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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邙城

    雨渐渐地小了,分水镇的风雨也渐渐小了,青石街上也渐渐的出现了行人,打着油纸伞穿着蓑衣,旅人牵着打了马蹄铁的老马,踩着青石砖踢踢踏踏。

    一切都显得那么祥和,好像之前的腥风血雨都是虚幻一般,阿茶背着刘安的尸首,他想做口棺材,但没钱,高歌也是穷鬼,但他从水蓝色的衣衫边边上撕了一角,递给阿茶。

    小小的布条变作顺滑的绸缎,包裹了刘安,阿茶不知道该把他埋在哪儿,仔细想来,他也不知道刘安喜欢些什么,老家在哪里,还有没有亲人在世。

    阿茶的腰间插上了白剑,但是他穿的还是粗麻布衣,那一柄白剑就显眼得很。高歌跟他并肩走着,他比阿茶稍微高一点,高了半个额头,水蓝色的衣衫缺了个角,在风中晃荡,橘黄色的纸伞挡着风雨,伞很大,至少够遮住两个人。

    “高歌,你知道那个叫李泰山的人在哪儿吗?”

    高歌看了这个少年一眼,他背着跟他差不多高的刘安,很是吃力,脚一深一浅,草鞋浸到水坑里,溅起大片水花。

    “找他干什么?”花白的头发被凌乱的雨打湿了一点,垂在身后,他也未免太独特了一点,路上的行人不多,但很多都盯着他看,高歌看到了李泰山昨日请他吃面的面摊,仔细想了想,这儿离李泰山那老头住的地方不是很远。

    阿茶和高歌都很累,面摊冒着热气,面汤勾兑着酱油的香气飘散开来,高歌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经历了这么多事,也只不过过去了一天。

    看了眼阿茶,这个少年闻着面的香气,有些馋了,咽了口口水,嘴上说着话:“我刚刚在想,等下次来找李泰山的时候我就叫做刘安了,但是阿茶这个名字除了你根本没人记住。”

    “我还挺喜欢这个名字的。”少年轻轻的说了一声,他想让那个劳什子李泰山知道,也许是五十年,也许是一百年,这些年之后,来挑战他的人不光是叫白衣剑刘安,也叫分水镇酒寨子阿茶。

    高歌本来想着去吃碗面,但看到了阿茶身后的尸体,带着四人吃饭总归不好,他没跟这个少年说关于李泰山的事,直到两人走过过了面摊,他才答应阿茶带他去见李泰山。

    李泰山根本等不到阿茶再回到清水镇的那一天,但人活着需要一个念想,阿茶也是。

    那面摊铺子离李泰山的小宅子根本不远,那小屋好像一个大盒子,只有一扇门,没有窗户没有烟囱,光秃秃的,在一片青瓦间是如此的显眼,阿茶站在这屋子前,心里只觉得或许这些所谓高人都有怪癖。

    “这屋子就像棺材。”

    “确实像。”门没锁,高歌顺势一推推开了门,里面黑漆漆的,水蓝色衣衫的年轻人迈步走了进去,阿茶在外边等,他拔出了剑,或许是觉得一柄快剑会比言语更让人记住。

    高歌站在屋子里,屋子昏暗,很难看得清,但阿茶的剑是明亮的,他也迈步进了屋子,明晃晃的剑光照亮了一具尸体。

    穿着深蓝色褂子的老人坐在椅子上,旁边放着一把锈剑,面色安详。

    “他是谁?”

    “李泰山,他死了,死在自己的剑下。”高歌看着那柄锈剑,剑上有血痕,李泰山的脖间也有血痕,莫名的,高歌知道李泰山是如何死的了。

    “他是自杀。”

    高歌言语很笃定,或许他根本不对高歌抱有希望,也许是认为这般苟延残喘实在是难看,他自杀了,穿着自己最喜欢的衣裳,用自己最擅用的剑,死在了自己的屋子里。

    阿茶眸子无神,他踉跄的后退两步,摔倒在地上,扬起了尘土,白剑掉在地上发出了锵啷的声响。

    “他死了?他怎么会死了?”

    高歌拳头握紧了,他真的很难想象距离昨天在那面摊吃面只过了一日,这一日未免也太沉重,太磨人心志了,一个是多年老友,一个是初见知己,他们死的都太突然,太简单了。

    雨淅淅沥沥的下,高歌背起了李泰山的尸体,阿茶背着刘安,少年的两眼无神。

    “我该去哪儿?”

    “去埋葬故人,然后睡觉。”

    高歌的声音短暂而又急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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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是整日下雨,这天也是有早晚之分的,高歌乘着晨光走下酒寨子二楼,那个老眼昏花的掌柜一早就在那儿坐着了。

    用算盘算着账,身后是财神爷的神像,点着三点线香,青烟袅袅飘出酒寨子,又被雨水打碎。

    “你又老了,明明上次刚喝过得酒,这么一个月,你又老成这样。”

    算盘的声音噼噼啪啪,老掌柜算着账,柜台山摆着一碗酒,现在天很早,也没有其他的客人下楼,只有高歌一人。

    老掌柜抬起眼,看了一眼高歌,又低下了头。

    高歌现在很老了,光是看上去,就比老掌柜老很多,一头花白的头发,身上满是垂暮的死气,皮耷拉在骨头上,苍老,而又无力,连解个钱袋都要不少时候。

    “这次十九枚,吃了一枚,不然你这次真看不到我了。”高歌这会儿兴许比当初在清平郡的那条巷子里还要老一些,牙都掉光了,咧着嘴。

    十九枚香火钱排成两摞,财神拨着算盘,每响一下,就有一枚香火钱化作金光,汇入酒中,足足响了十八下,高歌听着算盘清脆的声音,哼着小歌儿,只是嗓音中的苍老是掩饰不住的,这歌声不好听。

    “我在想这酒我要不要喝了。”高歌看着金光闪闪的酒液,醇厚,浓香,勾引着酒鬼的馋虫,高歌是酒鬼,但他现在不是很想喝这碗酒了。

    “太累了,不断地有人死去,似乎我活着老是碍着别人的事,所以他们都死了。”

    财神看着高歌,他很久面见到这个男人如此的失落了,这一次高歌真的很疲惫,他转过头,看这酒寨子外边的雨,这雨从没停过,老是断断续续的下,也亏得分水镇不靠种庄稼过活,不然怕是又得饿死一批人。

    “你应该活着,至少现在你不应该死。”财神放下了算盘,那上边的珠子打着转儿,带着算盘跑,财神笑着看着高歌,只不过这副皮囊不敢恭维,一个老头对着另一个更老的老头嘿嘿的笑。

    “你现在要死了,我可少了很多乐趣。”

    高歌一愣,然后大笑了起来,苍老的手拍着桌子,他又变得不像个老人了,把桌子拍得很响,小小的香火钱被震了起来。

    “也许你说的不错,这片天下少了我,会少不少乐趣,这么一想,我还挺重要的。”

    金色的酒液荡漾着,映着过去与现在,唯独没有映照未来,财神把酒碗往前一推,高歌又大笑了起来,仰头把这酒喝了下去,一滴不剩。

    白发染成黑发,苍老的手重新变得修长白皙,高歌拍了拍剑,好像拍掉了灰尘,剑又变得银光闪闪了。

    “你猜我差几枚香火钱到十五品?”

    十六品登仙,古往今来能到十五品的人真的不多,财神抬着眼,看着高歌,笑了起来。

    “我猜六枚。”

    “你猜的不错。”高歌笑着,他褪去了沧桑,又变成了那个洒脱的年轻人,哼着歌儿,他现在是真的开心,没有人会为了自己在前行而伤心的,高歌也不会。

    财神看着高歌,笑着,捋了捋山羊须,这一小簇须子留在那儿,把老掌柜映衬的很猥琐,高歌砸吧着嘴,想把这一撮胡子给剃了。

    “知道邙城吗?”

    财神拨着算盘,明明没看着算盘,他却知道自己在算什么,算到哪儿了,看着高歌,笑着问道。

    “知道,天下谁不知道,东边,再往东边,比龙宫更远,万千流云飘散的地方,无底的归墟旁。”

    无数的人听说过邙城,听说过它浮在流云之上,彩霞环绕着这座城池,也听说过太阳从归墟升起,最先照到的地方就是邙城,又听说过全天下的河,哪怕是东海,天上的弱水银河也流向邙城,流向那个无底的归墟。

    “虽然不曾去过,那想必是个很美的地方。”

    “那你代我去一趟吧,帮我个忙。”

    财神咧着嘴笑,高歌厌恶的看着他,只觉得更加猥琐了,两只手指伸出来搓了搓,财神也是死抠门,笑了笑:“六枚。”

    “你打发乞丐呢?二十六枚,不能更少了,那儿太远了。”

    在天下的最东边还要东边的地方,归墟的旁边,邙城就在那儿,天下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在那里,但有多少人能到那个地方?

    财神嘴一翘,高歌抓了抓头发:“又他娘的让你赚到了。”

    虽然埋怨着,高歌的嘴却翘了起来,他笑着:“希望邙城是个好地方。”

    财神倒了碗酒,嘴上说着请客,高歌大笑着,阿茶走下楼,颇为惊异的看着这格格不入的组合。

    “阿茶你去哪儿?”

    “不知道,我该去哪儿?”

    阿茶迷茫的看着高歌,他带着白剑,但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叫白衣剑了。

    “那跟我走吧,顺路,带你去学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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