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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险地雷泽

    巫纪302年7月,青州,赵国国都,邯城

    黄昏,刘宅,刘向的房间。

    刘歆抓耳挠腮的在不大的房间里转来转去,一会坐在窗前桌上摆弄纸笔,一会翻看桌旁书架上几本厚厚的医学典籍,忽然又扔下书在刘向的床上躺下看着房顶,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又坐回到桌前。实在没有事情来可以用来舒缓焦急的等待,忽然抓起毛笔抽过一张白纸胡乱涂抹了起来。

    渐渐的纸上胡乱的线条好像变成了一缕头发,在什么人脸边调皮的跳啊跳的,浓淡不均的墨色好像也变成了午后温暖的淡金色阳光,在纸上映出一道道涟漪,一个小小的墨点忽然变成了小小的酒窝,在温暖的阳光下一闪一闪的,映得少年的眸子也跟着一闪一闪,渐渐地和少年的心跳声重叠......

    少年忽然的清醒过来,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在纸上胡乱涂抹了一个歪歪扭扭的“柳”字。好像小时候过年时偷吃祭神的食物被大人发现一样,少年的脸忽然烧了起来,像极了外面的火烧云,红红的,热热的,隐藏着下面更多的红与热。

    这时哥哥的脚步声忽然从门口传来,刘向从来不知道自己一直焦急盼望着、等待着的哥哥的脚步声能给人带来这样大的惊慌。

    他慌忙的将桌上涂鸦的纸揉成一团,慌乱的手碰翻了墨盒,打落了毛笔,便急急忙忙翻身去拾,脸颊蹭到桌上流淌的墨汁,额头碰在桌角,腿弯又带倒了椅子......

    刘向走进自己的房间,愕然的看着一片狼藉的书桌和一脸狼狈的弟弟,不知道在向母亲讨要些零花钱的短短时间里,自己的房间和弟弟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我...我在桌前写字...不是不是...我在桌前坐在等你...不小心...瞌睡了。对,不小心睡着了...做了个噩梦,一下子就吓醒了,就把你的书桌变成这样了。”刘歆从未觉得和哥哥说话会变成这么困难的事情,幸好自己急中生智想出了个小憩惊醒的借口,看来自己还是颇有急智的嘛。

    在刘歆快速的完成了从惊慌失措到口不择言再到自我夸奖的转变后,哥哥刘向诧异的看着一向口舌灵便的弟弟变得结结巴巴,像极了小时候两兄弟过年偷吃祭神的食物被大人发现一样,那时候弟弟就是因为像现在这样结结巴巴才被大人看出端倪的,而不是像自己当时表现的若无其事从而蒙混过关,幸亏弟弟当时没有供出自己也偷吃了贡品。

    不对,现在不是怀念童年和称赞弟弟讲义气的时候。看弟弟红红的脸庞也确实像是小憩惊醒的样子,不知道他梦到什么可怕的东西,能把他这样大大咧咧的人吓成这样,一定异常恐怖。

    在刘向很默契的和弟弟一样在心底称赞弟弟,并且不知道那个很吓人很恐怖的东西就是他自己的时候,刘歆忽然想起自己焦急等待的事情。

    “哥,阿娘给你钱了吗?”刘歆满怀期待的看着哥哥。

    “嗯,母亲给了五十钱,回来时正好碰到了父亲,知道我要请东区的朋友吃饭,父亲也给了五十钱。”刘向笑了笑,顺便把回来晚的事情也解释了一下,虽然他不觉得弟弟会在意这个。

    “我这里有二十钱,哥你原来有七十余钱,再加上阿爹阿娘给的,快两百钱了,足够今晚的开销了。走了走了,别去迟了。”刘歆盘算了一下,然后开心的催促哥哥快走。

    “你就这样出去?酒馆的人会不让你进去吧?”刘向一脸古怪的看着恨不得马上冲出房去的弟弟。

    “嘿嘿,我去洗一下,马上就好。”刘歆这才想起自己脸上的墨迹,挠了挠头,扔下一句话就跑出了屋子。

    刘向看着弟弟风一般跑出门去,不禁笑着摇了摇头。弟弟这样大大咧咧的性格其实挺好的,不像自己这样,有时候真希望自己变成弟弟这样的人。

    刘向弯腰扶起椅子,这才注意到桌下有个揉成一团的纸团,上面隐约漏出淡淡的墨迹。明明自己出门时屋内没这东西的,刘向好奇的打开纸团,看到皱皱巴巴的纸上除了浓淡不均的胡乱涂鸦,还有一个歪歪扭扭的“柳”字,不禁愣住了......

    邯城多水,一条金水河蜿蜒流过整个城市,又分出数条支流,好像一条庞大的树根,滋养着整个邯城,使得城内常年温润宜人。

    南区的一条金水河支流边,有家不大的酒馆,常常有金水河里的大鱼误入支流,然后成为酒馆里食客们的美食。大概酿酒的技术一般,这里的米酒度数比较低,真正好酒的客人很少光顾,来照顾生意的大都是左右的邻居,劳作一天后来喝上一碗米酒,聊上几句街面上的见闻。酒馆里也没有什么太丰盛的菜肴,最多就是河里新鲜捞上来的鲜鱼,煮一锅浓浓的鱼汤,配几样时令的鲜果青菜。或者偶尔有食客提前预定酒席,会在门前烤起整只或者半只羊,一部分用来酒席,因为在这样小酒馆办酒席的食客一般都比较囊中羞涩,买不起整只羊,所以剩下的一部分便卖给其他的散客尝鲜。

    这样的清酒寡菜却比较受街头少年的欢迎,常常三五成群带着自己钓来的鱼或者不知从何处弄到的羊或狗来这里,请店家帮忙制作一番,再配上店里清淡的米酒,喝得有了几分醉意后在店后的河滩上或把酒当歌,或教技摔跤,大呼小叫的倒也依稀有几分江湖游侠的风采。

    在吃了赢异几次请之后,刘氏兄弟也想回请赢异和柳若一次,所以才由弟弟刘歆谋划、哥哥刘向出面,向母亲要了一些钱,准备在东区的大酒馆里回请赢异和柳若。

    但是赢异却说东区的酒馆里没什么特别的吃食,他这个秦国质子虽说没什么地位,也不受那些真正的贵族们待见,但至少东区的酒馆基本都吃过了。要不是他不太熟悉除了东区以外的区域,早就带着兄弟几人去南区喝酒去了。

    柳若虽说是庶女,但毕竟也是富商的女儿,也是见过世面的。她告诉刘氏兄弟俩,东区的酒馆确实没什么特别好的口味,要吃的好喝的痛快,还是要到南区这样市井之人聚集的地方,于是便带几人来到了这家南区河边的小酒馆。

    兄弟几人来到酒馆正好碰上店里还剩半只烤羊,干脆都拎了过来。店里清爽的米酒,正好适合这个年纪的少男少女饮用,配上店里的时令小菜和烤羊,让几个少年少女喝的大呼过瘾。

    “柳若,你找的这个小店真不错,酒好喝人又不多,没有那些繁杂的臭规矩,还没有那些咿咿呀呀的女人唱啊跳啊的弄得人心烦。”赢异这个秦国质子,人虽悍勇忍狠,但大概年纪所限,酒量很是一般,虽说这里米酒度数不高,但几杯下肚,还是有些飘飘然如在云端,配上微红的脸色,颇有几份憨态可掬的意思。

    “那是,这里最好喝的是鲜鱼汤,现在不行,等到梅花开了,来上一碗暖暖的鱼汤,配上香甜的米酒,喝完倚在暖床边小憩一会。或者桂花飘香之时,来上一碗酸辣汤,隔着窗子闻着外面的桂花香气,再配一碟子桂花糕,悠闲的待上一下午,最是舒服不过。”柳若很没形象的挽起裙子,一条腿踩在凳子上对着刘向刘歆劝酒,毫不介意一条精致的小腿悄悄暴露在外。她回过头来得意的对赢异说,脸边的一缕头发仿佛也被酒馆里热烈的气氛感染,随着主人的转头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然后开心的跳啊跳的。

    “说到桂花糕,我知道南区有一家小店桂花糕做的最好,哪天我带你...你们去吃。”刘歆大概是被柳若劝的一碗酒喝的有些急,小脸红扑扑的,说话还结巴了一下。

    “那就说定了,一定要带我们去啊,我最喜欢吃桂花糕了。还有你,快喝快喝,做哥哥的怎么喝酒这么慢,还没有弟弟喝的快,一看就不常喝酒吧?我告诉你,喝酒要讲一个豪气,一口倒进喉咙,感觉一股热气冲上头顶,千万不要一点一点喝,那样最辣最苦涩了。”大概柳若也有些上头,大咧咧的笑着传授刘向喝酒的经验。

    刘向试着一口把一大杯米酒倒进嘴里,一股酒气直冲鼻腔,呛得咳嗽了几声,眼里也是泪汪汪的,但似乎真的像柳若所说,一股热气从喉咙直冲头顶,脑袋里嗡的一下,耳朵里的声音好像一下子变远了,眼睛里的画面好像一下子变慢了。

    赢异和刘歆抢着一块羊肉的动作变得好慢,柳若大笑着拍刘歆肩膀加油的动作变得好慢,他甚至注意到了柳若那小小的酒窝上蹭着一些羊肉上的油,在灯光下像一颗调皮的星星那样闪啊闪的。

    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自己身体里飘飘然出来了,脑袋里一下子干净了,什么想法都没有了,就是想笑,大笑,肆无忌惮的大笑。

    刘向走出酒馆,来到后面的河滩上,脚下一软,躺在柔软的草地上,酒馆暖暖的橘黄色灯光从背后照过来,拖出来一道长长的影子。

    天上的月光和地上的灯光交替的照在粼粼的河面上,好像天上的星河真的出现在眼前。天地一下子就变宽了,刘向的心里也宽了,这一刻他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管,真真正正感受到了人活在天地间最纯粹的喜悦,他大吼着张开双臂躺在地上,用力的吸气,用力的呼气,感受微凉的晚风吸进嘴里,在体内游走一圈之后边做微热的气息被吐出来,消散在微凉的夜空里。

    赢异等人笑闹了一阵之后也来到后面河滩,他们把手里的酒瓶和羊腿塞进刘向手里,然后在河滩上疯跑、摔跤、比赛扔石头、向河上的小船大喊......

    最后几人整齐一致的躺在刘向身边,枕着双臂,翘着腿,看天上的星星。没有人说话,就这么静静的看星星一闪一闪。

    当晚刘氏兄弟回到家的时候,家里人已经睡下。在踏进家门的一瞬间,两兄弟对视了一眼,同时问了一句:“你付钱了吗?”,然后二人同时沉默不语......

    在此之后,南区河边的小酒馆就变成了四个人的小据点,有时四人每人一碗鱼汤坐在里面消磨一个下午,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或者听店里其他食客们吹牛或者讲街头的趣事,有时摘了枣子带到酒馆里配着清爽的米酒喝到半醉,有时在河边钓鱼,钓到的鱼多的时候还可以请店里其他的食客一起喝鱼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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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陆和南陆是两块隔海相望的陆地,间隔最宽处有几十里,是两个大陆之间的内海,名为“静川”,意为平静之海。当然这个平静只是相对包围两片大陆的外海来说的,内海虽名为静川,但也时常风急浪高。

    北陆和南陆仅有一处陆地相连,就是大陆西侧著名的“雷泽”,由于长年雷霆不断,且为沼泽地形,故人畜难过。

    雷泽和静川,构成了两个大陆间天然的屏障,致使两个大陆间少有往来。

    北陆面积较小,只有一州之地,北陆人称为“翰州”,意为浩瀚之地,其实就是一片大大的草原。草原上分布着四个部落,靠近雷泽的青山部、白水部、黑颜部和最远端的紫瞳部。

    南陆面积较大,分为西北向的君州,丘陵和平原地形,主要是秦国领地;东北向的青州,平原地形,主要为赵国、燕国领地;东南向的夏州,丘陵地形,主要为齐国领地;西南向的高州,山地地形,主要为楚国领地。南陆四国交界的中心,是南陆最高山,不周山。

    遥远的北陆,白水部。

    北陆的夏天是最好的季节,蔚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纯净的蓝色好像要滴下水来,碧绿的草原就像北陆最出名的青山部的织锦,厚得看不到一丝土地,软的让人想躺进去再也不起来,一阵风吹来好像整个大地都活了起来,一起一伏的波浪就是大地的脉搏。

    天上的太阳也不像南陆那么炽热,晒在身上软融融的让你提不起精神,但是现在阳光照耀的不再是一眼望不到头的牧群,而是一幅惨烈的厮杀场面。

    两队数千名骑士在广阔的草原上拼死搏杀,无暇留恋草原的美景,哪怕这可能是他们今生最后能看到的画面。紫色和白色的战旗在战场两端被风吹得烈烈作响,战场中身着紫色皮甲和白色皮甲的两队战士胶着在一起。

    身边是曾经一起默契狩猎的朋友,是曾经一起喝酒吃肉的兄弟,但下一刻他们的身躯就会被敌人的战刀撕裂、被敌人的长矛刺穿、或者被利箭射落马下后被拥挤的战马踩成看不出人形的一团,最终融入脚下的大地。没人会留恋的看向倒下的战友哪怕一眼,他们必须警惕着近在咫尺的敌人的武器,再奋力将自己的武器送入敌人的身体。

    一名年轻的武士披散着头发,挥舞着手中的战刀,奋力的砍入一名敌人的肩头,来不及抽出战刀,左手拔出腰间的短刀,反手插入左边敌人的脖子,自己却被迎面而来的一杆长矛穿透了胸膛。武士大吼着握住矛杆,仰面摔落马背,眼中看到的最后画面是迎面而来的碗大的马蹄。来不及最后回想一次妈妈温暖的怀抱和恋人柔软的脸颊,一条年轻的热血的生命就这样消逝在生他养他的大草原上。

    一名年迈的武士,左臂已被砍断,来不及包裹伤口,手中的战刀已无力举起,但仍奋力的从马背上奋力扑向一名敌人,用自己的身躯将敌人撞落马下,不顾敌人刺向自己胸膛的利刃,也要和敌人一起拥抱着滚入马蹄奋飞的战场。来不及最后呼喊一次自己的羊群,最后喝上一口草原的烈酒,就这样拥抱着初次逢面却生死相搏的敌人一同回归大地的怀抱。

    这样的场面只是战场中最普通最常见的一幕,不会有人留意,也不会有人在乎。

    战场的一端,打着白幡的白袍人骑在马上,沉默着看向战场。

    离得远了,看不到利刃交击的火花,听不到战士濒死前惨烈的呼喊,也体会不到热血溅到脸上的温度。战场看得久了也就无聊了,他的目光逐渐抬高,看向远处的天空。这样的血战这一年来他看得太多了,今天这场战斗不是第一场,也不会是最后一场,不知道还要看过多少次这样的场面,他才能够到达北陆的另一端。

    “尊敬的使者,白水部的预备队出动了,恐怕要请您出手了,不然这次我们的伤亡会很大,不利于后面的战斗。”留守的战士骑着马靠近白袍人,大概心存敬畏或者恐惧,隔着一个马身的距离,好像怕打扰对方似的低声请求。

    白袍人的视线回到战场,果然对面另一队白色皮甲的战士们已经策马向战场冲来,如果这样一支生力军冲入战场,很有可能将紫色战士的战线冲垮。白袍人又转头看向己方预留的一队战士们,战士首领在马上恭敬的施礼回应。

    白袍人骑着马踏前几步,将白幡插入地面,下马跪地,向天空高举起双手,闭上双目,口中念念有词,片刻后再次睁开时,眸子已变为一片纯白。白袍人缓缓而吃力的将双手推向前方,费力得好像在推着一头沉重的野牛,额头出现细密的汗珠和跳动的青筋。

    战场忽然发生了变化,战士们胯下的战马惊恐的睁大了眼睛,嘶鸣着想要逃离。马上的战士顾不得近在迟尺的敌人,哪怕对方的利刃就在眼前,都在奋力的拉扯缰绳,免得被亲自养大的战马掀落马背。

    天上的乌云聚集起来,即使草原上最老的牧民也从没见过天气这样快的转变。好像一碗水中洒入了一大滴羊血,黑色的乌云飞快的占据了整个天空,甚至遮蔽住了明亮的太阳。

    起风了,草原上的风一向很大,但谁也没见过这样的风。

    从白袍人的身前吹来的只是小风,吹到战场上的时候就已经是飓风了。对面的白衣战士根本睁不开眼睛,只能闭着眼拉紧缰绳,任由飓风裹着砂砾打在脸上。飓风吹到刚刚接近战场的那队增援战士的时候,风中竟然裹着小小的冰粒,这是草原的夏天不可能出现的景象。

    这样的逆风中,敌人当然不可能战斗,努力睁开的双眼甚至连自己的手都看不到,除非背转身体将后背朝向敌人。战马惊恐的拥挤碰撞在一起,马上的骑士纷纷跌落马背......

    一刻钟以后,战场上的风渐渐停了,敌人的阵型已彻底混乱,大部分战士都跌落马下,能坚持在马上的人寥寥无几。

    这时白袍人也已颓然倒地,白色的眸子已经合上,清秀的脸庞上甚至挂着白霜。身边的战士熟练的将白袍人扶到马上,牵着马走向战场后方。

    这场战斗已经没有悬念,己方的首领下令己方的预备队全军冲锋,对面手脚冻僵的敌人根本不会有任何抵抗之力,紫色皮甲的战士们如同潮水般涌向对面剩余的敌人。

    奇怪的景象出现了,如潮的战士们冲向战场,一个战士牵着马载着白袍人如同潮水中的磐石,一步一步慢慢向着队伍走去。迎面而来的大队战马纷纷绕开战士和马上的白袍人,呼啸着冲向毫无悬念的战场,去收割敌人的生命。

    能让勇猛彪悍的草原骑士纷纷自动让路的,并不是虚弱的白袍人,而是他所掌握的让人敬仰又恐惧的力量,那是可以改变天地的力量,那是可以决定数千人生死的力量,那是...不属于人类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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