刻的流浪狗死命的咬着林悦伸出的左手,但套着作战手套的手指却没有感到丝毫的疼痛。看着一脸凶狠的土狗,林悦反而十分的欣慰。

    “凶狠,总比可爱要来的好啊。”

    至于那个虎口逃生的义警,谁也不会去在意。

    饲养宠物,林悦没有任何经验。唯一的一点经验可能就是最近在家里饲养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家伙,而且胜在不需要管她的吃喝拉撒。

    但是眼前的这只土狗不单需要吃饭喝水,还要伺候它的拉撒,看着自己床头的这摊狗屎,林悦满脑的黑线。

    这个时候他应该拿着压力枪把这只土狗连带着狗屎一起压成粉末啊,而不是戴着口罩手套在这里捡狗屎。

    林悦虽然接受过心理极限耐受训练,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会喜欢和狗屎待在一起,或者是闻着带有狗屎味道的枕头睡觉。

    而自从这只土狗住进家里,屋里就弥漫着一股难以形容腥臭味。闻不到任何气味的张乐乐自然不以为忤,反而十分热衷的观看着《养狗知识讲座》。

    如果林悦没有记错的话,这个视频他已经给乐乐重放了五遍。

    “我们把哈哈的腿治好吧。”看完第五遍《养狗知识讲座》的张乐乐突然说道。

    “不要。”刚刚在自己床头捡完狗屎的林悦自然不会有什么好心情。

    女孩忍受不了他随手乱丢的袜子,却对床头的狗屎可以做到熟视无睹,这着实让林悦有点难以接受。在内心里,他已经开始十分认真的思考着如何干掉这位新来的不速之客了,至少和张乐乐相比,这只刚刚被起名叫做“哈哈”的土狗更容易被消灭掉。

    当第二天林悦睁开眼看见这只脏兮兮的土狗,以及枕边若有若无的臭味时,他已经准备实施昨天想好的计划了。

    或者说这根本不算是计划,只是本能罢了。

    书桌的抽屉里就有一把加装了消音器的手枪,为了不在自己家里溅上太多血,可以把狗摁在厕所里打死,而且使用的小口径手枪也不必担心会在地上留下弹孔。

    血迹可以冲洗到下水道里,尸体可以装在垃圾袋里,至于某些人说狗肉很好吃,虽然林悦并没有吃过,但闻着土狗身上发出的骚臭味,实在是提不起兴趣。

    这并不是完美的犯罪,但这个世界不会为了一具狗尸计较什么,街头上那些二三流的小混混杀个人可能都没林悦打算的这么精细。

    这是个简单且容易执行的计划,却不巧有人反对,看着林悦从抽屉里拿出手枪,张乐乐一个高蹦了起来,“你要干什么?”

    “做早就该做的事情。”

    “就因为它在你头上拉了两坨屎?”

    “难道我还要等它拉第三坨?”

    看着悄悄躲在张乐乐身后的土狗,林悦怒不可遏道。如果不是考虑到血溅床上,此时的他大概率已经开枪了,却丝毫没有想过狗血总比狗屎来的干净。又或许是看着女孩苦苦哀求的眼神,他的食指终究还是没有扣下扳机。

    “我已经学会怎么训练狗狗了,它以后不会这样了。”

    女孩的泪水在眼睛里不住的打转,她的眼神无助且真诚,于心不忍的林悦终究收起了手枪,暂且信了张乐乐的话,却不知道自己应该信的不是女孩,而是那只蠢狗。

    至于心出恻隐这种事情,可能是因为人生第一次,林悦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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