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融入时代路仍长
所谓熏肉,相传是由燧人部落发明的。
其做法便是把兽肉或者鱼肉先用文火烘干,加入木渣以及当地常见的松叶于火上,从而达到烟味带香的目的。
这个过程便叫做熏。
熏的好处自然便是不容易放坏肉类,可以保存的更久。
墨余先是一愣,接着便露出笑容,“这个好。”
墨义将手中已经把皮剥下的狼腿放入陶土锅中。
两人直勾勾的盯着里面,半晌,墨余忽然感觉忘了什么,“哥,这样好像不容易熟。”
墨义也是一愣,“也是,饿坏了一时间没想到这茬。”
肉类不是完全熟了的话,吃了确实容易得病,另外他们现在饿得很,确实需要尽快进食。
墨义将狼腿用木勺捞出来,摆在桌上,用石块将其切成很多块后,狼腿再度下锅。
这回没过多久,就有一股肉香弥漫在土坯房内,氤氲的热气在篝火的照明下如丝带一般曼妙。
墨余深吸一口气,只觉肉香扑鼻,整个人就像得到了救赎。
俗话说的好,肚子饿了吃嘛嘛香。
他打了个哆嗦,眼睛却是一刻都离不开锅中。
“好了。”
墨义取出木碗,将里面的狼肉捞了出来,分别放在两只碗里。
比起碗来说狼腿还是大太多了,只是三分之一的狼肉就已经能够装上满满一碗。
墨余看了看四周也没有发现餐具,就直接上手抓起来,感觉摸着不烫手了,就抓起来啃。
“嗯~”
大口吃肉的感觉,真的是久违了。
“呼~”
墨余摸了摸自来到这里后,头一回有些鼓起来的肚子,不知道为啥总有一种这样的肚子与这瘦得皮包骨的身子不应该同时出现的违和感。
弄得就像个啤酒肚一样。
“确实很久没有吃饱过了,事不宜迟,我们开始准备熏肉。虽然没有松叶,但是还有一些白蒿的老叶子,就用这个替代吧。”
墨义将还剩下一半狼腿的陶土锅放在一旁的桌子上。
接着拿起先前那块锋利的石头,墨义很有耐心的慢慢一点点把狼的皮和肉分开,而墨余则是在土坯房找了两根木棍,插到篝火两侧。这俩木棍都是一头削尖,另一头分叉的,正好可以搭上去一根木棍。
墨义的手法非常的熟练,没过多久已经将除了狼头以外的毛皮全部给剥了出来。
斩掉狼头放在一边,开始处理内脏,接着将肉与骨头分离。
墨余将狼皮放在一边,将锅里的肉都捞出来。
在两人的忙碌下,一晚上就这么匆匆过去。
在没有夜市这种概念的年代,天下暗下来,就该是人们休息的时候了。
休息能够最大程度上减少体力的流失,这也意味着可以减少食物的摄入。
墨余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的时候,就看见篝火上面还在熏着铺在木棍上的狼肉,以及一张经过处理不会因为干燥或者潮湿而烂掉的狼皮。
白蒿也算是物尽其用,不但将墨义的高烧给治好了,还能用来生火,甚至在熏肉和制作兽皮的过程都作用不菲。
原本的狼皮质感较硬,昨天晚上,墨余煮沸了剩余的白蒿,水温下降后,将狼皮放置进去,待皮变软后用手反复的揉搓,直到它变得具有皮革质感。
两人忙完后,也是匆匆随便找了一张床睡下。
六张床都是并排着放置,所以哪怕你是呈大字型摊开,也可以睡得很香,虽说他并没有这个习惯就是了。
另外,墨义的高烧来的快去的也快,而且适合一路上携带的熏肉已经用狼皮包好了。
熏肉的好处,就是既可以立刻拿出来吃,也可以拿水煮开再吃。
不管怎么说,他们已经获得了上路的干粮。
也该是时候出发了,很多时候迟则生变,这个道理两人都很清楚。
至于水资源的话,鉴于这个时代完全没有工业化的痕迹,可饮用的淡水很容易找到。
加上他们要走的还是部落迁移的路线,这也是许多代部落的族人在不断的迁移中总结出来的。沿着这条路,一路上自然也少不了这些生存的资源。
“那就出发吧。”
在这个蛮荒时代,人多,就意味着安全。
部落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三天后,墨余看到了答案。
“终于到了,这里就是并州,我们部落每年就在这里过冬。”
龙门山也不是整个山体都那么高,它也有不算太高且方便走的路线。
沿着年复一年的路线行进,不但路好走,一路上也没有碰到太多猛兽。
每天他们白天前进,晚上就地生火,轮流守夜,一路上倒也相安无事。
就在傍晚时分,他们终于是见到了他们的墨氏部落。
部落的规模大致上跟现在乡下农村的村庄规模类似。
有密密麻麻的的木桩扎根泥土,形成了围墙。
围墙约莫三米高,木桩两头都是削尖的,彼此之间用草绳绑在一块,足以抵御猛兽的冲击。
或者在猛兽袭击的时候,制造反应时间,支撑到猎手们赶来。
从坡上望下去,整个部落大概有两百人。
围墙有两个出口,呈东西走向。
每个出口的大门是由手臂粗细的树枝编成的。
比较有意思的是这些树枝上的树叶没有怎么处理,就这样任由它枯萎在那,不过这样确实容易分辨。
而靠近兄弟俩的这扇大门,此时正敞开着。
两个看上去就很强壮的男人手持镶嵌了锋利石制枪头的木棍,或者说石矛,枪尖朝上。
两个男人时不时交流两句,不过也一直在观察周围的情况,从而更好的对有可能的突发事件做出应对。
“走吧,我们过去。”
墨义笑了笑,墨余也松了口气,不管运气如何,至少他们还是有惊无险的到达了并州。
随着兄弟俩逐渐接近,大门前的两个守卫也发现了他们,其中一人当即笑道,“这不是墨义和墨余两兄弟吗,好久不见啊,自从你们掉队之后,我也挂念得紧。”
“墨乾,原来今天你当班啊,确实许久未见了,想来也有快一个月了。”
墨义见到墨乾,有些感慨。
墨余在记忆中回想了片刻,就认出了眼前的两个守卫。
墨乾,是墨氏部落族长墨中阳的二儿子,而且目前已经是部落的少族长,在这个禅让制的社会,可谓难得。
而另一个还未发一言但强壮得令人无法忽视的男人,则是部落里有名的大力士墨广清。
从前他和墨乾倒是有一个共同爱好,那就是斗虫。
说到斗虫,原主也是挺喜欢玩的,所以也认识他俩,还算是熟人。
“是啊,守卫啊,猎手啊,这些都是轮着来的嘛,大家都知道当猎手辛苦,看守大门就算是休息了,你看,他们回来了。”
墨余顺着墨乾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将近有二十个男人,扛着一头大野猪,以及若干小动物,有说有笑的从另一边走过来。
这野猪看起来就跟一块巨石一样大,加上他们其他的捕猎所得,整个部落应该都能开开荤了。
“这就叫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啊,前面几天我们出去捕猎都没有找到大野猪,你们俩一回来就抓到了,今晚你们也能领到肉了。”
墨乾笑着说道。
“哪有哪有,我们这一路上也是遇到了很多麻烦事情。”
墨义摆了摆手。
“那你们先进去吧,今天先好好休息,看你们风尘仆仆的我也不好继续拦着你们,分给你们的茅草屋还是原来那个。”
“好的。”
墨余跟着墨义进了部落,临走前也和墨广清打了个招呼。
墨广清注意到墨余的动作,也点了点头。
两人穿过大门,此时夕阳早已落幕。
一轮明亮的圆月当空,皎洁的月光如同在光下鸣蝉的薄翅那样剔透,均匀的抹在每一间屋子的房顶上。
空气中渐渐有了人气,与在大山树林时的相比,要温暖些。
少了群鸟山中皆夜鸣,却也有归飞哑哑枝上啼。
在部落,云也仿佛亮堂些,方才是野径云俱黑,行数十步,豁然开朗,晚风篝火独明。
踩在仍旧有些濡湿的泥地上,有些凉凉的,但又觉着有种脚踏实地的安心。
正道是应了《归去来兮辞》中的‘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
这种感觉令得墨余不由得感慨,自己终究还是货真价实的群居动物。
哪怕从前在实验室他能够独自一人在里面待一天,也不免俗。
路上人很少,皆行色匆匆。
他看到有个男人带着一个女孩,从前方的岔口处,很快就消失不见。
那速度像极了从前高中放学后赶往饭堂。
墨余不由得失笑,这就开始回忆过去了,自己好像也没这么老吧。
墨义领着墨余到了一间接近二十平米的茅草屋。
“到了,就是这里了。”
墨义推开树枝制成的门,呼出一口气,整个人看起来一下子放松了许多。
墨义将身上零零散散的东西放在木桌上,墨余也将东西摆了上去。
虽然蜘蛛结网是挺辛苦,但是它在屋子里面结网人就辛苦了。
蜘蛛收获了食物,人收获了因光线不足而被蜘蛛网糊脸的结局。
“呸呸呸。”
墨余张牙舞爪的把蜘蛛网弄掉,刚才进部落时的感慨全无,只剩狼狈和郁闷。
“总之我们先去找族长,领取一些生活所需的物品,而且我们的衣服也破破烂烂的了。”
“……确实。”
墨余看了看自己赤裸的,被太阳晒成古铜色的上身,和下边裤腿烂得不成样子的裤子,也是感到现在的模样多少有些潦草。
是该整理一下仪容仪表了。
从族长家回来,墨余从袋子里面拿出自己的衣物,走到屋子后面的水缸,简单的擦拭了一下身子。
先是洗出一身黑东西,看得墨余都直皱眉头。
接着换上衣服,然后将还有些打结的头发尽量理顺,这样总算人模人样,不至于像个邋遢原始人。
与墨义一起吃了点东西填饱肚子后,他躺在床上,开始整理目前的状况。
“我重生以来,先是经历了洪水,饥寒交迫;接着与狼搏斗,翻过大山,终于来到了这里。接下来,我得先收集各种草药,以备不时之需。运气不是什么时候都会眷顾我的,未雨绸缪才是我需要做到的。为了融入这个时代,我得努力啊。”
于是第二天,墨余跟哥哥墨义提出了他想要跟着猎手出猎的想法。
墨义先是有些诧异,不过还是被墨余想要熟练掌握捕猎技巧的说法说服,带着墨余去跟几个不认识的男人沟通了一番。
作为部落有名的猎手,墨义说起让墨余加入今天的出猎队伍,众人也没有什么反对的表示。
然后墨余就成功加入了今天的出猎队伍。
目的地,云中山。
其做法便是把兽肉或者鱼肉先用文火烘干,加入木渣以及当地常见的松叶于火上,从而达到烟味带香的目的。
这个过程便叫做熏。
熏的好处自然便是不容易放坏肉类,可以保存的更久。
墨余先是一愣,接着便露出笑容,“这个好。”
墨义将手中已经把皮剥下的狼腿放入陶土锅中。
两人直勾勾的盯着里面,半晌,墨余忽然感觉忘了什么,“哥,这样好像不容易熟。”
墨义也是一愣,“也是,饿坏了一时间没想到这茬。”
肉类不是完全熟了的话,吃了确实容易得病,另外他们现在饿得很,确实需要尽快进食。
墨义将狼腿用木勺捞出来,摆在桌上,用石块将其切成很多块后,狼腿再度下锅。
这回没过多久,就有一股肉香弥漫在土坯房内,氤氲的热气在篝火的照明下如丝带一般曼妙。
墨余深吸一口气,只觉肉香扑鼻,整个人就像得到了救赎。
俗话说的好,肚子饿了吃嘛嘛香。
他打了个哆嗦,眼睛却是一刻都离不开锅中。
“好了。”
墨义取出木碗,将里面的狼肉捞了出来,分别放在两只碗里。
比起碗来说狼腿还是大太多了,只是三分之一的狼肉就已经能够装上满满一碗。
墨余看了看四周也没有发现餐具,就直接上手抓起来,感觉摸着不烫手了,就抓起来啃。
“嗯~”
大口吃肉的感觉,真的是久违了。
“呼~”
墨余摸了摸自来到这里后,头一回有些鼓起来的肚子,不知道为啥总有一种这样的肚子与这瘦得皮包骨的身子不应该同时出现的违和感。
弄得就像个啤酒肚一样。
“确实很久没有吃饱过了,事不宜迟,我们开始准备熏肉。虽然没有松叶,但是还有一些白蒿的老叶子,就用这个替代吧。”
墨义将还剩下一半狼腿的陶土锅放在一旁的桌子上。
接着拿起先前那块锋利的石头,墨义很有耐心的慢慢一点点把狼的皮和肉分开,而墨余则是在土坯房找了两根木棍,插到篝火两侧。这俩木棍都是一头削尖,另一头分叉的,正好可以搭上去一根木棍。
墨义的手法非常的熟练,没过多久已经将除了狼头以外的毛皮全部给剥了出来。
斩掉狼头放在一边,开始处理内脏,接着将肉与骨头分离。
墨余将狼皮放在一边,将锅里的肉都捞出来。
在两人的忙碌下,一晚上就这么匆匆过去。
在没有夜市这种概念的年代,天下暗下来,就该是人们休息的时候了。
休息能够最大程度上减少体力的流失,这也意味着可以减少食物的摄入。
墨余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的时候,就看见篝火上面还在熏着铺在木棍上的狼肉,以及一张经过处理不会因为干燥或者潮湿而烂掉的狼皮。
白蒿也算是物尽其用,不但将墨义的高烧给治好了,还能用来生火,甚至在熏肉和制作兽皮的过程都作用不菲。
原本的狼皮质感较硬,昨天晚上,墨余煮沸了剩余的白蒿,水温下降后,将狼皮放置进去,待皮变软后用手反复的揉搓,直到它变得具有皮革质感。
两人忙完后,也是匆匆随便找了一张床睡下。
六张床都是并排着放置,所以哪怕你是呈大字型摊开,也可以睡得很香,虽说他并没有这个习惯就是了。
另外,墨义的高烧来的快去的也快,而且适合一路上携带的熏肉已经用狼皮包好了。
熏肉的好处,就是既可以立刻拿出来吃,也可以拿水煮开再吃。
不管怎么说,他们已经获得了上路的干粮。
也该是时候出发了,很多时候迟则生变,这个道理两人都很清楚。
至于水资源的话,鉴于这个时代完全没有工业化的痕迹,可饮用的淡水很容易找到。
加上他们要走的还是部落迁移的路线,这也是许多代部落的族人在不断的迁移中总结出来的。沿着这条路,一路上自然也少不了这些生存的资源。
“那就出发吧。”
在这个蛮荒时代,人多,就意味着安全。
部落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三天后,墨余看到了答案。
“终于到了,这里就是并州,我们部落每年就在这里过冬。”
龙门山也不是整个山体都那么高,它也有不算太高且方便走的路线。
沿着年复一年的路线行进,不但路好走,一路上也没有碰到太多猛兽。
每天他们白天前进,晚上就地生火,轮流守夜,一路上倒也相安无事。
就在傍晚时分,他们终于是见到了他们的墨氏部落。
部落的规模大致上跟现在乡下农村的村庄规模类似。
有密密麻麻的的木桩扎根泥土,形成了围墙。
围墙约莫三米高,木桩两头都是削尖的,彼此之间用草绳绑在一块,足以抵御猛兽的冲击。
或者在猛兽袭击的时候,制造反应时间,支撑到猎手们赶来。
从坡上望下去,整个部落大概有两百人。
围墙有两个出口,呈东西走向。
每个出口的大门是由手臂粗细的树枝编成的。
比较有意思的是这些树枝上的树叶没有怎么处理,就这样任由它枯萎在那,不过这样确实容易分辨。
而靠近兄弟俩的这扇大门,此时正敞开着。
两个看上去就很强壮的男人手持镶嵌了锋利石制枪头的木棍,或者说石矛,枪尖朝上。
两个男人时不时交流两句,不过也一直在观察周围的情况,从而更好的对有可能的突发事件做出应对。
“走吧,我们过去。”
墨义笑了笑,墨余也松了口气,不管运气如何,至少他们还是有惊无险的到达了并州。
随着兄弟俩逐渐接近,大门前的两个守卫也发现了他们,其中一人当即笑道,“这不是墨义和墨余两兄弟吗,好久不见啊,自从你们掉队之后,我也挂念得紧。”
“墨乾,原来今天你当班啊,确实许久未见了,想来也有快一个月了。”
墨义见到墨乾,有些感慨。
墨余在记忆中回想了片刻,就认出了眼前的两个守卫。
墨乾,是墨氏部落族长墨中阳的二儿子,而且目前已经是部落的少族长,在这个禅让制的社会,可谓难得。
而另一个还未发一言但强壮得令人无法忽视的男人,则是部落里有名的大力士墨广清。
从前他和墨乾倒是有一个共同爱好,那就是斗虫。
说到斗虫,原主也是挺喜欢玩的,所以也认识他俩,还算是熟人。
“是啊,守卫啊,猎手啊,这些都是轮着来的嘛,大家都知道当猎手辛苦,看守大门就算是休息了,你看,他们回来了。”
墨余顺着墨乾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将近有二十个男人,扛着一头大野猪,以及若干小动物,有说有笑的从另一边走过来。
这野猪看起来就跟一块巨石一样大,加上他们其他的捕猎所得,整个部落应该都能开开荤了。
“这就叫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啊,前面几天我们出去捕猎都没有找到大野猪,你们俩一回来就抓到了,今晚你们也能领到肉了。”
墨乾笑着说道。
“哪有哪有,我们这一路上也是遇到了很多麻烦事情。”
墨义摆了摆手。
“那你们先进去吧,今天先好好休息,看你们风尘仆仆的我也不好继续拦着你们,分给你们的茅草屋还是原来那个。”
“好的。”
墨余跟着墨义进了部落,临走前也和墨广清打了个招呼。
墨广清注意到墨余的动作,也点了点头。
两人穿过大门,此时夕阳早已落幕。
一轮明亮的圆月当空,皎洁的月光如同在光下鸣蝉的薄翅那样剔透,均匀的抹在每一间屋子的房顶上。
空气中渐渐有了人气,与在大山树林时的相比,要温暖些。
少了群鸟山中皆夜鸣,却也有归飞哑哑枝上啼。
在部落,云也仿佛亮堂些,方才是野径云俱黑,行数十步,豁然开朗,晚风篝火独明。
踩在仍旧有些濡湿的泥地上,有些凉凉的,但又觉着有种脚踏实地的安心。
正道是应了《归去来兮辞》中的‘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
这种感觉令得墨余不由得感慨,自己终究还是货真价实的群居动物。
哪怕从前在实验室他能够独自一人在里面待一天,也不免俗。
路上人很少,皆行色匆匆。
他看到有个男人带着一个女孩,从前方的岔口处,很快就消失不见。
那速度像极了从前高中放学后赶往饭堂。
墨余不由得失笑,这就开始回忆过去了,自己好像也没这么老吧。
墨义领着墨余到了一间接近二十平米的茅草屋。
“到了,就是这里了。”
墨义推开树枝制成的门,呼出一口气,整个人看起来一下子放松了许多。
墨义将身上零零散散的东西放在木桌上,墨余也将东西摆了上去。
虽然蜘蛛结网是挺辛苦,但是它在屋子里面结网人就辛苦了。
蜘蛛收获了食物,人收获了因光线不足而被蜘蛛网糊脸的结局。
“呸呸呸。”
墨余张牙舞爪的把蜘蛛网弄掉,刚才进部落时的感慨全无,只剩狼狈和郁闷。
“总之我们先去找族长,领取一些生活所需的物品,而且我们的衣服也破破烂烂的了。”
“……确实。”
墨余看了看自己赤裸的,被太阳晒成古铜色的上身,和下边裤腿烂得不成样子的裤子,也是感到现在的模样多少有些潦草。
是该整理一下仪容仪表了。
从族长家回来,墨余从袋子里面拿出自己的衣物,走到屋子后面的水缸,简单的擦拭了一下身子。
先是洗出一身黑东西,看得墨余都直皱眉头。
接着换上衣服,然后将还有些打结的头发尽量理顺,这样总算人模人样,不至于像个邋遢原始人。
与墨义一起吃了点东西填饱肚子后,他躺在床上,开始整理目前的状况。
“我重生以来,先是经历了洪水,饥寒交迫;接着与狼搏斗,翻过大山,终于来到了这里。接下来,我得先收集各种草药,以备不时之需。运气不是什么时候都会眷顾我的,未雨绸缪才是我需要做到的。为了融入这个时代,我得努力啊。”
于是第二天,墨余跟哥哥墨义提出了他想要跟着猎手出猎的想法。
墨义先是有些诧异,不过还是被墨余想要熟练掌握捕猎技巧的说法说服,带着墨余去跟几个不认识的男人沟通了一番。
作为部落有名的猎手,墨义说起让墨余加入今天的出猎队伍,众人也没有什么反对的表示。
然后墨余就成功加入了今天的出猎队伍。
目的地,云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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