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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何曾见过光

    两片领地的边境处向来充满了争议,先代君王所定下的界限不知道被涂改了几次,暂时变成现在的模样。狮卫拥有审判森林的大部分所有权,包括边上的河流、矿场和村落都就近划给了一位领主,收支的权利和守护的责任也在他手,边境堡垒平行而建,夜间时候稍一抬头就能看到哨兵点燃的火把。

    然而,这个理论上的归属对大字不识几个的村民来说没有任何用处,在农田欠收、木料降价的日子里,河林地的男人们便拿起草叉、斧头和弓箭埋伏在小路边上,无论是哪个领地的商旅,他们都会抢夺。

    这次来的是圣主商旅,这支有两辆马车组成的队伍为了贪图快捷而走了小道,不知道有一群村夫盯上了他们车上的毛皮和食物。旅队主人的唯一仰仗是一名骑士,他全副武装,腰间系着一把闪亮的剑刃。

    村夫们的首领叫西蒙,他不是村长,但是村里打架最厉害的,他曾带着村民打跑了盘踞在森林中的强盗,所以大家都听他的,出来劫路的主意也是他想的。所以当西蒙那鼓起肌肉的手臂向下一挥的时候,村里唯一的猎户立刻从树丛之间搭箭拉弓,把箭头瞄准了后排马车夫的脑袋。

    车夫一路摇头晃脑快要睡着,突然身体往前一倾从马上栽倒,马车边上的奴仆立刻警觉,但车夫已经死了。三个脑袋从树丛里同时窜出来,樵夫高举斧头冲过去,用尽力气劈向奴仆的马,马儿痛苦地高嘶,甩开后蹄带着背上的主人逃了。

    旅队这才意识到危险,骑士调转马头,此时猎户的第二支箭矢已经上弦,这次他瞄准了骑士的心口。箭矢如约射中,但盔甲铁皮将它阻挡在了身体外,骑士只是摇晃了一下,然后拔剑吓退手拿草叉的农夫。

    这名农夫一生只会种田,田里的收获按时上缴,从没做过亏心事,当他看见那闪着寒光的利刃挡开草叉的时候,就立刻松手,抱头蹲在地上。

    骑士发现对方没有敌意,暂时垂下剑尖,向河林地的村民高喊:“我们之间没有恩怨,为何要攻击队伍?”

    此时旅队主人早已害怕得躲进了一旁的树丛里,骑士的后背就在他不远处,拉货物的马儿在原地不安地移动蹄子。不巧的是,西蒙也在这片树丛,他悄悄靠近旅队主人的后背,高举与他的身材极不相称的小镰刀,猛地向下挥去。镰刀的尖端扎进那人的脑壳里,紧紧嵌在骨头之间。

    西蒙用脚踩着他的背脊把镰刀拔出来,尖端的血迹上沾着粉色的肉沫。他恶笑一声走出草丛,趁骑士不注意,挥动利刃扎伤了他的大腿。

    骑士本来还在和村民们交涉,突然大腿痛得自己弹了起来,他带着惊怒调转马头,西蒙凭大力制住了他拿剑的右手。

    猎户在远处试着又放了几箭,大多都被盔甲挡住,只有一支幸运地穿透了贴片,在骑士的挣扎和扭动之中划出一道道血痕。西蒙终于见识到了一个身披重甲之人的力量,能徒手打烂人脸的他被甩得抓不住对方。骑士从马上翻下来,用没有受伤的脚作重心和西蒙对峙,两人各抓一只对方的手,而村夫还有脚踹。

    骑士仰面倒在地上,西蒙扑过去,用膝盖抵住对方的伤口,骑士疼得仰起脖子龇牙咧嘴。猎户靠近两人,捡起一旁的草叉,对准他的正脸扎了进去。

    骑士的眼球被戳进了自己的脑袋里,浓稠的血浆挤出缺口,嘴巴半张着。他最后的意识都用来调动两条手臂,在半空中胡乱抓取,直到彻底断气才摔向地面。西蒙从他身上跌下来,明明只杀了两个人,却比端掉贼窝还要耗费力气。所幸的是,河林地的村民一个都没有死伤,拉货物的马逃到了开阔地,很快就被他们追回。

    马车上的兽皮很旧,毛发都纠结成一团,灰尘和污垢粘在中间。西蒙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光是看着这批货都觉得热,所幸两匹马还长得健壮,够一村子人吃上几天。

    旅队主人还没有完全死透,倒在树丛不停抽搐,血流了一脸。村民们可怜他的痛苦,用叉子彻底结束了他的生命。

    大家高高兴兴牵着马回到村里,一边掏布袋里的面包出来啃。几间互相面对的矮房不远处有一小片农田,庄稼不见长色,也没有人照料。

    农夫记得自己离开前嘱咐过妻子务农,但现在家门虚掩,不知名的鸟在屋顶喳喳地叫着。所有男人都心头绷紧,西蒙第一个冲在前头,一脚踹开房门,竟发现农夫的妻子正和一个年轻男子面对面坐着。

    农妇被突然闯入的同乡吓了一跳,从椅子上站起来。她的丈夫红着眼睛抓住她的领子,想要问责却说不出话来,眼泪无法控制地流满脸颊。

    西蒙踢开椅子,把陌生男人拎起来,后者立刻还击,两手分别抓住西蒙的手腕和手臂,想要把他扭倒在地,但两人力量不相上下,一时间谁也动不了谁。

    僵持了许久,这家的女主人才反应过来,抓住丈夫喊道:“不要伤他!他是中保!”

    西蒙这才看见那人脖子上的菱形项链,但他仍旧没有放手:“中保,是中保就可以随意进入别人的房子吗?”

    “是我让他进来的,他说要帮我们变得更有钱,不用再看士兵和领主的脸色了。”

    西蒙听她这么说,便有了松手的想法,他看了一眼男子,男子也看着他,忽然同时松手,各自后退一步,不停地喘着粗气。

    农妇被吓得口干舌燥,咽了口口水才继续说话。“这位是贝伦先生,他来我们这里就是为了我刚才告诉你们的事,不巧你们都出去了。”

    “我们抢来了很多好东西,还有马。”西蒙用下巴指着门口,“不需要什么中保来替我们说话。”

    农妇的语气中充满了哀求:“西蒙,你是河林地最强壮的人,但抢劫终究不是正义的事。等十年后,你不再强壮了,谁来保护我们村子呢?”

    这些都是老生常谈的话。西蒙不会务农,打猎也没有耐心,最近和人打架都不像从容那么带劲。但正因如此,他才想趁自己还有力气的时候多出去抢一些,多做几年快活人,所以他朝众人摆手:“中保来我们这也很多次了,就是那个什么罗莎夫人,她把我们说的话写在纸上,让我们等着,可哪一次帮我们做成事了?”

    村民们都愿意相信西蒙的话,只有农妇还向着贝伦:“他刚才和我说了要怎么做,我觉得挺好的,而且还有钱拿……”

    “闭嘴,该死的女人!”西蒙把她推倒在墙边,一个妇人受不了他的力气,只觉得天旋地转。“钱哪里不能拿?反正这田地、房子也不是你们的,你们就是卖力气的,田里产多少粮食又和你们有什么关系?唯一为我们说话的赛克罗亲王也被人害死了,都是因为你们不肯拿起武器!”

    妇人不知是仍在头晕还是已被说服,趴在地上不说话了。西蒙便推贝伦的肩膀,催他滚出去。贝伦下意识地挡开伸过来的手臂,这再一次激怒了大汉,他全身都向疯子压过去,眼睛红得快要滴血。

    “没有商量的余地!”西蒙朝贝伦大吼,口沫溅在后者脸上,生肉的恶臭冲进鼻子。贝伦奋力抵抗,仰起脖颈向前猛地甩动头颅,两人额头撞在一起,仍不肯后退,两对眼睛怒视对方。

    由于刚刚在大太阳底下打过一场,西蒙渐渐变得乏力,被贝伦忽然推开。农夫见状上前帮助自己的同乡,闭着眼睛把草叉挺了过去,差点刺中西蒙。

    贝伦松开手的一刹那,猎户抓住他后脑勺上的头发,狠狠往墙上砸过去,贝伦的脑袋已经受过好几次冲击,所以这一下让他失去了意识。猎户松开手指,墙上留着一滩血迹。

    西蒙找来一根绳子把贝伦绑住,捆在村子外面的路牌上。众人不敢杀中保,说到底这类人是为贫民说话的,算是好人。大家都在劝西蒙把他放了,然后给他道歉,以后还有见面的余地,但西蒙背对贝伦盘腿坐下,似乎还在赌气。

    太阳快要下山,狗在路边叫唤,妻子唤丈夫回去吃饭。西蒙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回他的茅草屋,村里只有他一个人没有结婚。

    吃完晚餐,村民们在村子中间升起篝火,围坐在一起讨论如何处置中保。从贝伦身上搜出了一些钱币、一本簿子和一卷纸,纸上写的东西没有人看得懂,但上面盖着特别的印章,大家就猜是农妇说的变有钱的方法。

    农妇扭捏道:“他说的话我听不大懂,就是让爵爷拿钱来买我们的庄稼、毛皮和肉,这样我们就有钱了。”

    查美伦王朝建立以来,农民在领主的地里劳作、猎户在领主的林中狩猎,一切产出都归这地的主人,余留给自己的算是施舍。他们也可以拿一部分产出和商人交易,但换来的根本不堪用。若是交不出定量的作物,那就去挖野草野果,或去商会做手工制品来换钱抵税。这片土地上的一代代人都是这么过来的,谁都不怀疑这样的生活方式,以至于当他们听到贵族愿意拿钱换产出的时候,全都呆愣住了。“你是说,爵爷给我们钱,买他们自己的东西?”

    “我想中保先生应该是这个意思。”

    西蒙不耐烦地躺倒在地,望着几颗闪烁的星星。对他来说,不管是交作物还是交钱,都不关他的事,反正自己一无所有,就算被抓去做壮丁也能逃出来。现在他唯一在乎的就是贝伦身上搜得的钱,还有那条看上去就很值钱的项链,得到这些东西后就可以去镇上买酒喝,可以索性醉死在街边。

    大汉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翻了个身,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硌着自己的腰,赶快用手把它从身下挡出去。那似乎是一个拐杖的握把,用珍贵的黑色胡桃木作材料,被打磨得光滑无比,缺口处的边缘包着一层金属片,一直延伸到柄的另一端。它虽然看上去像个拐杖柄,却有一个如同开裂指甲的铁制凸起,外有一个小铁圈护着,正好可以把食指伸进去。

    篝火照映下,它的全身微微泛紫光,西蒙一个激灵,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东西,便把它甩到更远的地方。

    樵夫和猎户家里各有一个儿子,大人们在火边说话的时候,他们就在不远处追跑打闹。其中一个跑着跑着忽然被绊了一跤,摔得身上全都是泥,他哇哇地大哭,吸引住了大人们的注意。另一个跑上来安慰他,顺便捡起了害他摔跤的东西,一个奇怪的拐杖握把。

    那孩子觉得好奇——这个世上还有很多东西等着他去发现。拐杖握把摸起来凉凉的,还很重,男孩的小手根本抓不住,就盘腿坐下来,把黑洞洞的缺口对着自己。他凑近闻了闻,有些许烧焦味,但又不确定,就把鼻孔凑上去使劲吸了两口气,惹得自己打了两个喷嚏。

    摔倒的孩子已经哭够了,也凑过来看。他一眼就看到了铁尖尖,用手去摸它,发现它有些松动。摇了两下之后,铁尖好像稍有移动,男孩更加确信了自己的想法,这个尖尖是可以动的。所以他把肥短的食指伸进了铁环里,照着铁制凸起猛地按了下去,在那一瞬间,男孩听到了金属碰撞的清脆声响,然后眼前像天空突然破晓一样,白得什么都看不见了。

    机关被按下去的时候,另一个男孩还在用眼睛往缺口中探视,突然全身后仰,竟然完成了半个空翻。巨大的爆炸声在空中回响了好几轮,树林中鸟类全都惊飞出来,所有人同时眨了一下眼睛。

    西蒙那时是第一个听见爆炸并转头的。他看到无数颗火星像泼在地上的水一样迸溅在男孩的脸上,半颗脑袋碎裂开来,破碎的脸被灼成黑色。烟尘几乎和火星同时冒出,西蒙好像看到了一个半透明的拳头,就是它猛地打在男孩的脸上,让他在半空中转了半圈,最后趴倒在地。

    男孩的父亲,也就是樵夫猛地站起,他大喊一声冲了过去,跪在只剩半张脸的儿子身旁无助地向人群张望,看到离自己最近的那个孩子之后突然怒红了双眼,扼住他的喉咙,把他举离地面。

    樵夫的妻子扑过去,想要抱起地上的尸体,但散落的眼珠子和一团烂糊的脑袋让她不敢承认这就是她的儿子,围着尸体走来走去。

    另一对夫妇为了阻止失去理智的同乡,一边跑一边尖叫、谩骂,但声音和脚步总比暴怒迟一步,男孩的脸憋得紫红,手抓着樵夫的虎口,眼泪和鼻涕一起流下来。猎户推开樵夫时,男孩的脖子已经被捏长,印着四个明显的指印。樵夫这才冷静下来,但为了压抑才抬起头的恐惧,他不停喘粗气,装得非常愤怒,亲手杀死别人的复杂心情已经超越了失去亲子的痛苦。

    两个父亲顿时扭打在一起,女人们该哭的哭,该叫的叫,只有西蒙站在原地发愣,因为他不曾结过婚,也没有孩子。在他的视野中,牙齿和鼻血到处乱飞,人影在火堆里面跳来跳去,哭喊声左耳进右耳出,活像是有强盗闯进了村子。可是强盗在哪里呢?根本就没有强盗。一个人杀了另一个人,杀人的又被人杀,一直循环往复、循环往复,和那个人是不是强盗没有任何关系。人总是要让人流血的。

    西蒙低头看到了地上的拐杖握把,也就是这一切罪恶的根源。他捡起握把,特意不把缺口处对着自己,用另一只手按动机关,但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有缺口处还残留着的硝石味。再抬眼看前面,远处的贝伦已经醒了,他两脚朝西蒙乱踹,好像在警告他不要碰那个东西。

    混乱还在继续,农夫想要阻止两个同乡,却被其中一个打肿了眼眶,蹲在地上缓解自己的疼痛。西蒙看到向来胆小的农夫也被打了,忽然像被人戳了腰一样“哎哟”一声笑了起来。农夫觉得受到了侮辱,又不敢惹怒他,只好哀叫道:“西蒙,快去劝劝他们!他们都帮你交过税不是吗?”

    西蒙猛地推开他,把篝火旁放着的钱袋抓在手上,径直往村外跑去。农妇见他要跑,赶紧上前抓他的手臂,但被他一肘击倒。村口路牌上的贝伦看到自己的“格兰达”还在西蒙手里,激动地前后猛摇,终于把路牌从地里扭了出来,背着它向前狂奔。

    “格兰达!”

    贝伦双手被缚在腰后,沉重的路牌压下来,没跑几步就摔倒了。此时西蒙已经跑入浓浓的夜色,那条路黑得可怕,如同同样地狱的通道,但有亮光的地方也好不到哪去,樵夫和猎户已经停手,倒在地上喘息,脸肿出好几个拳头大的包,嘴里牙齿不剩几个,随便一吐就能吐出颗带血的来。尖叫渐渐变成呜咽,月亮羞于为他们照亮夜晚,已朝西边沉去。

    猎户的儿子还勉强活着,但小半和夜晚没有睁眼,脖子再也回不到原来的形状,呼吸变得异常困难,张开嘴也发不出声音,最后还是断了气。猎户缩在墙角抓着自己的头发,谁来找他说话也不理睬。

    村民们筹办葬礼时,贝伦出了一些力气。他尽力把坑挖得大一些,因为河林地就只有这两个孩子,他们本是最要好的朋友,要葬在一起。

    众人红着眼眶感谢这位中保所做的一切,农妇站出来,握着他的手掌:“先生,关于您说的赚钱的事我们不知道该如何理解,但我们愿意相信一个帮我们埋葬孩子们的人。所以,我们愿意在决议上签字,也希望您的工作完成得顺利。”

    贝伦郑重地将细细的木炭棒交到村民手里,让他们在莎草纸上签字。每个人拿木炭的手势都不一样,但樵夫签时,他颤巍巍地用两只手指夹住木炭,写上自己和儿子两个名字。猎户也是如此。

    获得所有人的签名后,贝伦的任务算是全部完成了。他从羊皮纸簿子中间取出一张张莎草纸,上面写满了人名,都是从沿途的村镇里一个个签来的。

    马儿驮着它的疯主人朝南面走去,很快就偏离公道,走到一片空旷的平原上。天气炎热,远处的树林在地平线上不停抖动,没有一个生灵愿意被太阳曝晒,全都匆匆经过平原。一只野狗准备横穿过去,忽然在中途像是撞到什么东西了,吓得它往后一跳,对着地面来回嗅了几遍。最后,它好像确定面前的确有东西,张开嘴巴狂吠,天气变得更闷热了。

    突然,一双手臂从野狗面前凭空出现,一把将它拉进了虚空,野狗呜咽了几声就不叫了,广阔的平原又恢复了平静,阳光依旧耀眼。

    贝伦显得从容,只是身上也和他的坐骑一样汗涔涔的。从狮卫城出来之前,巴斯克叮嘱他不要回去,而是在平原上亮明身份,把名册交给自己人,然后直接前往鸦卫。

    “一定要亮明身份!”

    巴斯克说这话时格外严厉,揪贝伦耳朵时的样子光是想想都让他紧缩脖子。他思考了很久都没有想到有什么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站在平原上干晒太阳,连马儿都抱怨他站太久,从大鼻孔里喷出热气。

    贝伦很快就放弃挣扎,把身上所有东西都甩落在地,其中包括一本写过字的簿子——就是用来夹签名纸的那一本,牛皮封面上轧了巴斯克商会的标志。

    他忽然听见人说话的声音,一颗人头像浮出水面一样出现在贝伦不远处,脑袋周围还有圈圈波纹。那人头长得极不健康,黑眼圈快要拖到突出的颧骨上了。贝伦还是第一次见到会飞的人头,眨巴着眼睛凑上去,闻到一股汗臭味。

    “你是巴斯克老爷派来的?”

    贝伦刚一点头,一条胳膊将他拽了过去,整个世界顿时变成一片漆黑,但也凉快很多。旋转的过程中,他听到了锯木头和车轮滚动的声音,好像进入了工地或是伐木场。那人头原来是有手有脚的,他扶住贝伦,没有任何敌意。

    脚步声逐渐靠近,好几张嘴说的都是悄悄话,好像有一百条舌头在舔贝伦的耳根。贝伦后退几步,撞在一个人身上,直到眼睛适应了黑暗,他才发现自己被一群赤着上身的大汉包围了,他们个个手持工具,有锯子也有锤子,头顶的半空中立着脚手架。

    把他抓进来的人是个工头,拍了拍贝伦的肩膀:“老爷和我说会有人来,看来就是你了。”

    和普通工地上的工头不一样,这个男人说话很轻,大多时候只用气声。散落在黑暗各处的建筑工也都不说话,充满恶臭的喘息是他们的叫声。

    贝伦实在看不清周围的环境,向工头比划着说需要照明,工头摇头:“这几天狮卫在附近调查,我们只能抹黑建造,”

    疯子伸出手,摸到了坚硬的石料,他想像着它的形状,手掌顺着它不断平移,直到失去抵抗的触感摸到空气。他确信这是一面城墙,在他头顶还有脚手架,几个工人正在上面凿打。

    巴斯克商会的秘密有很多,这半座建造在黑暗之中的城市就是其中之一,贝伦也只是老爷手下的佣兵,比起这个,他更在意这群人是如何扭转自然之力、把大白天变得漆黑一片的。

    “怎么,怎么?”他像猴子一样抓着工头乱跳,指着天空发问。工头发现他脑子可能不太好使,但不敢对老爷直接派遣来的人直说。他摸了摸后脑:“什么怎么?天上?黑的?啊,你在问这里是怎么变黑的?我以为你知道——老爷会按时送来几个法师。”

    两人抹黑在尚未竣工的城墙下摸索前进,这座姑且算是城市的建筑中间还有未完成的房子,全都是用石头建的,只是有些发潮。当然,这只是狮卫的土特产罢了。

    整座城市充满了人的味道:汗味、排泄物味,也有死尸气味。临时搭建的木屋里闪着微微的蓝光,工头说那就是巴斯克送来的法师。那名法师站在一个圆形的魔法阵里,全身都在发光,贝伦手贱去碰他,光芒像灰尘一样散开,法术立刻中断,光线立刻照进来,贝伦和工匠们顿时捂住眼睛惨叫起来,他们待在黑暗中的时间太久了,有的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听声音恐怕摔得不轻。

    法师眯着眼睛勉强继续施法,咒语的音节在他的嘴唇上来回翻动,终于把光线重新挡在法术之外。工头松了口气,试探性地责备贝伦:“老爷说在城建造完之前不能被人发现!我们已经在这干了三年了。”

    贝伦灰溜溜地逃开了,还被刚刚摔死的工匠绊倒。泥土被他翻开,第三条手臂从土里卷出来,它膨胀得像是条巨型猪肠,腐烂的恶臭扑鼻而来,让贝伦翻身干呕。

    刚才的阳光刺伤了疯子的眼睛,现在他只能在地上来回摸索,但越是和地面接触,翻出来的肢体也越多,有手脚也有脑袋,腐败的气味像蒸汽一样升腾,还冒着余温。

    工头捂着眼睛指挥工匠把摔死的人埋了,但工匠说城里已经没有地方埋了。工头插着腰啐了一口,让他等到了晚上就埋在树林里。

    夕阳时分,两个流浪汉正打算穿过平原。他们左右逡巡,似乎在寻找什么,其中一个拉了拉同伴的破麻布衣服:“喂,你确定你在这里看到一面城墙?”

    “我确定。”另一个夸张地伸展手臂,还瞪大眼睛,“那墙有那——么高,上面还有人,就突然出现在这里,都是我亲眼看到的。”

    两人已正式踏在平原上,四颗眼球所见只不过是地平线上的树林、偶尔飞过的鸟和热到扭曲的空气。流浪汉嘲笑似地在原地转了一圈,装作瞻仰宏伟建筑的模样:“哇,好大的城堡啊,今天我算是开了眼界了。”

    就在他背对“城堡”的时候,两双手臂分别抓住一名流浪汉,把他们拉进了黑暗的空间里,本来应该用来敲钉子的榔头砸在他们的脑壳上。

    因为看不大清,工匠们就多砸了几下,直到脑袋的手感变得软趴趴的。砸的时候心跳得都很快,停手后忽然觉得有些窒息,原来是不知不觉就屏住了呼吸。

    夜深之后,工匠们彻底无法工作,就直接睡在地上。活人和死人只有一捧泥土之隔,大家都已经习惯了。

    动手杀流浪汉的工匠负责把尸体搬到外面,贝伦则负责摔死的那个,因为工头发现这个老爷直派的人很好说话。经过小半天的烈日闷烤,臭味几乎能用肉眼看见,当它扑面而来的时候,贝伦甚至以为烂掉的是自己的鼻子,一个劲地干呕。三人找到合适下葬的树丛,把泥土和植物根茎刨开,浓密的叶片划在他们外露的皮肤上,痛痒难忍。

    好不容易从闷热的魔法罩里出来呼吸新鲜空气,工匠们想要多待一会,拉着贝伦不让他回去。他们躲在树丛后面,背对风口躺着,工匠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贝伦只是笑,愿意和他们在一起。

    忽然他们聊到了正在建造的城市。“巴斯克老爷说,等这座城市建好了,我们都可以在里面住。这里没有爵爷,什么事大家一起商量,只要贡献劳力就可以得到工钱,有足够的钱就可以拿来买地,地皮就算自己得了。”

    他的同伴笑他:“你真是好骗,哪有这么好的事?”

    “为什么不可以?我们的劳作难道不值钱吗?至少老爷肯给我们工钱,不像一些领主,指使我们就像用鞭子抽驴子一样。”

    “这么说起来,老爷的确对我们不错。”两人一边大笑一边拍肚皮。“那商量事的时候总让大家都聚在一块吧,要我们全都放下手中的事、挤在一间房子里吗。”

    “这种事,我怎么知道……”

    贝伦在迷迷糊糊中陷入沉睡,最后一眼看到的是萤火虫发出的光亮。在他那略感模糊的梦里,一群穿着不怎么整齐的人们在黑色城市里穿梭,他们在此地生息,脸上洋溢着祥和的笑容。每一个到访的旅客都夸赞城市的繁华和市民的亲切,希望在这里住下。大家一起欢迎新的邻居,夜晚的篝火伴着跳进跳出的人影,只是欢笑声听久了,愈发像是吵闹。

    次日一大早,贝伦把名册交给工头后便匆匆离开,按照巴斯克最后的指示前往鸦卫。工头为他准备了一袋面包,希望他能在老爷面前说说工匠们的好话。贝伦闻了闻那个袋子,浓浓的酸味都已经揉进面粉里了。

    驽马掂着小蹄子踏在平坦的公道上,周围的房屋和堡垒从青灰色变成了白色。周边山脉连绵,一直连通至朝圣峡谷,把圣主的东面拦腰截断。峡谷外的爵爷们拼了命地要在西面占有一席之地,就像村夫想成为市民,鬣狗想变成雄狮。

    贝伦朝腹地方向靠近,远离了峡谷。他穿过树林,发现一片村庄的废墟。这里一点硝烟味都没有,藤蔓爬满了残垣,一只松鼠站在破洞的屋顶上看着贝伦。人的踪迹已消失得无影无踪,贝伦总期待那门背后的沙沙声是村民发出来的,但大多数时候都是野狗或风声在作怪。他低头看了好久的汗味面包,只好屏住呼吸咽下去,味道果然是酸的。

    接下来的一段路上,几乎每一座村子都是废墟,自然的生灵是这里唯一的居民。贝伦劈断藤蔓闯进一间破屋子,到处都是飞扬的灰尘,地上还有一堆残缺的人骨。从这里开始,“人”的痕迹逐渐多了起来,路边的草丛里,水井里都能看到森森白骨。贝伦采取了一小块骨头和其他植物,安全地塞进怀里,抓抓肚皮继续上路。

    马儿走了极远的路,鼻头喷出热气,仰起脖子哀求主人休息。贝伦牵着它来到一片大湖边上,看着它高兴地甩动马尾,低下脖子喝水,自己则耍了个坏心眼,把鞋子脱了,让指甲开裂、嵌满黑泥的臭脚浸在湖水里,那笨马根本没发现,正喝得欢呢。

    疯子一伸双臂躺在泥泞的湖畔上,蓝蓝的天空中映着一张人脸。那是个贵族小姐的漂亮脸蛋儿,手里的遮阳伞投下阴翳。贝伦被吓了一跳,赶紧滚起来,戒备地露出犬牙。

    那贵族小姐看清了贝伦的样貌,异常失望地叹了口气:“真丑!实在是太扫兴了。”

    “我早就和你说过了,我亲爱的,歇黎湖边上根本不会出现你的王子。”一个穿着白色华服,肩膀鼓起的男人不知从哪里钻出来,他的紧身裤把他四肢短小的毛病暴露无遗,“再说了,你的王子一直在你身边。”

    “快别说了,你,”穿薄裙的姑娘指了指男人,又指向贝伦,“还有你,你们两个都让我扫兴。”

    “听到了吗,臭流浪汉,我的心上人说你让她扫兴了!”男人不知道为什么变得愤怒,他一把抓住贝伦的衣领,但脸凑得太近,疯子身上的臭味又把他熏开了。

    “你太臭了,恶心的家伙!”男人抽出腰间的细剑,“我要和你决斗!”

    贝伦皱起眉头,觉得自己的耳朵被震得嗡嗡叫。男人手里的东西吸引住了他的注意,那把剑又细又长,还有环形的护手,更像是件艺术品。贝伦在佣兵堆里见惯了阔刃,不觉得面前的细剑是把武器,那手指碰了碰。

    男人以为流浪汉要袭击他,下意识地扭动手腕,锋利的剑刃立刻划开了贝伦的手指,让后者痛得缩手。男人得意地瞥了一眼不远处的姑娘,不料他的心上人根本没有看他,而是在欣赏湖心的天鹅。

    这让他更加恼火,故意放声大叫,抛弃一切决斗的礼仪向贝伦冲过去。利刃来得又快又猛,贝伦还没有看见细剑的轨迹,只觉得一阵风吹过,布甲虽没被彻底划开,但留下了一道印子。

    作为一名佣兵,贝伦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人想杀我”。男人收回手臂,曲肘做出刺的预备,但速度慢吞吞,似乎是要卯足了劲直接把对手穿透。即使如此,贝伦没有把握好剑的长度,还是被刺了个正着,连着后退了两步。

    “哈!”

    男人大笑一声,转头看他的心上人,但后者仍然没有看这边。另一边的贝伦终于掏出了他的匕首,食指和拇指夹着匕尖,大幅度地甩动手腕,冷光在湖面上猝然一闪,男人的脑侧多出了一个匕首柄,锋刃完全没入了脑子。

    男人向侧面扑倒,死前脸上留着迫切,他多么希望心上人看他一眼。姑娘自始至终都没有听见金属相交的铿锵声,只当是两个臭男人在装模作样,并非是正经的决斗。不过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位决胜者,比起陌生的流浪汉,还是自己的男伴更优秀一点点。

    男人倒地后过了半分钟,颤抖着手臂想要站起来。他不再管什么流浪汉、什么决斗,用尽最后的力气爬向湖畔的少女。贝伦一脚踩在他的背上,弯腰按住他的脑袋,把自己的匕首拔出来,在他的衣服上抹掉血迹。这个时候的男人已经完全不动了,脑袋上的缺口涓涓地流血,不知何时才会淌进湖水里。

    贝伦收拾利刃,双手架在后脑勺上大跨步地离开,他的马也喝饱了。马蹄声惊动了一群天鹅,没跑出多远,身后突然传出凄厉的尖叫,但很快就停下了,贝伦以为只是幻听,伏在马上全力赶路,他已经耽误很长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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