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太宰绵变法
圣诞三百二十六年秋
欣伯深的第一项改制颁布,首先是对军队进行改制。
将“征兵制”改为“募兵制”。
以前,欣国的军队,主要是从国人中征召甲士,从平民中征召辅兵。
但现如今,征兵制已经不符合欣国的现状。
作为兵源的国人群体,整体腐朽,不适合征召为甲士,而平民和野人又没有资格成为甲士。
所以,欣伯深将征兵改募兵,花钱从民众中招募士兵,并且是终身招募。
无论国人平民野人,只要愿意来的,并且身体素质符合的,都可以招募。
这项改革,使得男性国人丧失了保持高贵地位的基础。
以前,他们能够保持比较高的社会地位,是因为他们天生就是甲士,是欣国的护国基石。
如今,虽然他们依旧有着国人身份,但这种身份是没有基础的空中楼阁,可以预见,不远的将来,他们的地位将会降低,逐渐与平民融合。
第二项改制则是税法,这是跟第一项改制挂钩的。
也就是,从明年开始,国人和平民一样,也要缴纳赋税。
以前,国人对国君承担服兵役的义务同时享受免除赋税的权利,这是权利与义务对等的。
现在,征兵制改成了募兵制,他们已经不用对国君承担兵役义务了,自然而然也不应该享有免除赋税和徭役的权利。
第三项改制还是跟军队有关,便是“裁劣选优”。
在军队中,年纪超过五十岁的,全部退役,有残疾的,全部退役,军事考核多次不达标的,全部退役,违反军纪达到三次的,全部退役。
军队中不得再出现滥竽充数的情况。
裁减老弱病残的同时,又从民间招募壮士充军,同时在军队中进行考核,建立“军爵制”,不同的军爵,可以享受不同的待遇,并且不同等级的军官,也对军爵有要求。
简而言之,就是要在军队中建立kpi考核指标,所有士兵卷起来,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混日子。
第四项改制则是禁止军队经商,并且提高士兵和军官的待遇。
以前,士兵们的待遇是比较低的,所以经常经商赚钱,久而久之,不仅战斗力变低了,对国家的忠诚度也变低了。
反正我们可以自己经商养活自己,那还有必要效忠国君吗?
欣伯深将军功数据化,每个人头等于多少军功,先登是多少军功,冲锋是多少军功,死士多少军功,弓箭手多少军功,后勤多少军功,都具体到数字。
积累一定军功,可以用军功晋升自己的军爵,也可以直接用军功兑换【女人】【房屋】【奴隶】【田亩】等等。
并且,每个月都要对军队进行考核。
军官主要考核军事作战和地理知识,普通士兵则是考核训练水平。
没能通过考核,还要扣除军功,累计十次没能通过考核的,将被裁汰。
第五项则是军队编制改革,既然已经没有国人和平民之分了,那么甲士军团、辅兵军团、遂师军团,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国人平民野人不再分开组建军团,而是混编在一起组建军团。
将“分团制”改为“营团制”,每个兵营便是一个军团。
每个兵营一千士兵,设十个百夫长,各自负责一百个士兵的训练。
平时,国君会任命“兵营将军”对兵营进行管理、考核。
到了战时,国君临时任命某个卿大夫为某个兵营的“主将”,带领这支兵营的士兵作战。
各个贵族卿大夫,也要额外缴纳一笔“供军费”,同时承担徭役,从自己的封地上抽调青壮年,由国君调遣进行工程建设。
为了配合前面这几项改制,自然而然还需要对野人进行编户。
故而,第六项改制便是“乡制”。
在城外的郊野之地建立“乡”,设立“乡首”,乡首管理野人户籍,从野人中征调青壮年服徭役。
所有被编户的野人,也不再称呼为野人,而是称之为“乡民”“乡人”。
第七项,便是“罪民实边”,增加了许多流放罪,减少了死刑罪和伤害躯体的罪。
比如断手断脚割鼻子之类的罪,全部改为流放。
这么多宝贵的劳动力,断手断脚多可惜,全部流放边疆,让他们在边疆开垦荒地,死了罪有应得,没死就算是戴罪立功。
第八项,重农。
这里的重农,不是指重视农民,而是重视农业发展以及重视以农业为主要收入的群体。
比如,重视富农,因为富农的主要收入是农业收入。
轻视商贾,因为商贾的主要收入是经商。
农户自行开垦私田后,可以报备给官府,每开垦一百亩私田,便能得到赏赐,包括布匹、女人、粮食。
第九项,重男轻女。
剥夺女性臣民的家主权利,女子不可以堂而皇之地作为家主,也不可以公然收养男宠面首。
禁止妻妾主动提出离婚,但是丈夫可以主动休妻。
(女性贵族不受此项改制约束,依旧跟以前一样,此项专门针对平民女子。)
这么做,主要也是为了鼓励开荒。
女人因为体力的原因,开荒效率自然远远比不上男性,所以,干脆剥夺她们作为人的权利,将她们彻底变成货物,用来赏赐那些男性平民,从而鼓励男性平民努力种田开荒。
在农业社会下,重男轻女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生产效率。
男人们不用再担心家里的女人随随便便跟别人跑了,可以安心种田生产粮食了,国家的粮食产量也就增加了。
如果说,男性国人仅仅只是地位跌落,女性国人则是一落千丈。
不过,为了避免社会动荡,欣伯深的这一项改制,针对的是明年以后出生的女性臣民。
也就是说,现在的女性臣民,依旧享有跟男人同等的地位,但是在法令颁布后,明年开始出生的女性臣民,则一落千丈。
如此,才算是避免了女性臣民们发动叛乱。
与此同时,还实行分丁制。
一个家庭,不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年男性,除非他们是父子。
强行把一个家庭内的兄弟俩分开,既能避免地方形成宗族势力,又能提高开荒种田的效率。
把劳动力高的男人分开种田,不要在同一块地方混吃等死。
这是卿士绵在参考虎群后得出了改制,在老虎族群里,成年老虎会被赶出领地,去外面的世界建立自己的家庭,不能跟兄弟们待在同一个领地,免得虎多肉少活活饿死。
当然,并不是所有男性都比女性地位高,有一种男性就不受欣国婚姻法的保护,那就是赘婿。
赘婿不可以休妻,不可以纳妾,赘婿如果打媳妇,妻子可以将赘婿直接杀死。
这并不能说明欣国男女平等,因为要搞清楚欣国重男轻女的原因。
重男轻女的最主要目的是提高生产粮食的效率,你都当赘婿吃软饭了,不肯为国家种田生产粮食了,那国家还有必要保护你的权利吗?
明明有着一身的劳动力可以去开荒生产粮食,偏要当赘婿吃软饭,降低国家生产粮食的效率,这种人,没有贬为开荒奴隶都算好的了,怎么可能保护他的权利。
并且在徭役时,新的法令也明确规定,赘婿得到的食物,要比普通农夫的更少。
欣伯深这是想尽办法尽量阻止男性民众当赘婿吃软饭,想法设法逼他们成家立业开荒种田生产粮食。
如果多的改制,究根结底,只有两个目的,一是提高粮食生产效率,二是提高军队作战的战斗力。
也就是……耕战!
欣伯深的第一项改制颁布,首先是对军队进行改制。
将“征兵制”改为“募兵制”。
以前,欣国的军队,主要是从国人中征召甲士,从平民中征召辅兵。
但现如今,征兵制已经不符合欣国的现状。
作为兵源的国人群体,整体腐朽,不适合征召为甲士,而平民和野人又没有资格成为甲士。
所以,欣伯深将征兵改募兵,花钱从民众中招募士兵,并且是终身招募。
无论国人平民野人,只要愿意来的,并且身体素质符合的,都可以招募。
这项改革,使得男性国人丧失了保持高贵地位的基础。
以前,他们能够保持比较高的社会地位,是因为他们天生就是甲士,是欣国的护国基石。
如今,虽然他们依旧有着国人身份,但这种身份是没有基础的空中楼阁,可以预见,不远的将来,他们的地位将会降低,逐渐与平民融合。
第二项改制则是税法,这是跟第一项改制挂钩的。
也就是,从明年开始,国人和平民一样,也要缴纳赋税。
以前,国人对国君承担服兵役的义务同时享受免除赋税的权利,这是权利与义务对等的。
现在,征兵制改成了募兵制,他们已经不用对国君承担兵役义务了,自然而然也不应该享有免除赋税和徭役的权利。
第三项改制还是跟军队有关,便是“裁劣选优”。
在军队中,年纪超过五十岁的,全部退役,有残疾的,全部退役,军事考核多次不达标的,全部退役,违反军纪达到三次的,全部退役。
军队中不得再出现滥竽充数的情况。
裁减老弱病残的同时,又从民间招募壮士充军,同时在军队中进行考核,建立“军爵制”,不同的军爵,可以享受不同的待遇,并且不同等级的军官,也对军爵有要求。
简而言之,就是要在军队中建立kpi考核指标,所有士兵卷起来,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混日子。
第四项改制则是禁止军队经商,并且提高士兵和军官的待遇。
以前,士兵们的待遇是比较低的,所以经常经商赚钱,久而久之,不仅战斗力变低了,对国家的忠诚度也变低了。
反正我们可以自己经商养活自己,那还有必要效忠国君吗?
欣伯深将军功数据化,每个人头等于多少军功,先登是多少军功,冲锋是多少军功,死士多少军功,弓箭手多少军功,后勤多少军功,都具体到数字。
积累一定军功,可以用军功晋升自己的军爵,也可以直接用军功兑换【女人】【房屋】【奴隶】【田亩】等等。
并且,每个月都要对军队进行考核。
军官主要考核军事作战和地理知识,普通士兵则是考核训练水平。
没能通过考核,还要扣除军功,累计十次没能通过考核的,将被裁汰。
第五项则是军队编制改革,既然已经没有国人和平民之分了,那么甲士军团、辅兵军团、遂师军团,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国人平民野人不再分开组建军团,而是混编在一起组建军团。
将“分团制”改为“营团制”,每个兵营便是一个军团。
每个兵营一千士兵,设十个百夫长,各自负责一百个士兵的训练。
平时,国君会任命“兵营将军”对兵营进行管理、考核。
到了战时,国君临时任命某个卿大夫为某个兵营的“主将”,带领这支兵营的士兵作战。
各个贵族卿大夫,也要额外缴纳一笔“供军费”,同时承担徭役,从自己的封地上抽调青壮年,由国君调遣进行工程建设。
为了配合前面这几项改制,自然而然还需要对野人进行编户。
故而,第六项改制便是“乡制”。
在城外的郊野之地建立“乡”,设立“乡首”,乡首管理野人户籍,从野人中征调青壮年服徭役。
所有被编户的野人,也不再称呼为野人,而是称之为“乡民”“乡人”。
第七项,便是“罪民实边”,增加了许多流放罪,减少了死刑罪和伤害躯体的罪。
比如断手断脚割鼻子之类的罪,全部改为流放。
这么多宝贵的劳动力,断手断脚多可惜,全部流放边疆,让他们在边疆开垦荒地,死了罪有应得,没死就算是戴罪立功。
第八项,重农。
这里的重农,不是指重视农民,而是重视农业发展以及重视以农业为主要收入的群体。
比如,重视富农,因为富农的主要收入是农业收入。
轻视商贾,因为商贾的主要收入是经商。
农户自行开垦私田后,可以报备给官府,每开垦一百亩私田,便能得到赏赐,包括布匹、女人、粮食。
第九项,重男轻女。
剥夺女性臣民的家主权利,女子不可以堂而皇之地作为家主,也不可以公然收养男宠面首。
禁止妻妾主动提出离婚,但是丈夫可以主动休妻。
(女性贵族不受此项改制约束,依旧跟以前一样,此项专门针对平民女子。)
这么做,主要也是为了鼓励开荒。
女人因为体力的原因,开荒效率自然远远比不上男性,所以,干脆剥夺她们作为人的权利,将她们彻底变成货物,用来赏赐那些男性平民,从而鼓励男性平民努力种田开荒。
在农业社会下,重男轻女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生产效率。
男人们不用再担心家里的女人随随便便跟别人跑了,可以安心种田生产粮食了,国家的粮食产量也就增加了。
如果说,男性国人仅仅只是地位跌落,女性国人则是一落千丈。
不过,为了避免社会动荡,欣伯深的这一项改制,针对的是明年以后出生的女性臣民。
也就是说,现在的女性臣民,依旧享有跟男人同等的地位,但是在法令颁布后,明年开始出生的女性臣民,则一落千丈。
如此,才算是避免了女性臣民们发动叛乱。
与此同时,还实行分丁制。
一个家庭,不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年男性,除非他们是父子。
强行把一个家庭内的兄弟俩分开,既能避免地方形成宗族势力,又能提高开荒种田的效率。
把劳动力高的男人分开种田,不要在同一块地方混吃等死。
这是卿士绵在参考虎群后得出了改制,在老虎族群里,成年老虎会被赶出领地,去外面的世界建立自己的家庭,不能跟兄弟们待在同一个领地,免得虎多肉少活活饿死。
当然,并不是所有男性都比女性地位高,有一种男性就不受欣国婚姻法的保护,那就是赘婿。
赘婿不可以休妻,不可以纳妾,赘婿如果打媳妇,妻子可以将赘婿直接杀死。
这并不能说明欣国男女平等,因为要搞清楚欣国重男轻女的原因。
重男轻女的最主要目的是提高生产粮食的效率,你都当赘婿吃软饭了,不肯为国家种田生产粮食了,那国家还有必要保护你的权利吗?
明明有着一身的劳动力可以去开荒生产粮食,偏要当赘婿吃软饭,降低国家生产粮食的效率,这种人,没有贬为开荒奴隶都算好的了,怎么可能保护他的权利。
并且在徭役时,新的法令也明确规定,赘婿得到的食物,要比普通农夫的更少。
欣伯深这是想尽办法尽量阻止男性民众当赘婿吃软饭,想法设法逼他们成家立业开荒种田生产粮食。
如果多的改制,究根结底,只有两个目的,一是提高粮食生产效率,二是提高军队作战的战斗力。
也就是……耕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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