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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酒肆

    酒鬼们特有的喧嚣骤然入耳,一点都不输给皮革店。

    转眼的功夫,骨头人所说的酒肆已然在前,比估计的距离要近许多。本以为又要没完没了走上半天,谁知酒肆竟然就在所见之路的尽头,拐个弯便是。

    在地狱里行走是件极其无聊之事,按先前所想,毕竟骨头人所谓的远近和他估计的有所差异,本作好了打算狠狠走一走。然而这次小鬼甚是靠谱,或许地狱的酒肆真的唾手可得,并装满了酒鬼。

    “前方便是。”骨头人转身,指着拐角对他们说,随即摊开双臂做出一个无奈的动作,“只是这时候有些拥挤,毕竟你们来得有点晚,估计没什么好位置了。”

    “来得早,不如来得恰恰好。”田老头回答,随即揽过骨头人的肩膀说起关于喝酒的长篇大论。“小鬼,喝酒这事情不分白昼不分时辰,不看天气不看脸色,童叟无欺,饮者皆同,贵在货真价实、酒味十足,入喉进肚能暖心哄人。就算野林最差劲的酒,只要赶个恰恰好,也绝不差人意。其他一切统统都是屁话,没人会在意细枝末节,又不是雏子上台,得者独享。在意之人成心就不是好酒之人,真要是好酒,就不会多浪费一滴到嘴的功夫。”

    早就领教过,他自然清楚喝酒这件事在老头嘴里千篇一律,却又变化莫测。总而言之,老头说什么就听什么,千万别较真。否则,最后听者把当初对此事抱有什么看法早忘得一干二净,就连如何端起破酒碗往嘴里倒都显得犹豫不决。

    骨头人的骷髅头缓缓地朝右边歪去,下颌骨微微抬起......

    完了!他暗叫不妙,此时也找不到任何可以堵住耳朵的东西,更没有尿遁的借口。

    一如既往,田老头侃侃而谈,恨不得将毕生所学切腹拿出来。唾沫横飞在白亮之中,随尘埃粒子缓缓流走。

    为时已晚,他只能摇摇头,然后远眺而去,只见一堆骨头凌乱成堆,时不时探出手脚或骷髅头。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猛吸了两口,酒味呢?

    “明白吗,小鬼?”田老头怕打着肩骨,语重心长道,“求知这种事情绝不是一日之功,你不必急在一时,但是好酒不等人。酒的味道随时随地都在变化,虽然不分早晚,但还得在最适当的时间喝,才是最佳。”

    在喂饱馋虫和炫耀之间,田老头一个也不放过,只是分给了馋虫更多时间,寥寥几语被把骨头人哄骗得一愣愣的,像极了野人刚下山时。

    骷髅头从右边转到左边,朝他走来,仿佛在等待他给予另一中不同的见解,开口便问:“你也是如此吗?”

    如此什么?他正想回答,却回答不出一个所以然,咀嚼着舌头,突然蹦出:“酒肆为什么在这里?”

    “酒香不怕巷子深。”田老头从他和骨头人中间冲了出来。“这事放天下,无论在哪都是真理,老子带路。”老头抖抖腰带,瞬间来了精神,脚步一改先前抹布拖地状。

    其实酒肆就在此路岔口拐角的小巷子里,根本称不上小巷子,大小充其量就是拐角里的一个大凹洞,前方已无路。

    鬼声鼎沸咒骂起伏,满目依旧是当材料使用的各种骨头,随心所欲地造出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还有很多咔咔不停的声音飘出来,不知是何物发出。

    当他们走进酒肆时,骨头人已塞满酒肆,本就不大的地方,此刻更是拥挤,没有留下他们立足的缝隙。似乎,没有骨头人愿意站在凹洞外的一块空地,只有他们,当然还有一个领路的骨头人。

    他瞥了一眼领路的骨头人,这个小鬼所言不假,比起其他骨头人,小鬼的确算是相貌不凡,起码整整齐齐,骨头健全。相较之下,其他骨头人寒碜了许多,皆透着一股浓厚的穷酸味。

    一个骨头人蜷在残破门口,腹部穷得叮当响,没有一根肋骨可充当门脸,真真的大空腹啊!腿骨更是惨不忍睹,就像是从斧头下逃命而出,数不清的缺口,大大小小布满两腿,此时随意丢在地上,上面还长有黑色霉斑和苔藓。何止寒酸啊!

    “做鬼也如此穷困潦倒!”他不由一阵心酸,野人起码还有兽皮可穿戴。

    “野人又好到哪里去!”田老头怼道。“半斤八两,都是穷人家。”

    咬紧牙关,他转动脖子,最后还是没忍住,道:“野人不觉得穷,野人觉得就应该是那样。人族的确穿戴更好更御寒,那又如何?”

    “好得就得学。”田老头却失去了往常斗嘴的欲望。

    若说在平时,田老头定会抓住每个机会一边卖弄一边向他灌输人族生活的好处,且美名其曰:“老子都是为了你好,毕竟你是个野人王,没准将来真的有一众族人追随你,奉你为王,且要靠你养活。臭小子,你自己琢磨一下,若当真有一大群老老小小要靠你这个野人王罩着,那时你该如何为王,又如何才有实力罩着他们?难不成你凭着你的拳头,然后还像从前那些野人部落般听天由命?你要是当真瞧不上人族生活,倒也罢了,否则就不要自欺欺人。所谓王,必须是一个有脑子会打架还会给族人安稳日子的勇士才能胜任,你行吗?扪心问一问,臭小子你有这个实力吗?若是没有,那就谦虚点和人族学习,毕竟人族的生活最适合野人族,不是吗?”

    田老头这些话的确有几分道理,若是野人族能保护自己并被允许生活在野林里,那么七子就再无借口搜山屠族了。可惜,先学会人族生活的七子部落从未想过与野人部落和平共处。尽管都是野林人,却因为这点不同,有了截然不同的命运。只是,从来没有野人部落善待过他,他也没有这么大的野心。相较之下,他成为真正的野人王更像是田老头的梦想。对此,老头的解释是为人父母,谁不希望自己的儿子青出于蓝胜于蓝。这是他所没有的也是无知的空白,人族父母是否真如老头所言,就不得而知了。

    收起注意力,他继续环顾四周,比起皮革店的棚屋还穷上几分。如果那两根腐烂木头算得上门,便是豪华之物。

    无肋骨的骨头人并没有察觉到陌生气息,脚趾前有一条黑色的骨缝将寂静与喧嚣分离。

    所谓的酒肆并不如他想象,抬头便尽收眼底,甚是简陋,除了骨头并无多余的装饰。地狱里,除了骨头,似乎再无二物。反正至此,他都没有见过多余的。

    一副巨兽骸骨摆在最里头充当酒肆的酒台子,全部骨头人包围着此骨或坐或站或依,还有许多骨头人正努力往前争取。一个骨头人正半卧在巨兽骸骨后的一张硕大的椅子上,背依酒肆的墙壁,手肘支撑在骨椅上托起骷髅头。

    在此骨头人和巨兽骸骨之间站立着两个骨头人,正应接不暇招待嚷叫的酒鬼。

    “滚开,老子先来的。”其中一个骨头人的右手臂已断,却舍不得丢弃,像条毛巾似的挂在肩膀上。“快点,倒酒。”左手并没有闲着,不停地怕打在巨骨酒台上。

    就在这时,另一个骨头人从骨头群里挤出来,腹部肋骨断了好几根,宛如了分叉的树枝。“先来,了不起啊!”猛然推开了原本坐着等酒的断臂骨头人,一声厉喝,“滚。”

    “天啊!”他身边的骨头人惊呼,“那...那...那不是大盗吗?”

    酒肆外的空地上,他们站成一个圈,领路骨头人歪着脑袋呆望,只是这次对象不再是他和田老头,而是地狱大盗。若是空荡荡的眼眶里镶嵌有一双眼睛,他保证领路骨头人的眼神一定充满了崇拜。

    究竟有喝不同?破左耳刻意打量了一遍那所谓的大盗,楞是没有发现有任何与众不同之处,都是骨头,能有什么不同?

    接着,他扭头扫了一眼空荡荡的四处,除了骨头还是骨头。然而,领路骨头人脸上的崇拜,不是伪装的谄媚。这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大盗?”他没控制住自己的诧异。地狱里还有盗贼?都做鬼了还不安分守己,再说鬼穷得身无一物,连点肉渣都剩下,还有什么可盗?想不到人族口中令人闻风丧胆的地狱,竟是如此随随便便的地方,还不如皮革店有规矩。

    “能被唤作大盗者都非市井小贼,不是极好就是极坏。”田老头算是给他解惑,不过说了等于没说。“一般好名声的盗者,不是侠客就是所盗之物极其珍贵特殊。”

    人族的规矩简直比伶俜山上的石头还多。“不就是偷东西。”他深不以为然。

    “老子懒得和你废话。”田老头迈开腿,扬起双臂,准备往骨头群里走去。

    那骨头人却发出一声冷哼,说,“真是孤陋寡闻的家伙。”

    这话却不是回答他和老头,骨头人的目光望着断臂骨头人,仿佛在看一个傻子。虽无双目,但从头骨的摇晃的姿势,却由于他脑子里固有的习惯,总有错觉,这骨头人其实也是有表情的,只是不用通过皮囊来呈现。这个诡异的想法冒出来,立即被他自己甩掉,没有皮囊哪来的表情?

    可惜,孤陋寡闻的家伙却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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