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小芳目光相接中,她径直走来,我徐徐转身,直到她坐到我的对面。看着她手臂上的石膏和绷带,我像瞬间卡住了壳,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在内心暗自啧叹这人的心究竟是有多大!

    “老王,我把小芳带来你不会介意吧?”兰兰撒娇的摇着上身。

    “哪里哪里,怎么会!人多才热闹嘛!再说啦,我这兄弟可也是对芳美女思慕良久……嘿嘿!对吧?”王乐说着对我一阵挤眉弄眼,见我没有理睬,便自顾自地打起哈哈,“不过芳大美女今天这造型很别致啊,哈哈!什么个情况啊?”

    “喔,不小心摔了一跤而已,不耽误喝酒!”小芳笑着说,不觉看我一眼。

    我的心里一顿,才知道原来她并没有把被我撞到的事告诉任何人。

    “还说呢!就她住那个鬼地方,黑漆麻乌的,不摔跤才怪……真不知你那么抠门干嘛,租那里住……”兰兰嫌怨的撇着嘴。

    “好啦,别再揭我的短了,可是你硬把我拉来的,你再这样我可要回去睡觉了。”小芳故意截住兰兰的话茬。

    “哦,对了,那天晚上你不是找过我要小芳的住址?”兰兰突然望向我。

    “喔,是……我……”

    “啥玩意儿?”王乐的眼睛霍地发亮,像是在我的脸上看到了金子,“我去,老弟,没看出来啊,原来你丫的这么主动的,快……快说说看,那晚你俩……”

    “去你的,我才不像你,我是……”

    “他路过借给我几本书而已。”小芳一句话瞬间化解了我的所有尴尬,接着故意又提高嗓门,“我说隔壁老王,你这酒还开不开了?你和兰兰还真是天生一对,总爱打听人家隐私。”

    “哦,对,对,开酒开酒。”王乐终于想起了手中久久悬起的开酒扳手,眼睛仍旧向我斜瞥。

    “你这样子……真的可以喝酒?”我将信将疑的问小芳。

    “你啥意思,感情觉得我一只手喝不过你咋滴!”小芳笑看着我,那眼神像是在说——“你真啰嗦”。

    酒馆内想起了JustinTimberlake的《fivehundredmiles》,配搭着馆内幽暗的灯光以及屋外飘洒的如丝细雨,我们仿佛也正坐在一趟没有终点的旅途列车上。我们四个人就好像是四个在不同站台上车的旅客,在这里不期而遇。

    墙壁的玻璃上,昏暗的光投映出小芳柔美的脸,模糊中带着一种神秘的虚幻,就如同此刻我手中摇曳的红酒,让人痴迷,让人沉醉。

    我仿佛也渐渐爱上了这种虚幻的夜生活,很独特,有一种令人内心沉淀的美,跟现实的世界不同,这里永远没有争吵,只有笑声和开心。

    我们喝到晚上十二点多钟,王乐跌跌撞撞的搀扶着兰兰上了去酒店的车,酒馆门前,剩下我和小芳。雨也下的大了。

    “送你回去?”我说。

    “你今晚好像不太开心?”

    “没,一些破事罢了!”我叹了口气,从口袋中掏出纸巾擦着眼镜上的雨滴。

    “怂样!”

    “敢淋雨吗?”小芳突然挑衅的眼神看着我。

    “淋雨?”我一愣。

    “从这里到我的住所,十七八个街区,敢吗?”小芳手在脑后边扎着头发,眼睛一动不动地望向我。

    “开什么玩笑,你的手臂还缠着石膏,而且这么大的雨……”那一刻,我认为她定是疯了。

    小芳似乎懒得再理睬我,扎好头发,转身便头也不回的冲进雨里。

    她的速度很快,背影迅速在雨雾中渐渐变的迷糊。

    我急忙冲出去,赶至与她并肩,本想要开口说什么,但那一刹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为小芳眼睛里那股一往无前之气将我深深震住了,那是一种我从未感知过的眼神,一种任凭暴风骤雨,绝无言退的坚毅。

    雨愈发的大了,像从天上倒灌下来一般,小芳似乎也随着越来越急的雨势变的愈加兴奋。她仰起头,高举起手臂,任由冰冷的雨在她的脸上冲刷。那一刻,她像极了一个天性释放的孩子。

    我急忙脱下外衫缠住小芳的伤臂,紧紧护在她的身后。严格的说,我是紧紧跟住她才对,因为我的眼镜早已因雨水看不清任何东西,一路跌跌撞撞的跟着跑。

    一个街区,两个街区,二十个街区……直到在那条通往地下的巷口,小芳突然收住脚,转身的刹那,冰冷的唇吻住了我。

    小芳突如其来的举动让我惊慌失措,只是那份惊慌随着唇上一阵阵的温热和大脑的混乱不堪,瞬即消失的无影无踪。

    那个晚上,我们彻夜未眠,仿佛彼此身体中炽热的火在那样一个缠绵的雨夜无休无止,无边无际的燃烧和蔓延,肆意冲撞着彼此的灵与肉。

    第二天醒来,已临近中午时分,我出门买了些吃的,回来时小芳也已醒了,靠着床,嘴里叼着一支烟。

    “你醒啦?我买了吃的,马上就好。”

    “雨还没有停吗?”看见我衬衫上的湿痕,小芳问我。

    “哦,不……是,雨早停了,刚在巷口有个水洼,一个二货骑摩托车溅我一身。”

    “哈哈,昨晚白晾干了,等会脱了我给你重洗。”

    “没事,我自己一会搓一下就行。快来吃饭吧!”

    “我还想再睡一会……”小芳说着升了个懒腰,身体很自然的又缩躺回去。

    “好啦,快吃饭啦,吃完再睡嘛,也不看看几点了。”

    “嗯嗯嗯……”

    小芳点头答应着,身体却仍旧一动不动,脑袋埋在枕头里,缓缓伸出三根手指,“让我再躺最后三分钟。”

    “嗯,好,那就三分钟哈,一百八十秒。”想着她可能是真的没有睡好,我便也没有再催,自己先吃着。

    “你……是个工程师?”不一会,小芳忽地扭头问我。

    “哦,是啊,怎么了?”

    “难怪。”

    “难怪什么?”

    “没什么。”小芳轻轻一笑。

    “你是想说行事一板一眼?”

    “也不是啦,哈哈,你昨晚能陪我淋二十个街区的大雨,说明你还不是那么古板啦!”

    “我总不能让你一个人淋雨回来吧。”我回头无奈的说。

    “一个人咋了,我经常一个人淋雨玩。”

    “你算是我见过最不可思议的人了!”

    “哦?这就叫不可思议?”

    “不听劝阻,私自出院也罢了,伤还没好就出去喝酒,还任性淋那么大的雨!你知不知道医生说你的伤要起码休养三个月,还有……”

    小芳忽地把头一低,如瀑的长发瞬间遮住整个面门,可能她觉得这样便听不着了我的啰嗦。但立刻她又撩起头发,一种惊异无比的眼神望着我,“我去,你……你真的很像个人!”

    “什么叫像个人?我本来就是人啊!”我一脸蒙圈。

    “哈哈!”小芳使劲的点头,被烟呛得连连咳嗽,“嗯……是……是个人。”

    “我是想说你像《平凡的世界》里的那个……那个孙玉亭,贼像!”小芳稍平复了一下,夹烟的手指点着我的脸,笑说。

    “你是说孙少安的那个二爸?”我的心情立刻不美丽起来,“那个怂包?我去你的哦!”

    “嗯嗯,对对,就是他!就是那个‘社员们,额是双水村大队书记田福堂的得力助手孙玉亭’,哈哈……”

    小芳抬着手,作下乡干部慰问状,自顾自的比划着,笑得前仰后合,好像完全无视我脸上的无奈。“哎呦我去,这生小气的样子更像嘿……”

    “快吃你的饭啦,笑个锤子哦!”

    我向小芳抛过去一个馒头,她接住的瞬间,一骨碌翻身下床。

    “嗯,不逗你了,吃饭吃饭,我的肚子的确早就咕咕叫了!昨晚上光喝酒了!”

    “对了,昨晚你咋想起来出去喝酒的?”我坐下来,把菜盘往小芳的面前挪了挪。

    “这个……”小芳略一思索,抬头先问起我,“那个王乐真是你的老同学?”

    我点点头。

    “那他……咋样子的?”

    “什么咋样子?”

    “哎呀!就比如说优点,缺点等等的。”

    “优点?”我的眉头条件反射地一紧,脑细胞貌似瞬间蒸发了几个亿,一口饭差点没呛出来,“我靠,他还有优点的?那我岂不成了圣人了。”

    “靠谱吗那人?”小芳又问。

    看到小芳似乎有些认真的表情,我也没再继续说些玩笑话,“嗯,他这个人吧,不小气,但也绝不算大方,好色贪酒,没多少定心,但是对朋友还不错的。怎么,你莫不是昨晚陪兰兰相亲去的?”

    “喔,那就好,那两个货倒是很般配!”小芳兀自点点头,夹起一根菜。

    “什么叫那就好,莫不是你觉得他俩可以搞到一块儿?”我摇头笑了笑,“他们不可能的,王乐自打离婚以后那就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绝对的单身至上。”

    小芳淡淡地一笑,没有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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